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对农民工很好

作者: 可泉 | 来源:发表于2018-12-05 22:51 被阅读8次

    2007年新年伊始,农民工问题在厦门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1月8日,《厦门日报》推出“厦门农民工生存状况系列调查”,引起社会的广泛反响。2月7日,厦门等全国十个城市被评为“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厦门日报》为此发表了题为《让“新市民”更温馨更快乐》 的社论,让人们对解决农民工问题有了更多的期盼。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工从最初个别、自发和无序到城市谋生,发展成现在大规模地、主动地融入城市。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4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尽管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甚至牺牲,但农民工并没有享受到多少改革开放的成果,他们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工作和生活着,他们作为产业工人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许多农民工的生存境况令人堪忧: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到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这几年,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把从事产业活动的劳动者作为工人看待,没有把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公民当作市民对待。现在,《厦门日报》旗帜鲜明地把“农民工”称为“新市民”,发出了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就是对进城农民工与城市职工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实现经济上同工同酬,政治上同权同责,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正是有了这种观念上的根本性转变,才有了行动上的自觉和努力。这几年,厦门市政府在尊重关心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有了不少制度性的创新。2007年起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办学校的保障范围,实现全民义务教育,就是众多举措之一。

    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都树立起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理念,真正把农民工当作城市的产业工人看待,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终有一天,进城务工人员就能真正享有“新市民”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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