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床整整蓬乱的短发,就在昨天,它的长度还在我的腰上。
昨天过了三十一岁的生日,可能是想留个什么纪念吧。头发用手摁下去又翘起来。见鬼,不该剪这么短的。
我把头埋在水龙头里冲了一下,这下全都服服帖帖在我的头皮上了。昨晚想喝烂醉来着,拦住了自己。毕竟第二天还要上班,应当有成年人应有的自律。毕竟,我已经三十一岁了。
我一边吹着头发一边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眼角已经有了淡淡的皱纹。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可以警铃大作的事情。不过对我来说,皮肤松弛也好,身材走样也好,都是理所应当发生的。好在我现在身材还算纤细,脸也保持着不错的状态。
穿好职业的套装,脸上扑层淡淡的粉,手帕上喷一些香水,顺便手腕处也来一些。穿上高跟鞋,便可以咬着面包出门挤地铁了。
车我到是有一辆,不过昨晚停在了公司的地下车库,因为喝了酒,便搭了电车回家。酒自然是一个人喝的,在车里。
公司的人都说我有些孤僻,这我也承认。我倒是不讨厌跟别人打交道。但是我讨厌迁就任何人。
我厌烦等来等去的同事关系,厌烦他们总是不把真实想法说出来而总是拐弯抹角达成目的。
不过我倒是有点羡慕一个交际能力还蛮不错的同事。我脑子笨,所以光是工作和自己的生活我已经尽全力还总是应付不完。而这位同事在应付工作的同时还和几个直属领导打成了很好的关系。说实话,我觉得他没什么想法,但是他总能用通宵和厚厚的策划书让领导叹服他的努力。
我觉得他日后可能会有些作为。
我现在的生活也不错,薪资很可观,工作也顺心,下班就去看书看电影,不打扰谁,不受谁打扰。
偶尔也会有同事想跟我聊聊天拉拉关系,她在公司里是人缘很好的人。但是可悲的是我一眼就看透了她的虚假。她可能想尽力描述下我给她留下的印象来让我觉得她在关心我。但是她说的驴唇不对马嘴,想必也对很多人说过这种话。我疲于应对,索性戴上了耳塞。
难不成还要陪你聊天然后一起吃个饭庆祝虚假友谊的开始吗。
不过我看人没有这么片面,我知道这个人缘很好的同事虽然确实也是蛮细心照顾别人情绪的人,就是有点虚伪。
跟大多数人一样,人一多,他们就开始表演。
所以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呆着。朋友也有几个,都是交往的时间很久,最短的,也有五年了。如今并不在一起,但知道他们都值得信赖。
一个人吃饭看书看电影写字工作,这是我最想要的生活。
回到家,冲完澡到书柜上挑了一本书。是李煜,第一首诗便是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首诗成为绝笔,是他的赤子之心圆满了他。
我想,明天去递交辞呈吧。
我记得村上春树《寻羊冒险记》里有这么一句话“活到27岁,然后死掉。”
我现在活到三十一岁,“死掉”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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