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合上书,胜利饭店里,许玉兰旁边,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的许三观看了我一眼。
蝶梦?
正如书名所言,这本小说的开头便是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开始的。
从爷爷、四叔、桂花母女口中几次听到卖血怎样好,然后同根龙和阿方一起回城的路上知道他们是去城里卖血的,糊里糊涂的就跟着去了。
或许是从众心理和好奇心的双重驱使下踏上了卖血这条路。
“这个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这是许三观四叔对他说的。
就好像是在说卖一次血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35块钱。
哦,不对。
卖血是要花力气的,阿方说了,力气分两种,一种是肉里的力气,另一种就是血里的力气。
卖了血就等于卖了血里的力气,不过没关系了,还会长出来的嘛。许三观就是这么想的吧!
他四叔的话让我想到,人生道路上的艰难、困苦、灾祸会不断出现等待我们去解决。
许三观就像是从中悟出了什么:灾祸可以通过卖血换来的钱来解决。
灾祸如果能用钱来解决,那还叫什么灾祸?
每一次许三观遇到“灾祸”就通过卖他身上的血来解决。解决问题带来的满足感或成就感或存在感或安慰都从胜利饭店里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体现出来了吧。
后来许三观的血卖不出去了,他马上想到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他哭了,他想不出办法来。
他不知道自己除了卖血换来35块钱解决灾祸还能干什么。
这让我联想到卡夫卡的《变形计》里面的主人公萨姆沙变成跟人一样大的甲虫这一荒诞的故事。曾经被当做赚钱机器依靠的他,变成甲虫后孤独痛苦地在饥饿中默默地死去。
谁的本心是为了赚钱而去赚钱呢?
不同的是许三观在哭过之后又来到胜利饭店要了炒猪肝和黄酒。
像是从中得到了什么。
许三观的故事从炒猪肝和黄酒开始,似乎又从炒猪肝结束,又或许只是另一个开始。
可是什么是开始,什么是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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