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听说过一起孕妇被打流产事件,那名孕妇见自己母亲与人争执,怕母亲落人下风,加之平时威武霸气成了习惯,于是挺着肚子加入战斗,最后不慎动了胎气,导致流产。人们纷纷议论的都是这孕妇,“自己什么状况不知道么?打架还要往前凑,流产了是要讹人家吧!”至于最后这纷争如何解决的,流产的孕妇是否讹了一笔钱,不甚了了。
当时就疑惑,这孕妇参与打架最后流产如何处理呢?是一起普通民事案件,赔偿经济损失还是构成刑事案件,打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既要赔偿又要判刑呢?
这疑惑随着时间推移就撂下了,而工作这许多年,竟也没有遇到过类似案件。今天,看到新的热点事件,不由勾起了对那件往事的回忆。同是孕妇被打流产,这个事件又与我记忆中的不同。但或可由此解了心头疑惑了。
我们先看看被打孕妇对事件经过的描述:
打人网红与被打孕妇:
从被打孕妇微博可以看出,事发经过有多名邻居予以证实。
而被打的后果是现在医院观察,多次下发病危通知,孕妇仍未脱离早产和流产风险。
我们祈祷孕妇和其腹中的胎儿可以转危为安,同时想借这个高关注度的案件来探讨未来案件可能的走向。
一、民事责任必须承担
无论事态会如何发展,网红女和其母亲的民事责任是避无可避的。首先饲养宠物造成他人受伤的,其主人难辞其咎。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事件中,孕妇首先被网红女的宠物犬惊吓——“直接飞扑过来”,这是这起事件的起因。网红女外出携带宠物犬,但并没有任何牵引装置,而该宠物犬也并非第一次扑向行人。即便网红女用牵引绳牵住恶犬,恶犬伤人其依然不可推卸责任,更遑论任何安全设施没有,就放任恶犬四处乱窜呢?如果说牵引绳约束下的恶犬伤人,犬主人对这种伤害是持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的话,那么明知宠物犬并不驯服而放任自流,犬主人对于造成他人伤害的心理态度就不是简单的过失心理,很可能是间接故意。又或者与被害人有仇怨,而故意采用此种手段谋害也未可知,这种就是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了。(悬疑小说看多了哈哈)
并非危言耸听,此种杀人或者伤人并非完全不可能。
我看孕妇对事件过程的描述,曾经的确冒出过“这网红与这孕妇有仇吧?”这样的猜测,否则,对于宠物犬一而再的扑人无任何歉意和悔意,因狗被踢而不依不饶又打又骂、用语之恶毒、行为之猖狂都震裂观者的三观,似乎用平常心难以理解。于是生出这或许就是网红女处心积虑要达到的目的这样匪夷所思的猜测,也就不足奇怪了。
宠物吓人在先,犬主人打骂攻击在后,狗仗人势,人借狗威,混合三打,终于,身怀六甲的孕妇昏迷倒地,腹中生命岌岌可危。
谁之错?网红女和其母。
二、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法医鉴定
对于故意伤害案(故意杀人纯属揣测,而且,胎儿尚在腹中,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个体,不具有独立人格,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以结果论。即如果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则加害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构成重伤二级。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构成轻伤二级。
可见,早产、流产都是一种损伤,亦要有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对医学方面不敢置喙,但结合被打孕妇的描述,此案将很可能上升为刑事案件。
三、据传,网红女及其母亲在公安机关只呆了一天便被放出,其网页上的货品价格也被改动加价,微博惯常使用。这也激起了舆论的质疑。
即便网红女和其母亲的行为将来不构成犯罪,其行为构成违法是毋庸置疑的。情节严重的违法是犯罪,这个事件中,区别违法和犯罪的标准就是是否将来会做出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则二人承担刑责,否则,行政处罚。
而行政处罚往往被运用在案件发生后鉴定尚未作出之前,一旦构成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意见作出,因同一案件被处以的行政拘留时间将被计算在刑期之中,并不会因为转刑事追究而存在不当执法问题。
因此,这起事件,早早让加害人回家确实存在不当执法的嫌疑。而且,从网上爆出的视频可以看出,网红女在其母亲与警察对峙的过程中,不停的在打电话,是否请求外援尚不可知。但为了避免被置于舆论漩涡的中心,成为众矢之的,建议当地公安机关审慎处理此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