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五
(接上文)
正好,董璘的呈进奏疏,请求把自己的职位改为太常,以奉朝廷享祀之事。恰巧,这与刘球上疏中说是太常应当选取清慎习礼的臣子担任,现今太常主事缺人,应当选取儒士,领管太常之事。于是,王振便说刘球与董璘同谋,在操弄朝廷的人事。于是,便将刘球与董璘逮入诏狱。
王振吩咐锦衣卫指挥使马顺杀害刘球。深夜,马顺带着一名持刀小校,来到关押刘球的地方,虐杀刘球。刘球当时刚躺下,小校动手后,刘球马上起身站立,口中大喊“太祖、太宗”。他的脖子都已经被割断了,身体还站立着。随后,刘球被肢解,并埋在监狱的门户之下。董璘从旁边偷出刘球的血裙送给刘球的家人。后来,刘球的儿子刘钺找寻到刘球的一条手臂,用那血裙将这手臂裹起来,装殓下葬。
《明史》卷三百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王振传》载:
侍讲刘球因雷击奉天殿一事,上言指陈朝政得失,言辞刺激到宦官王振。王振授意,刘球被下入大狱。在王振指使下,锦衣卫指挥马顺将刘球肢解。
《明史》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罗绮传》载:
罗绮曾因事弹劾锦衣卫指挥任信、陈斌。任信、陈斌二人都是宦官王振的党羽。正统十一年(公元1446年)农历四月,任信、陈斌攻讦罗绮,说他犯有不法之事。朝廷将此事交由总兵官黄真进行审查核实。黄真审查后,上报说,罗绮经常骂宦官是“老奴”,并以此来激怒王振。后,罗绮被召还京师。法司审定这一事件后,拟定,罗绮所犯之事,可交赎金免罪。王振不满,改令锦衣卫对罗绮再次审讯。于是,锦衣卫指挥同知马顺恭承王振之意,将此事锻炼成狱,罗绮被定罪,谪戍辽东。
关于大明朝堂上的群殴事件,至此,前因后果,关联牵扯,全都讲述清楚。简单总结一下:
一、元蒙败退中原之后,并未彻底覆灭,其政权继续在蒙古草原留存。
二、败退之后的北元,内部依然争斗不息,并且裂解。
三、裂解之后,北元诸部联盟中,主要形成东西两支:一支为鞑靼、一支为瓦剌。
四、鞑靼与瓦剌的激烈斗争中,瓦剌占了上风,并强盛一时。
五、对立中的瓦剌与鞑靼,为了各自的利益,都接受了明朝的封号,低头纳贡。明朝也通过封赠瓦剌与鞑靼,使他们互相争斗、互相牵制、互相削弱。
六、一直到明英宗正统时期,瓦剌还一直向明朝入贡。
七、瓦剌强盛之后,借入贡赏赐不合旧例之由,发动对明廷的侵略。其实,问题的实质,不在赏赐多少;而在于瓦剌的实力,在于瓦剌的强盛。即便是赏赐如例,瓦剌一定还会找出别的理由侵扰明朝。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国家的基本特征。
八、朱元璋改制后的明朝制度,存在问题。到明英宗的时候,一则皇帝已经无法和早期那些有过杀伐征战经验的祖辈相比,二则宦官的权势已经膨胀到了一定的程度,三则他们本身对战事的实感薄弱,加之皇帝年少、容易被怂恿左右、年轻气盛玩心较重,所以,就贸然亲征。过程之中,又多有疏失。纵观明英宗出征、回师,军国大事,似乎就是一场儿戏与闹剧。
九、明英宗被俘,朝廷上下震动。在君权至上的社会之中,这真可以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十、朝堂之上,对马顺的群殴,不仅仅是一时的激愤所致,应当还是长久以来官员对宦官、锦衣卫、东西厂的不满,也是积怨的发泄。
十一、朝堂之上,群殴之事,完全失去了应有的礼仪。即便是事出有因,但是,为了后续的秩序,还是有所处分。
十二、王竑一生,因为在群殴中带头起事,他的一生,多次因此事被攻击,这是他一生如影随形的把柄。
十三、就王竑的行事与履历看,他是一个有才能的官员,他是一个正直的人。当日的带头起事,完全是出于正直,没有可质疑的私心。
十四、王竑虽然仕途波折,最后善终,看来,明英宗并没有因为王振的事对他彻底清算、对他赶尽杀绝。
十五、马顺听命于王顺,历史斑斑可考,他与王振结党,没有半点冤枉他。
十六、马顺在王振的授意下,恶行累累,流毒甚广。
关于此事,讲说的人很多,之所以要继续讲说,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全面看待这个事件,而不是仅仅看一笑一哇的热闹。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
1.《明史》卷十·本纪第十《英宗前纪》
2.明·项笃寿《今献备遗》卷十六《于谦》
3.《明史》卷一百七十·列传第五十八《于谦传》
4.《明史》卷一百七十七·列传第六十五《王竑传》
5.明·彭时《彭文宪公笔记》卷上
6.明·王世贞《锦衣志》
7.《明史》卷九十五·志第七十一《刑法三》
8.《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列传第五十《刘球传》
9.《明史》卷三百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王振传》
10.《明史》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罗绮传》
11.《明史》卷三百二十八·列传第二百十六《外国九·瓦剌》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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