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血字的研究(十三)

作者: 肖玉楼 | 来源:发表于2023-01-15 08:44 被阅读0次

    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6,回忆录续

    凶手疯狂地挣扎,但他显然不想伤害任何人。意识到反抗已是徒劳,他冲我们友善地笑了笑,带着歉意说:“希望没有伤到你们。”接着又对福尔摩斯说:“要送我去警察厅吧,我的马车就在门口。请松开我的双脚,我会自己下楼上车。我可不像从前那么轻,你们不一定抬得动。”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互相递了个眼色,觉得这个家伙太过放肆,福尔摩斯却爽快地答应了要求,立刻解开绑在他脚踝上的毛巾。凶手站起来,伸伸腿,好像要确认双腿是真的重获自由。

    我还记得,当时我站在一旁观察他,心想,这样魁梧壮实的人真不多见;那张晒得黝黑的脸庞,透着一股子倔劲和霸气,和他威武的体格一样令人心生畏惧。

    “要是警长的职位空缺,我认为你是最佳人选。”他盯着福尔摩斯,眼里都是钦佩,“你抓人的手法真厉害。”

    福尔摩斯对两个警探说:“你们最好跟我一起去。”

    “我来赶马车。”莱斯特雷德说。

    “太好了!格雷格森和我坐车里。还有你,医生。既然对这案子有兴趣,也一起去吧。”

    我欣然同意。我们五人一同下楼,凶手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从容地钻进那辆属于他的马车,我们也跟着上了车。

    莱斯特雷德坐上车夫的位子,扬鞭催马前行,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带进一间小屋,有个面色苍白的警官记下凶手和两个死者的名字,他一脸冷漠,机械呆板地完成手头的工作。

    “犯人将于本周内提交地方法庭审讯,”他冷冰冰地说,“杰弗逊·霍普先生,出庭之前,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我必须警告你,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记录在案,成为呈堂证供。”

    “我有好多话要说,”凶手不慌不忙地说,“先生们,我愿意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留到审讯时再说不是更好吗?”警官问。

    “恐怕等不到审讯了,”他回答,“你们别紧张,我这么说并不是想自杀。”他那双深邃犀利的黑眼睛望向我,问道:“你是医生?”

    “是,我是。”

    “请把手放在这儿。”他笑了笑,戴着铐子的手朝胸口指了一下。

    我伸手放在他的胸口,立刻感觉到掌心下有异常而杂乱的跳动。他的胸腔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危楼,里面运转着一台超大功率的机器,震得危楼不停颤动。在安静的小屋里,我甚至能听见他胸腔里沉闷的嗡嗡杂音。

    “天啊,”我叫道,“主动脉瘤!”

    “他们都这么说,”他平静地说道,“上个礼拜,我去看过医生。他告诉我,要不了多少天,血瘤就会破裂。我这病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当年在盐湖城的大山里,风吹雨淋,吃不饱,睡不好,种下了病根;后来,病情一年比一年严重。还好我的心愿已了,哪天死都无所谓。不过,临死之前,还是想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免得死后落个杀人狂的骂名。”

    警官和两个警探急忙围在一起,商量该不该让他现在就道出事情的经过。

    “医生,据你判断,他的病情有突发的危险吗?”警官问。

    “确实很危险。”我回答。

    “既然如此,本着司法公正的原则,我们有责任提前录取口供,”警官说,“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供述。我再提醒你一次,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记录在案。”

    “请让我坐着讲吧,”凶手边说边坐了下来,“动脉瘤容易让我疲劳,何况半个钟头前,我一个打他们四个,还没缓过劲儿来。我是个快入土的人了,绝对不会说半句谎话。接下来要讲的字字属实,至于你们如何处理供词,对我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说完,霍普靠在椅背上,讲述了下面这个曲折的故事。他不紧不慢,讲得有条有理,仿佛在聊一些平淡无奇的家常小事。莱斯特雷德负责笔录口供,他一字不落地记下凶手的原话,我又从他的记录本上原封不动地抄下来。我可以保证,以下供词准确无误。

    霍普说:“也许你们不太理解,我为什么对这两个人恨之入骨。他们曾经害死一对父女,夺走两条人命,应当以命偿命,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事隔这么多年,我没办法提出什么罪证,不可能去法庭控告他们。但是,他们的罪行,我最清楚。我下定决心,自己一个人担当大法官、陪审团、行刑者。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男子汉,跟我有一样的遭遇,也会这么做。

    “他们害死的那个女人,二十年前本来要嫁给我,却被迫和德雷伯结了婚,结果悲伤过度,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下葬那天,我从她冰凉的手指上取下结婚戒指,对天发誓,一定要让德雷伯亲眼看着这枚戒指断气,断了气都要记住他罪有应得。

    我带着戒指,找遍两大洲,追赶德雷伯和他的帮凶,终于在伦敦追上了。他们想拖垮我、累死我,根本不可能;到头来,还是死在我手里。我在这世上的使命已经完成,完成得相当圆满,现在再没有任何奢望和渴求。哪怕明天就去死,也死而无憾。

    “他们是有钱人,吃住不愁,我只是个穷光蛋,追着他们到处跑并不容易。刚到伦敦,兜里没几个钱,我寻思着得找点活干,填饱肚子。骑马、赶车我都非常拿手,就像走路一样轻松。靠这点本事,很快在一家马车行找到工作,每周向车行老板交固定的租金,剩下的钱归自己。虽说赚得不多,但总算能勉强撑下去。

    刚开始,最伤脑筋的事是认路。大城市的路都跟迷宫似的绕来绕去,而伦敦的街道简直是迷宫中的迷宫,我只好随身带张地图赶车。慢慢地,熟悉了几个大旅店和大车站的位置,生意也就越做越顺手。

    “我一直四处打听两个仇人的住址,费了好长时间也没什么消息,后来还是碰巧撞到了。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路上的一家寄宿公寓。既然让我追上,就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我特意留长了胡子,他们不可能认出来。他们走到哪儿,我跟踪到哪儿,随时等待机会下手。这次我铁了心,不能再让他们溜走。

    “话虽这么说,有几次险些跟丢。他们在伦敦城的大街小巷转悠,我总是尾随在身后,有时候赶着马车,有时候干脆步行;赶着马车更好一些,不管他们走多快,都没法甩掉我。这样一来,我只能在清晨或者半夜做点生意,赚的钱远不够交租金,在车行老板那儿欠下不少钱。欠就欠吧,只要能亲手除掉仇人,别的都不在乎。

    “这两个人非常狡猾,肯定早料到有人跟踪,所以从不分开单独外出,也从不在天黑以后出门。足足两个礼拜,我每天赶着马车跟踪,一次也没见他们分开过。德雷伯是个酒鬼,大部分时间醉得迷迷糊糊,斯坦格森却丝毫不放松警惕。

    我从早到晚盯着他们,没有半点机会下手。我不灰心,不放弃,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复仇的时刻就要到了。我唯一担心的是胸口这个毛病,万一哪天血瘤破裂,来不及报仇就一命呜呼,可真是死不瞑目。

    “机会终于来了。一天晚上,我驾着马车在他们寄宿的一带打转,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的公寓门口,有人往马车上搬行李。过了一会儿,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一起出来,坐上马车走了。

    我赶紧挥动马鞭,催马跟上,死死盯住前面的马车。我当时特别着急,担心他们要离开伦敦去别的地方。

    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车,我找了个小男孩帮忙照看马车,跟着进了站台。我听见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说有一趟刚刚走,下一趟十一点钟才开,还要等上几个小时。斯坦格森一听,有些烦躁不安,德雷伯反倒高兴得不得了。

    “我挤在乱哄哄的人群中,趁机靠近他们,清楚地听到他们的对话。

    德雷伯说,他有点私事要办,叫斯坦格森等一等,他很快就回来。秘书马上反对,还提醒他,两人有约在先,不能分开行动。

    德雷伯又说,他要办一件特别私人的事情,只能一个人去。我没听清秘书怎么回答,最后只听见德雷伯破口大骂,说斯坦格森不过是个花钱雇来的下人罢了,没有资格对主人指手画脚。

    秘书讨了个没趣,不敢再劝他,只好跟他约定,万一错过末班车,两人就在哈利戴私人旅馆碰头。德雷伯说,他会在十一点前回到站台。说完,独自走出车站。

    “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仇人的生死完全掌握在我手中。他们俩在一起,能彼此照应,我无从下手;可一旦分开,找不到帮手,便任凭我摆布。

    但是,我并没有立即杀死他们。我早有自己的安排,要让他们在临死前看清楚:是我,为了给二十年前的那对父女报仇,取了他们的性命。只要按事先的计划行事,他们很快就会尝到恶有恶报、血债血偿的滋味。仇人死得明明白白,才足以解我心头恨。

    “巧的是,几天前,有位先生坐我的车去布利克斯顿路查看闲置的空屋,不小心落了把空屋的钥匙在车上,不过当天晚上就认领回去了。当时趁他没来的时候,我另外配了一把。有了这把钥匙,在热闹的伦敦城,我就能找到一个不受外人打扰的可靠地方。眼下要解决的难题就是,怎么把德雷伯弄到空屋里去。

    “出了车站后,他一路步行,中途进了几家酒馆,在最后那家喝了足有半个钟头,出来时晃晃荡荡,看样子醉得不轻。有辆马车正好停在我前面,他招呼一声,上车走了。我驾着马车紧紧跟着,生怕跟丢,马鼻子恨不得要碰到前面的车屁股。

    我们穿过泰晤士河上的滑铁卢桥,又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等到马车慢下来,我愣住了,竟然回到了他们之前寄宿的公寓。我猜不出他到底想干什么,继续跟上前,在离公寓差不多一百码的地方停住马车。他下车进屋,那辆马车就离开了。请给我一杯水,讲了这么多,有些口渴。”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喝光。

    “好多了,接着说吧。我在外面等了十五分钟,可能更久,突然听见屋里传来吵闹声,像是有人在打架。没多久,屋门重重地摔开,出来两个男人,一个是德雷伯,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我以前从没见过。

    小伙子紧紧揪住德雷伯的衣领,拽到门口的台阶上,使劲一推,又飞起一脚,直接把他踹到了街中央。‘狗杂种!’小伙子冲着德雷伯挥动木棍,大声吼道,‘再敢调戏良家妇女,老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他气得发了疯,要拿木棍暴打德雷伯。那混球倒滚得快,拖着两条腿拼命跑,一直跑到街角,恰好看见我的马车。他向我招呼,跳上了车,说:‘去哈利戴私人旅馆。’

    “猎物自己掉进了猎人的陷阱,我当时的高兴劲可想而知。心脏兴奋得扑通扑通直跳,我甚至担心血瘤会在这个关键时刻破裂。我不慌不忙地赶车,脑子里不停想法子,怎么解决掉他才最妥当。或许可以把他拉到荒郊野外,在一条被人遗忘的小路上,跟他算算总账。差不多这么决定了,他却给我献上了更完美的答案。

    半路上,他犯了酒瘾,叫我在一家大酒馆门口停车,又吩咐我在外面等着。他进去喝到酒馆打烊才出来,醉得一塌糊涂。这么一来,拿下他完全不成问题。

    “别以为我会一枪崩了他,或者一刀捅了他,那样不过是刻板的法庭对死刑犯的处置,我可不这么做。我早有打算,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让这个贪生怕死的畜生赌一赌狗命。

    在美国追踪他们的时候,我干过各种各样的杂活,其中一份工作是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清洁工。记得有一天,教授讲解毒药,给学生们看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那东西是从南美洲土人用的箭毒中提取的,毒性相当大,一丁点能立刻要人命。我记住装毒药的瓶子,等人都走了,偷偷倒了一点出来。

    配药是我的拿手活,我把生物碱配成两粒易于溶解的小药丸,分别装进两个药盒,又往每个盒子里放进一粒外表相同却无毒的小药丸。我想好了,只要复仇的机会一到,我就给两位先生每人分一个药盒,他们先选一粒吞下去,剩下的归我。这个方法跟开枪杀人一样致命,但是不会发出那么大的声响。从那天起,我一直随身带着药盒,现在该派上用场了。

    “当时将近凌晨一点钟,路上一片昏黑,狂风四起,大雨倾盆,真叫一个阴森恐怖,可我的心情比阳光还灿烂,简直想扯开嗓子欢呼几声。

    先生们,你们感受一下,日日夜夜盼着一件事,盼星星盼月亮,盼了整整二十个年头,突然有一天,这事竟然成了,你们能体会我的心情吗?我点燃一支雪茄抽起来,平复激动的情绪,可双手仍然止不住地颤抖,太阳穴突突乱跳。

    我赶着马车在黑暗中前行,看见老费里尔和甜美的露西正望着我微笑,笑脸那么真切,就像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一样清楚。一路上,父女俩一直在那儿,走在马车的两边,给我引路,带我来到布利克斯顿路的空屋。

    “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除了滴滴答答的雨滴声,什么也听不见。我从车窗朝里瞅了一眼,德雷伯蜷缩成一团,睡得像条死狗。我推了推他的胳膊,喊道:‘到了,下车吧。’他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好的,车夫。’他肯定以为到了哈利戴私人旅馆,二话没说下了车,跟着我走进空屋前的小花园。

    他的酒还没醒,走路东倒西歪,随时要跌倒的样子,我只好扶着他穿过花园。到了屋门口,我用钥匙打开门,领他进了前厅。一路过来,费里尔父女俩一直在我前面带路,真的,不骗你们。

    “德雷伯跺跺脚上的泥水,问:‘怎么黑咕隆咚的?’我划了根火柴,点燃随身带来的蜡烛,答道:‘马上就有亮了。’我转身面对他,举起蜡烛凑近我的脸,接着说:‘伊诺克·德雷伯,看看我是谁。’他醉眼蒙眬地盯着我看了半天,陡然瞪大惊恐的双眼,整张脸都抽搐起来,看来已经认出我是谁。

    他吓得脸色乌青,哆哆嗦嗦地往后退,眉头上渗出一粒粒汗珠,牙齿直打颤。见他这副怂样,我背靠在门上,痛快地大笑不止。报仇雪恨是件大快人心的事,这一点我清楚,可我从没想到竟会有如此强烈的满足感。

    “我说:‘你这混蛋!我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从一个城到另一个城,每次都让你逃脱。今晚,这场猫捉耗子的游戏可以结束了,你我之中,只有一人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听我这么说,他又向后缩了几步,脸上的神情分明在说:‘你疯了,你疯了!’

    没错,我当时确实疯了。太阳穴上的青筋跳动,好像有无数把大锤在血管里咚咚乱敲。我感觉血瘤快要炸裂,还好鼻子里涌出一股血,缓解了胸口的压力。

    “我锁上门,在他眼前晃了晃钥匙,大声吼道:‘还记得死去的露西·费里尔吗?对你的惩罚来得太晚太慢,但终归还是来了。’怕死鬼的嘴唇抖个不停,看得出来,他想求我饶命,可心里明白求饶也不起作用。

    他结结巴巴地问:‘你要杀害我?’我回答:‘杀死你不算杀害。杀死一条疯狗,怎么能说是杀害呢?想当年,老费里尔惨遭毒手,他尸骨未寒,你就生拉硬拽抢走他的女儿,强迫她当你的小老婆,那时候,你可曾对她有丝毫怜悯?’他辩驳道:‘杀死她父亲的人不是我。’我怒喝道:‘是你伤害了那颗善良的心!’

    “我打开药盒,伸到他面前,说:‘一切交给上帝来裁决吧。这里有两粒药丸,一粒吃了送命,一粒吃了活命。你先选一粒吞下去,剩下的归我。让我们看看,这世间还有没有公道,恶人是不是有恶报。’他吓得躲到一边,又哭又叫,哀求我饶他一命。我拔出刀,顶住他的脖子,他才乖乖地挑了一粒塞进嘴里,我跟着吞下了另外一粒。

    “我们面对面站在那儿,一句话也不说,等着看到底谁死谁活。过了一分多钟,一阵剧痛在他身体里蔓延开,他立刻明白自己服下了毒药。

    他那一刻的痛苦表情,就算我进了坟墓也不会忘记。我放声大笑,拿起露西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眼前。生物碱的毒性迅速发作,眨眼间,他的脸剧烈抽搐,开始扭曲变形。他向前伸开双手,摇摇晃晃挪了两步,惨叫一声,沉沉地倒在地上。我用脚将他踢翻过身,伸手摸了摸他的胸口。没有心跳,死了!

    “鼻血还在不停往外涌,可我一点没在意。也不知为什么,我竟突发灵感,想用鼻血在墙上写个字。

    大概是因为报了仇,心情轻松愉快,想跟警察开个玩笑,让他们多走点弯路。我记得纽约发生过一起谋杀案,死者是个德国人,尸体上方写着RACHE。当时的报纸还发表评论,猜测罪魁祸首是某些秘密团体。既然这个字能让纽约人费解,应该也能让伦敦人困惑。于是,我用手指蘸了鼻血,在墙上选了个顺手的位置,一笔一画写下这个字。

    “写完,我离开空屋,回到马车上。外面依旧风雨交加,一个人也没有。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伸手去摸装戒指的口袋,发现里面是空的,露西的戒指不见了。

    我惊呆了,那可是她留下的唯一遗物啊。仔细一想,可能是弯腰查看德雷伯尸体的时候,戒指滑出来了。我掉转马头,赶车回去,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壮起胆子往那幢空屋走。不管冒怎样的风险,我也要找回戒指。谁料刚到花园门口,就撞见一个警察从屋子里出来。我假装成烂醉的酒鬼,才打消了他的疑心。

    “我就是这样取了德雷伯的性命。接下来要做的,是用同样的方式除掉斯坦格森,替老费里尔讨回血债。我知道他住在哈利戴私人旅馆,便到那附近转悠了一整天,可一直没见他露面。

    也许因为德雷伯没按约定来碰头,斯坦格森发觉事情有些不妙。他是个狡猾的家伙,时刻都留个心眼。要是他以为躲在旅馆不出门能逃过一劫,那可就大错特错。

    我很快弄清哪一扇窗户通向他的卧房,还发现旅馆背后的巷子里,有一架长梯横在地上。

    第二天大清早,趁着天色朦胧,我竖起梯子,爬进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对他说,多年前欠下血债,现在是偿命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的死法说给他听,让他也选一粒药丸吞下去。

    他却不愿抓住这个活命的机会,从床上跳起身,扑过来掐住我的脖子。出于自卫,我一刀捅进了他的心口。就算我没拿刀子捅他,他也是死路一条,上帝绝不会让沾满血腥的手选中无毒的药丸。

    “我想说的就这些,没几天活头了,全部讲出来也好。这两天我继续赶车,打算再做一段时间,攒够钱回美国。我在马车行等活,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子来问,有没有叫杰弗逊·霍普的车夫,贝克街221B号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

    我跟着过去,压根没怀疑这里头有危险。后来发生的事,你们也清楚,这位年轻人铐住我的手腕,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利落的身手。先生们,故事讲完了。你们可以说我是个杀人犯,但我觉得,我跟你们一样,是个公正的执法者。”

    霍普的故事扣人心弦,他讲得出神,我们静静地坐在一旁听得入神。两个职业警探阅案无数,到了见怪不怪的境界,此刻却也被他的故事深深吸引。他讲完后,我们谁也没有吭声,一动不动坐了好几分钟,只有莱斯特雷德还在记录本上匆匆写下最后几句供词,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

    福尔摩斯打破沉默,说:“只有一点我还想问个清楚。我登过招领启事,那个来认领戒指的帮手是谁?”

    霍普冲福尔摩斯顽皮地挤挤眼,说:“我可以交代自己的秘密,但不能把朋友也拖下水。看了启事,我想可能是个圈套,不过也有可能真是我要找的戒指。我的朋友自愿出马,替我走一趟。这件事他办得相当漂亮,你说呢?”

    “确实无懈可击。”福尔摩斯佩服地说。

    “好了,各位先生,”警官一本正经地发话,“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犯人将于本周四提交地方法庭审讯,届时,各位务必出庭作证。开庭之前,犯人由我负责关押。”说完,他按了铃,两名狱警进来,带走霍普。我和福尔摩斯离开警察厅,坐马车回到贝克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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