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了《娱乐至死》这本书的前两章,作者尼尔波兹曼,全书主要内容是告诉我们赫胥黎的预言,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热爱的东西。
在写这篇文之前,我还看了会视频,不知不觉过了二十分钟。一个小孩考试总是考不好,他的妈妈却一直逼着他学习,即使他刚做完手术,也不让他好好休息,没等恢复好就让他出院上学,而且告诉他学不到凌晨一点,不准睡觉。小孩的心里很痛苦,但还是非常懂事,知道妈妈快过生日,仍然想着给妈妈买份礼物,结果在买礼物的过程中死于车祸。
我在想这小孩在被抢救的过程中,应该是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留恋了吧,感觉他妈给他的压力太大了;而他的妈妈应该很后悔吧,把自己的期望强硬的寄托在儿子身上,却没考虑孩子的真实需求,他是那么喜欢画画,想要一个温暖,能够理解他的妈妈,可惜一切都结束了。
现实中也有这样的故事,但是我不是很想说,就像我不知道聊什么一样,我是不知道聊什么吗?看到的电视剧,看到的综艺,有很多故事可以和同样看过这些的人聊,可就是没有兴趣去深入的聊。我上学的时候很喜欢和同学聊八卦,那时候的休闲时间也大部分花在这些地方,现在看来这些都不是我心里真正向往的。
今天阅读完两章,感觉书里的内容都看懂了,又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没懂。有印象的内容是电视时代开启了娱乐时代,而人们甘愿成为娱乐的附庸,而这些都可以从人们的聊天内容来判断。这段内容跟柏拉图,圣经之类的有关,具体内容记不住了,暂时把它当作作为一种判断生活变化的手段吧。
小时候家里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我觉得那时候我的聊天内容都是自己的生活和看过的书。后来有了有线电视以后,就喜欢和同学聊足球比赛,谁踢的好,谁踢的臭,特别那时候还看国足,总是把自己气的够呛,还乐此不疲的看,兴致勃勃的聊。再后来好多人都去网吧玩游戏,他们谈论的内容我都听不懂,我高考结束后才第一次去网吧,那时候才有了自己的秋秋号,然后觉得很好奇,就用秋秋和陌生人聊天。也是高考结束后才有的一部杂牌手机,我觉得自己那时真的是白痴,好多内容都没法和人交流,人家说什么内容我都不懂。
现在我经常对自己有种讨厌的感觉,具体讨厌哪点也说不好,今天读这本书,发现是讨厌自己没有能力。更具体的内容就是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太差,差在看完书后就剩下一点印象,写作就是凭着读过的内容来写,感觉都不一定是自己的。书里大概说的就是在印刷时代,人们凭着兴趣记忆书中的内容,而书里都可以查到这些内容,所以那些甩文嚼字的人很可笑。我发现自己正在做着可笑的事。
书里的这句话,我觉得写的很好:我们衡量一种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不是看那些毫无伪装的琐碎小事。我是有点太注重琐碎的小事了,先完成再完美不应该只是一件动嘴说说的事。而且我觉得这句话还可以再引申一下,就是衡量一个人要注重这个人的本质,别老是反复提细节之类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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