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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的交易规则

可转债的交易规则

作者: 稻mum | 来源:发表于2021-09-28 06:47 被阅读0次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交易规则基本相同,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一、T+0交易

    可转债交易实行当日回转,即T+0交易制度,当天买入当天就可以卖出。

    二、交易时间

    上交所: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深交所: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三、交易数量

    上交所:以“手”为交易单位,申报数量应为1手(1000元面值)或其整数倍。

    深交所:以“张”为交易单位,申报数量应为10张(100元为一张)或其整数。

    四、集合竞价申报价格

    上交所:有效申报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50%之间。

    深交所: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范围为发行价的70%-13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90%-110%;收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90%-110%。

    五、连续竞价申报价格

    上交所: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深交所: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90%-110%。

    六、涨跌幅限制

    可转债交易没有涨跌幅限制。

    七、盘中临时停牌

    上交所: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

    (含)的,可临时停牌;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 钟,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投资者可以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撤销未成交的申报。

    深交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说明:交易规则有时效性,交易所不定期修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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