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希特勒最大的罪行就是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并迫害和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特别是对犹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的灭族屠杀,是最最令人发指的行为,是他永远的罪孽,永远不值得人原谅。
到底是什么样的思想,才让这个恶魔对人的生命如此践踏,视如草芥?
也许,从他这些狂妄的语录里可窥见一斑,特摘录如下几条:
1.同情弱者是对大自然最大的不敬。
2.强者必须是统治者,只有天生的弱者才会认为这是残酷的。
3.怜悯是一种原罪,怜悯弱者是违背自然的事。
4.人类在永恒的斗争中强大,在永恒的和平中灭亡。
5.发动战争和进行战争时,是非问题是无关紧要的,紧要的是胜利!
6.竞争乃万物之本。人类并不是依靠人性原则生存,而是依靠最野蛮的竞争生存!
7.生命不允许脆弱,胜利才是判断善恶的唯一标准。我军的信念是不择手段打败敌人。
8.动员民众不能用爱,要用仇恨,仇恨是最好的凝聚力。
9.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残酷和狂热,直至死亡。
10.这个世界没有正义与邪恶,没有好与坏,被称为“好”的是那些实力强的人。
可见,“鄙视弱者”、“摒弃人性”、“不辩是非”、“不分正邪”是他的思想指导,“残酷”、“野蛮”、“仇恨”、“狂热”、“不择手段”是他行事的准则。
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内心是反人性的,也是反人类的。他绝对是心里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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