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铺天盖地的美拉德色系,我反而还不喜欢了,好几年不喜欢粉色了,觉得不适合我们这中年妇女的年纪了,可当周围满是美拉德的时候,我反而买了粉色大衣。
双十一,不到九百元。还买了一双靴子,不到三百元,购物车里留的都是粉色系的,不过后来都没买,心想,买这些还不如把我前几年开会定做的粉色民族风拿出来穿吧。
几年前定做的大衣到货,买大了,160的居然这么大,我也没熨皱巴巴的,收到也降温了,大衣没法穿了。不过也不退了,留着春节穿吧。
今晚去瑜伽馆,找出来这件旧粉色羽绒服,这个羽绒服也三年了,我发现粉色还是比美拉德色系显得脸色好看。
总得来说我这个人,审美就和我性格一样,大家都喜欢的我肯定不喜欢了,流行是“我也是”,风格是“是我也”,我不想穿流行,想穿出自己的风格。
哈哈,记录一下我那叛逆的审美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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