当你爱得义无反顾,时光便会给你一个美妙绝伦的吻,绵长而又温情。
2017年9月26日 星期二 中雨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的伊人,便在那高高的城墙之内,秦岭之外。
她是个很特别的姑娘。高高瘦瘦,看起来文文静静,其实大大咧咧。有时叫自己朕,有时是哀家,有时吟诵几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有时高歌一曲“月光色,女子香,累断剑,情多长,有多痛,无字想”,抑或有时静静地望着窗外发呆,听到有人叫她的时候,呆萌的转过头来询问:“你说什么”。
01
与她初相识是在高中。那个时候我所在的班级被解体了,分到她所在的班。年轻气盛,总是对这些报以怨恨。什么“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完全是不存在的。心里着实不爽,好像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初中的时候,所在班级解体,班里所有的学生都被瓜分到其他的班,高中亦是,彷佛从未有过从一而终的时候。
当时的我们有的只是对校领导的怨恨,对班主任的不理解,连带着,对新班级同学的厌恶。别提有多不开心了。
被分到她的班级的时候,从未和她说过话,连眼神交流都没有。她是新班级里学习成绩最好的一个。每每考试,总是第一,没有对手,无论她考的有多差,总是有比她还差的优生。她算是班上的骄子,老师们的宠儿,其他班同学眼中的学霸,低年级心目中的偶像。
而我,对她却是望而生畏,外加道不同不相为谋。总觉得学霸的世界我们不懂,傲气加上傲骨能随时碾压到我们成为一滩血肉模糊的东西。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把我们调成同桌,我们才算是第一次有了交集。
那天,我胆怯外加不情愿的将课桌搬到她的旁边,一句话也没说。老师要求全班各个小组讨论作文的时候,我们彼此才开始交谈。
我们互相交换试卷浏览,她指出我文章里的错误,并给出修改方向,“你觉得这样如何?”
“哦,挺好的。”思索之后,我如是说到,简短而又快捷。
而有了交集之后,彷佛一切又变得可爱可亲,不再抵触。
慢慢的,我们有了说不完的话,谈论着我们的父母,谈论着我们的理想,谈论着以后的生活,谈论着对各科老师的看法。上课一起吃零食,一起嘀咕老师有多讨厌,一起吐槽高年级学长学姐的轶事。从以前的形同陌路到无话不谈,仿佛我们早已心灵相通,只是缺少一个契机。
02
高中毕业后,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交集越来越多,感情越来越深。那时我才知道,这个平时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姑娘,心里藏着太多的秘密,包括她的父母,总之,一切和我想象中的她有些不一样了。
这是怎样的一个姑娘啊,心怀善念,总是相信世界是美好的,即使世界以痛吻她,她也要报之以歌。不懂人情世故,不懂人心险恶,有的只是单纯的感念与敬畏。
这样的好姑娘,哪里去找?而有人,却还在消遣这样的单纯,这样的善念,心里不免骂了他千千万万遍,而我对他的痛恨,源于她的初恋。
忽然有一天,她的初中同学申请加她为好友,她也同意了。老同学之间,总是有很多话聊,聊同学,聊老师,聊学校,一起回首往事,畅谈理想。
又过了几个星期,男生向她表白了。在这之前,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迷茫而又不知所措。随后,她拒绝了,因为她还不懂自己的心,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和我讲述这件事的时候,满脸通红,娇羞难掩,看,多么单纯的姑娘。
男生以为是多年不见的原因,便邀请她一起去武当山上香还愿。当时的她学的专业是旅游管理,男生便以自己不懂旅游为由,请求她带他去不熟悉的地方。
一次旅游,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包括人的心。
看着她发过来他们一起游玩的照片,我知道,这个姑娘,沦陷了。
回来的当天,男生的一束鲜红玫瑰,一次单膝着地,便许下了一生的诺言。男生教她溜冰,带她爬山,去看紫薇岛的水,去赏樱花谷的花,一切皆是如此的美好。
然而,原以为生生世世的爱情便在单膝着地的那一刻定下了,谁知道这仅仅是开始。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男生经常玩着手机,表情愉悦,还不让她看看自己在高兴什么,亦不分享。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男生空间里的留言不同寻常,一个陌生的人和她的男朋友每天互道晚安,诉说情话,资料为女。仔细盘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一直来往的网友,见过几次面,女生看上了他,而他正在徘徊,左右摇摆。一边和她开开心心的玩,一边和网友快快乐乐的聊,藕断丝连牵牵扯扯不眠不休。
犹记得张爱玲的经典句子,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红的就成了心头的朱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总是悲或喜,哀或乐,对于人品差的人,总是更加显而易见。
得知真相,她讽刺的笑了,她笑的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太天真,太无脑,太可怜,太悲哀。人生中的第一次恋情便是如此的不忠不贞,在男生的左右徘徊,脚踏两只船之际,她毅然决然的删了他的微信QQ,拉黑了他的电话,耐心的撕碎了他送的鲜红玫瑰。看,那娇艳血红的花朵,还在笑呢。
一切收拾妥当,将那蔫了的血红花朵装在袋子里给他寄了回去。一个人有多投入,事后便有多决绝。红玫瑰还给你了,去找你的白玫瑰吧,祝你永远爱你的白玫瑰,而不把她当成桌子上的饭米粒。
男生还打过我的电话,询问为何她不理他了。我笑了笑,挂掉电话,这种男生,没救了。
后来,她和我聊天的时候,总是说着她可能不会再谈恋爱了,生活让她失去了激情与冲动,自己靠自己有何不可,那一刻的她变得成熟稳重,自尊自强,又特别的让人心疼。
03
直到半年后,每次和我相聚的时候,都会聊到另外一个男生,聊和那个人的一点一滴,一颦一笑;聊和那个人的戳心伤害。
她说:“我经常对他说我有男朋友,明确告知不喜欢他。但是每次都是消失几天又来了,我也很无奈。”
他们相遇于图书馆,那天,她穿着浅色的格子衬衫加牛仔裤,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包,抱着刚找好的复习资料,匆匆忙忙的从图书馆出来。在电梯的门即将合上的时候按下了开门键。她一边快速跑进去,一边道歉,“宿舍马上关门了,不好意思。”
男生只是笑了笑,一个学校的学生,自然是知道这些规矩,不会介怀。
之后,她每次去图书馆都能遇到他,而他,大胆的要了手机号码,加了微信和QQ,偶尔约着一起看看电影吃吃饭。后来,他告诉她,那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孩搭讪,在走进电梯的那一刻,就喜欢上了她。
就像《追风筝的人》里说的,人就是这样,总会活在某个时限内,那里的世界也许是几年之后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但这又是我们无法突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鳞伤还是会义无反顾,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不是只做值得的事情。
她和前男友分手的那段时间,他隐约知道了什么,每天下课陪着她吃饭,看书,看着她笑颜不再的脸,却从不问为什么。她依旧如常的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而男生却再也不相信。因为她总是一个人吃饭上课看书,也因为她的落寞。后来得知,男生曾经还想破解了她的QQ秘密,查看她到底是否真的有男朋友。
后来,她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心,和他在一起了。当她跟我说起这个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因为他足够坚定,也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有着共同的爱好和理想。
他们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很多年,却依然在一起,现在也快要结婚了。
他们相遇于图书馆,寄情于书,钟情于人。他们的心里有着彼此,深藏于心而又念念不忘,没有什么能够打败一颗坚定的心。
现在的她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在中国人人都想挤破头进去的地方,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然而,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他就够了,幸福的生活,愉快的工作,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时光总算给了她一个美妙绝伦的吻,绵长而又温情。
亲爱的姑娘,时光如水,岁月如歌,愿你永远如此愉悦的生活在那个冰冷而又温暖的城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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