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准备了一辈子,打从出娘胎就卯足了劲要当总统的,比如,比尔·克林顿,这类总统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并且有执着信念的;第二类是被迫当上总统的,比如,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他们对于总统这个职位的看法是,这是一种必须要完成的工作和必须承担的责任;第三类是职业经理人一样的总统,比如小布什和奥巴马,这是他们职业生涯中的一部分,干完不出大错就行。
而特朗普开创了美国的第四种总统类型:意外当上了总统。别看特朗普十多年前就叫嚣要参加总统竞选,但他只不过是瞎嚷嚷,甚至16年竞选的时候,他都没做好自己能当选的准备,他只是对当选本身感兴趣,却没有做好如果当选了以后承担总统这份工作责任的准备,因此他没有明确的施政纲领和目标,并且把总统这个职位看做是一种负担。
但是特朗普为什么要竞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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