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新版重疾定义。
在行业新旧规范交替之际,学习重疾新规,了解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很有必要。
因为我很重视自身重疾险的配置,所以花费精力在网上找了一些学习资料,以下是整理的笔记,分享给大家。
新旧重疾规定对比-2020版与2007版一、新旧规范对比
1. 新定义重疾种类更丰富
旧定义中银保监会规定每款重疾险必须包含的重疾只有25种,而新定义扩展了病种,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膜炎纳入到法定重疾行列中。
2. 扩展了轻疾种类,同时限制轻症赔付比例
新定义规定有三种轻症是必保的,而旧定义对轻症没有规定一定要保,相比之下,新定义更注重对大病轻微状态的保障。
不过新定义在给出必保轻症规定的同时,也要求重疾险产品的轻症赔付比例不超过30%。
3. 新定义对疾病的定义更加科学,理赔标准更具体
旧定义对恶性肿瘤的确诊方式主要是通过病理学诊断,而新定义是组织病理学诊断,且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
甲状腺癌分级赔。新规正式敲定将轻度恶性肿瘤剔出重疾范畴,TNM分期为I期的甲状腺癌按30%保额赔付,而TNM分期2期以上的甲状腺癌才能按重疾保额100%赔付;
原位癌、交界性肿瘤将被剔除出轻度恶性肿瘤的名单,不再提供保障。
二、“择优理赔”解读
重疾险新规的发布,其中涉及一些重疾的定义或理赔条件的更改,对消费者既有利也有弊。为了保障已经投保了旧定义下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利益,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的方案。
“择优”,指的是消费者购买旧重疾定义产品,在理赔的时候,可以在旧定义(2007版)和新定义(2020版)中挑选更为宽松的定义来使用。
对于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方案,新旧规中的重疾定义各具优势,但择优理赔确实是对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择优理赔=两头占优=新旧规则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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