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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期综合征

懵懂期综合征

作者: 老妖笨笨虫虫 | 来源:发表于2017-12-31 13:45 被阅读0次

           那是在多年之后,我问陈暮,你说,到底,我对郑瑶的那一段,算不算是爱情!  

           一向理性的他说了一段文艺的不行的话:年少时节的我们太享受那种荡气回肠的自虐和虐人的快感,以致于对着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说着喜欢,最后,我们只是记住了自己曾经爱过,疯狂过的岁月,却再也记不起那张自己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脸。

          “其实那是一种病,” 他顿了顿,抽了口烟,然后再说,基本到了一定年纪说回忆青春的人,都得过这个病,非正式称谓叫做:懵懂期综合征。

           他到是振振有词,有更年期,有个懵懂期也很正常。

           好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萧,Z医大毕业生,当年陈暮的大学舍友,我妈妈姓方,我爸爸姓萧,所以这个陪伴我多年的名字就这无厘头的确定了。

            这个对话发生在我工作的第六年,那时候我已经是高年资的住院医,正在准备升主治医师,我去做陈暮的伴郎,他是我们宿舍里面顺位排序第二个结婚!

    婚礼

           四人宿舍间,老大蔡军,毕业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而长相最猥琐的二哥林文,竟然是第一个悄悄的泡上护士妹妹,顺利拿下一血,然后奉子成婚的那个,而之后宿舍年纪最小的陈暮,在他研究生毕业之后的第三年,结婚了,找的是一个会计妹子!

          他说,他不喜欢家里面两个人都是学医的,因为他希望在自己理性思考大半天之外,有一个人,可以和自己说说文学,艺术等等吹牛装逼的感性话题。

           我们的人生轨迹在Z医大那段短暂的交会之后,各自走上自己的轨道,倒也算是一别两安。

            那年,他26岁,我已经快30了,还没结婚,是的,还没结婚!

            在我们闲聊的时候,郑瑶,依然会出现在我们对话之中,就像楚曼也一样!

            “当时怎么没有和楚曼继续走下去?”其实,我带着的是有点幸灾乐祸的庆幸,因为多一个同情者对我来说,心理上还是得到很大程度的安慰的。

           “她是一个惊艳时光的女生,只是我现在想要的是一个可以和我在这个山谷里面好好过日子的平凡鸟儿,不是像她那样想去看看下一座高山的天鹅。”他耸耸肩,像是并不在意的说道。

             ”如果楚曼是白天鹅的话,那么你不就是那啥,癞蛤蟆.....”我嘲笑他说。

             他到是很会自嘲:那么相对你来说,我这只癞蛤蟆还算是励志的典型,起码吃到了天鹅肉。

    癞蛤蟆和天鹅

             说实话,其实那一瞬间,我很羡慕陈暮,甚至有点嫉妒。

             当年,刚到大学的时候,我是有点看不上陈暮的,内向,不爱说话,很多时候,还不太顾及别人的感受!究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年纪太小了,上大学那会,还没成年。

              还没成年。

              没成年。

             我当时在想,什么样的家庭,就把这么小的小孩放出来了,好吧,随着大家小心翼翼的接触之后,慢慢的对各自有了了解,我对陈暮改观来自两次球类比赛,都是与郑瑶有关,两场比赛,按照陈暮的理论,一场是我懵懂期综合征的开始,而另一场是结束。

             故事开始的地点是在Z医大的羽毛球馆,那是一个无比喧嚣的仲夏夜。

             起跳,挥臂,击出,落地,我非常喜欢羽毛球馆张扬的气氛和充满汗水的感觉,陈暮是我的拍档,具体来说,是我拉他过来2v2的,因为实在是找不到人了。对手中有一个是大学城隔壁师大的一个gay里gay气戴眼镜的男生,我们打的很辛苦,看的出来,陈暮虽然不是菜鸟新手,技术也只是差强人意,最后BO3的局1胜2负败于对手,说实话,一向自负的我是有点恼火,但是看到陈暮打完之后,脸色都变白摇摇欲坠的样子,我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们打得很不错,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啊!”对手也是年轻人,没有太多的仇视,有的只是挥洒汗水之后的惺惺相惜。

             “下次一定赢你们”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而在我们嬉笑着准备收拾包袱离开的时候,陈暮突然间怔住了,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那是一副我至今难以忘记的场景。

             周围感觉依旧是亮堂的羽毛球馆,到处都是“哈哈“的喧闹之声,但是,在观众席的边角之上,却坐着一个素色长裙的女孩,安静的看着书,惬意,顽皮的刘海不断花落,女孩纤细洁白的手指断断续续的滑过,而有关女孩周围的一切,都像是老式电影慢镜头一般的播放,不断的冲击着我的感官,脑海里面划过很多的词,悸动,安静,惊艳等等,但都无法彻底形容这个场景给我的震撼,耳边传来陈暮轻轻的声音:真是一个优雅的女孩。

            对,优雅,已经很接近,但也不是很准确,那是一个比优雅更让人心动的美,有点像盛夏的荷花带来的清凉的感觉。

            接下来,很自然的,我开始关注这个女孩,渐渐地,我知道,她叫郑瑶,是我们系隔壁大班的班长,而且是英语协会的主席,我开始了疯狂的追求,参加英语协会,一起去外语辩论比赛,约会,看电影,直到表白之前,一切看上去都很顺利,只是,结局有点惨淡,她拒绝了我。

           是的,我不明白,想不通这个结局,按照陈暮的话来说,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这样无疾而终的爱情,不应该是我方萧的style。

           然后,我知道了,也可能是我自以为知道了原因,谣传郑瑶喜欢的人是我们那天的眼镜对手,他们大学就是校友,而传说,眼镜高考落榜,而后复读一年再来Z城的原因也是郑瑶,也就是说,从最初的羽毛球赛开始,都是我的错觉,我都会错意表错情了。

           自然,我不甘心,而最后,我选择了最中二的方法,篮球比赛,那场3V3的篮球赛,是我大学最不想回忆的场景,因为那场比赛我赢了,也输了。

         那是在我们大二药理学期末考试结束第三天的午后,暑假即将开始,陆陆续续已经有别的专业的学生离校了,眼镜GAY依照约定来了,而我的事情在我们班级传的很厉害,甚至Z医大校园论坛都有关于这个比赛的帖子,按照陈暮的回忆就是,我的这个传奇估计是以后学弟学妹瞻仰校园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现在回忆起来只有苦涩。

          那场比赛我打出了真火,把眼镜GAY推倒在地,左手骨折,看着对手在地上翻滚嚎啕大哭的时候,我愣了,我不知道,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但是当时场景很闹,我觉得那时候我的表现,真的是好傻。

           要是现在的我,肯定是上去,复位,固定,刷刷刷,几下子就解决了,或者鲜花掌声,搞不好,还有爱情,只不过,一切都是幻想,那个时候展出了的是陈暮,他脱下比赛的球衣,撕成条,用场边的木板,眼镜男做了丑陋的包扎,虽然简单丑陋,却也体现了医学生的素质。

          后来,楚曼告诉我,就是在那场比赛,她重新认识了自己的拍档,陈暮,我听着有点感慨,一场比赛,多少人的关系纠葛,郑瑶去照顾受伤的眼镜男而放弃回家的计划,陈暮,和楚曼,原本已经互有好感的两人,也开始走到一起,而我,这个比赛的胜利者,却输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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