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一种令人惊喜的文学形式。它或许不如其他的文学形式精妙,却足够的包罗万象。回首过去,我与文字打交道的历程中,占绝大部分的,是小说。
关于小说,我有很多的想法,但实在太多,所以这里只写“感性”部分。
在数学中有一个分支叫做“直觉模糊”,看名字很玄乎,研究起来其实也很玄乎,其作用效果也是非常玄乎的。大概就是通过直觉模糊处理,以解释别的方法和理论解决不了的问题。这么说可能还是无法令人有了解,其实这种手法与小说的某些特性有异曲同工之妙。其特征是,不显眼,想要解释又解释不清,但作用是非常关键的,是根本性的。
与“直觉”“模糊”相关的词还有很多,比如“感性”。我一直认为,小说之所以能让人感到怦然心动,正是因为它能在感性的方面打动人心。举一个反例,在陈敬的小说《记忆错构》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彼得潘”,说的是一个人很喜欢写故事,每天都写,他的知识储备很充足,他的故事结构、逻辑没有问题,感情描写也很多,但是别人看他的故事没有任何感觉。说白了,就是他的故事没有灵魂。而为什么没有灵魂呢?故事里说了,这个人回避现实,不去接受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事。少了灵魂,便无法有故事。而灵魂又从哪里来呢?答案很显然,从生活中来。生活中无数的细节堆砌出故事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场景抑或是味道。
小说是分类的,写作的人也是有自己的风格的。风格从哪里来?从这个人的各种细微的习惯,用词,思路。张佳玮曾在一篇文章里写,法国人看霸王别姬,评价说,张国荣和巩俐都很令人惊艳,但巩俐只能说她是一个很好的演员,而张国荣让人觉得熟悉,有法国的感觉。那是因为张国荣在不经意间的一回眸,一低首,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幽微难察的情思在里面,而这,正是法国艺术里的一种特色,杜拉斯的《情人》将这种特色晕染扩大,它的剧情看似错综复杂实则令人极度舒适,杜拉斯在干什么呢?她其实就是在想尽办法将那些细微难察的游丝捕捉住,织成花纹。
综上所述,灵魂,是由一些细微的东西聚沙成塔的。
法国是一个特例,将这种特点扩大范围去寻找,就会发现它几乎贯穿小说的全部。
我读书喜欢随大流,也没有多少文化涵养,读的书无非是读些青春文学和网络文学,青春文学还绝大多数是最近几十年比较火的玄幻小说。所以举例子姑且就拿这些作品里的来举。
先说《魔道祖师》,这个是真的火,最近几年耽美文学越发优秀。虽然它的争议一直很大,但平心而论,这是一部还算可以甚至在我看来比较优秀的作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将其视为白月光。它在感情、人性、场景方面的描写都让人难忘。我曾在一个公众号里看见墨香铜臭发的一个微博,大概意思是说做梦,模模糊糊听见有人说:魔道时风雪夜归人,天官是红泥小火炉,它们合起来是花间一壶酒,天官是花,魔道是酒。这就很有感觉,看过这两本书的人立刻就会有感觉了。这种感觉就是作者通过描写、叙述等等制造的感觉,是最基本的灵魂所在。何为风雪夜归人呢,就是那年的天子笑和白玉兰,十三年后的相知相守,着重一个“归”;何为“红泥小火炉”呢,就是一往无前的坚守与慈悲,着重一个“火”。
第二个是《盗墓笔记》,这本是绝对经典,相比上一段的美、仙、暖,这一部书是粗砺的,壮烈的,火热与冰冷交织的。这一部书我从小处说,因为真要展开有些不妥。这部书是南派三叔01到05年五年间写的作品,有岁月的味道,南派三叔没有刻意堆叠细节,勾画灵魂,它自己就自然而然地出来了,因为三叔把它当做一个真实故事来写,所写的也几乎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改编而来,这反而是非常能打动人心的。路过建筑工地,冬天的时候趴在窗台上,就会有这部书的味道。吴邪和别人的对话,吴邪脑子里的想法,像流水账一样的叙述,一砖一瓦,构成了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这是三叔原话。可以说,这部书的灵魂是非常强大的。所以,《盗笔》的细节是庞大的、自然的。
第三个就是《龙族》。江南在细节方面就比较有意识,同一部书,你会发现里面有好几个世界,人类和混血种的,中国的,日本的,美国的,意大利的,凯撒眼中的,诺诺眼中的,路明非眼中的,楚子航眼中的,颜色、气味、感觉、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举例子:凯撒回到家族的大教堂,穿着白色西装,骑着限量版摩托车,拿着一束花,追忆逝去的母亲,就像教父里的阳光一样。而同样是骑着摩托车,他在日本抽烟屁股、接受老奶奶的救济时,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太惨了。我感觉江南有校园情节,他笔下的高中、大学也是非常有感染力的。
啰嗦了这么多,我想说的其实就是,文章的灵魂就是这么来的,上述都是长篇小说,短篇其实有同样的能力,只不过我读的比较少罢了。我曾经在空间里发过,写文章,尤其是写故事,就是在构建一个场,场是物理中的概念,却能极其贴切地表达细节编织出的感觉的那种效果。一个故事读进去了,就是读者进入了一个场,一个世界。只不过长篇在细节堆叠方面更有优势罢了。关于短篇,可以举一个例子:
笛声祥和悠远,船上的人很多都是京城人士,凑得近的,听见笛声,就恍惚又忆起了京城日暮下的长街,还有那飘飘摇摇落满街道的槐花香。
这是一个短篇故事的片段,读起来的感觉极美。
我写这篇文章,主要是为了说明一个小的方向,就是感性。而写文章最重要的,还是用心,写出真情实感,写出真东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再多的技巧,也比不过真实得感情,这是最好的写作技巧。如果说万般武功,唯快不破,那么写文章,唯有真情实感是最不可少的。
那些令人在无数个瞬间想起的细节,之所以会被人想起,一定是因为引起了读者的共鸣,而之所以能引起共鸣,就是因为足够真诚,足够美丽,这是文字动人的根本原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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