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花一朵朵,想法一堆堆。
今日,小澡哥读书,看到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讨论传统中国官职的文字,非常受启发,摘录如下:
瞿同祖先生认为,传统中国的官吏是一种特权阶级。他认为:“贵族官吏在法律上的特殊地位及种种特权已如上述,最令人惊异而感兴趣的是以官抵罪的方式。官职以今日的概念言之,原是行政上的一种职位,在古代则视为个人的一种身份,一种个人的权利······若从去职的官吏仍能享受这种特权的一点事实来看,我们更可以看出官职是一种身份,是一种权利,罢官所丧失的只是某种官位的行使职权,身份权利则属于个人而永不丧失,除非有重大的过失而革职。我们或可说在通常情况之下所丧失的是职而不是官,所以致仕官的生活方式同于现任官,法律上的种种特权亦同于现任官。”①这段叙述,提示了一种“官”、“职”有别的观察方法,“个人的一种身份”、“行政上的一种职位”被区别开来了。这很有启发意义。
①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国书局1981年版,第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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