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PO区别
VO,PO 它们的关系应该是相互独立的,一个VO可以只是PO的部分,也可以是多个PO构成,同样也可以等同于一个PO(指的是他们的属性)。这样,PO独立出来,数据持久层也就独立出来了,它不会受到任何业务的干涉,业务逻辑层也独立开来,它不会受到数据持久层的影响,业务层关心的只是业务逻辑的处理,不过,如果我们没有使用数据持久层,或者说没有使用hibernate,那么PO和VO也可以是同一个东西,虽然这并不好。
VO,值对象(Value Object),PO,持久对象(Persisent Object),它们都是由一组属性和属性的get和set方法组成。从结构上看,它们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但从其意义和本质上来看是完全不同的:
- VO是用new关键字创建,由GC回收的。 PO则是向数据库中添加新数据时创建,删除数据库中数据时削除的。且它只能存活在一个数据库连接中,断开连接即被销毁。
- VO是值对象,精确点讲它是业务对象,是存活在业务层的,是业务逻辑使用的,它存活的目的就是为数据提供一个生存的地方。PO则是有状态的,每个属性代表其当前的状态。它是物理数据的对象表示。使用它,可以使我们的程序与物理数据解耦,并且可以简化对象数据与物理数据之间的转换。
- VO的属性是根据当前业务的不同而不同的,也就是说,它的每一个属性都一一对应当前业务逻辑所需要的数据的名称。PO的属性是跟数据库表的字段一一对应的。
PO TO BO POJO DAO D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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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ersistant object) 持久对象,通常对应数据模型(数据库),本身还有部分业务逻辑的处理。可以看成是与数据库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对象。最简单的PO就是对应数据库中某个表中的一条记录,多个记录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应该不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VO(value object) 值对象,通常用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PO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但应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这根据业务的需要。个人觉得同DTO(数据传输对象),在web上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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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在应用程序不同关系之间传输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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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usiness object) 业务对象,从业务模型的角度看,见UML元件领域模型中的领域对象。封装业务逻辑的java对象,通过调用DAO方法,结合PO,VO进行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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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简单无规则java对象,纯的传统意义的java对象。就是说在一些Object/Relation Mapping工具中,能够做到维护数据库表记录的persisent object完全是一个符合Java Bean规范的纯Java对象,没有增加别的属性和方法。我的理解就是最基本的Java Bean,只有属性字段及setter和getter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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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data access object) 数据访问对象,最主要是访问数据类,一个DAO对应一个POJO对象,是一个sun的一个标准j2ee设计模式,这个模式中有个接口就是DAO,它负持久层的操作,为业务层提供接口,用于访问数据库,通常和PO结合使用,DAO中包含了各种数据库的操作方法。通过它的方法,结合PO对数据库进行相关的操作。夹在业务逻辑与数据库资源中间。配合VO, 提供数据库的CRUD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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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很少用,基本放入到DAO中,只是起到过渡的作用。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比如我们一张表有100个字段,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但是我们界面上只要显示10个字段,客户端用WEB service来获取数据,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客户端,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递结果到客户端,这样也不会暴露服务端表结构。到达客户端以后,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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