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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字之旅(连载一)

我的文字之旅(连载一)

作者: 苏北少年 | 来源:发表于2018-09-13 16:57 被阅读36次
    伏小水羞红了脸,撇着嘴笑着说:“就是一男一女谈恋爱,后来分开了呗。”我点点头,装作听明白的样子。

    每一个喜欢文学的人多多少少都和学生时代的语文课有关,我是其中一个。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发现我对枯燥的数学不感兴趣了,喜欢语文课,喜欢阅读课外书,喜欢听奶奶讲过去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小学六年级,我报名参加年级组织的庞中华硬笔字培训。我本来字写的就不错,教自然的老师觉得我底子可以,又是自然科代表,让我每天下午4点半放学留下来学习一个小时的书法。

    不收我们学费,只需要我们肯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只需要我们自备一本庞中华硬笔书法字帖和一支钢笔。我买字帖花了5块钱,我买钢笔花了10块钱。自然老师却是用粉笔当作钢笔在黑板上写庞中华字体的。庞中华字体比正楷有个性,偏扁。我写着写着就找到感觉了,喜欢上了这种风格。

    班里有个女生叫伏小水,她是数学科代表,每次考试班级前五。她嘴唇总是干裂脱皮,我时常看到她课间时偷偷照着镜子抹口油。她一根辫子都快要垂到屁股了,是那时还有点流行的麻花辫,发尾是蓝色头绳系成的蝴蝶结。

    我们买的庞中华字帖里都是唐诗宋词,没事我就喜欢读这些诗词,读的多了竟然会背了。

    有一回读到李白的《送友人》,末尾一句是:分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其实我知道“分手”的意思,却还是厚着脸皮明知故问:“伏小水,‘分手”是什么意思?”

    伏小水羞红了脸,撇着嘴笑着说:“就是一男一女谈恋爱,后来分开了呗。”我点点头,装作听明白的样子。

    直到上了中学我才知道,​这本字帖一定是把字写错了,原句是: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根本不是“分手”,况且这首诗是李白为朋友而作,写的是分离场景。

    那时偶尔会写日记,交给语文老师统一批阅。流水账居多,多是当天上课日常琐事,某某没答对老师的问题被罚站一节课,某某上课睡觉说梦话哈喇子流了一地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某某异性同学上课互传纸条被老师当场截获,男同学当堂读纸条内容,全班爆笑,女同学用课本遮住脸不知是哭是笑。某某……

    其实彼时我对写日记一点也不上心,倒是有让我觉得有点小欢喜的女生,只是放在了心里。语文作业也忙的够呛,不是做试卷就是写作文,不是抄词语就是抄课文,这种抄写还是几十遍的抄,于是我苦练多日,终于学会了两支圆珠笔​同时操作的技能。因为我怕来不及,我怕来不及每晚准时收看《天上掉下个猪八戒》和《大英雄狄青》。

    六年级时老爸开始骑着老式大杠自行车满乡镇找瓦工活,老妈在一家酒厂上班。老妈每个礼拜一都会给我10块钱,中午饭钱,一天2块钱。我是这样分配的:1块钱买饭吃,7毛钱买连环画,剩下来的3毛钱就买零食吧。

    学校门口斜对面的一家小饭馆,我常光临。饭馆里挤满了人,一对老夫妻忙得笑容满面。大半碗米饭上面堆一些白菜粉条和猪油炸出来的细肉丝,仅仅要1块钱,而且米饭管饱。​中午有两个小时的吃饭和午休时间 ,我吃完饭就跑到学校门口的小卖部,看看货架上有没有新到的连环画。印象最深刻的《蓝猫淘气三千问》和《葫芦娃》系列书,我是坐在小卖部里屋的楼梯口看完的。有一阵子超迷这种7毛钱一本的连环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同学们撕开5毛钱一个的奶油大面包包装纸,在我面前边吃边咂嘴,还不忘把沾在手指上的奶油舔干净。为了报复他,他后来找我借连环画,我坚决没借。

    2006年的暑假,我小学毕业了。学校门口居然开了一家希望读书社。从外面看着挺高大上的,十几排书架上摆满了书。听说可以借书,我鼓起勇气走进去,一个长相甜美的姐姐告诉我:借书可以的,不过要交30块钱押金,办张读书卡。我一听就有点怂了,30块钱对于彼时的我,真的有点多了。我羞愧地走出店门。

    回家后,老妈给我支招:“眼下正是收获季节,去别人家黄豆地里捡黄豆吧。”说干就干,第二天我就拿着米袋去捡黄豆,顶着大太阳,每天下午有3个小时在田埂间穿梭。捡了一个月成功把脸晒黑,准备让老妈帮我拿去卖钱,却发现学校门口的希望读书社已经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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