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征地拆迁已是最热门的话题,但就征地拆迁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来看,很多被征收人都不知道拆迁当中的真实情况,在他们眼里,相关部门是具有公信力的,是值得可信的,认为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的种种行为都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实施的,对他们的行为不会起半点疑心。然而当下棚改、拆迁、征地中却存在着许多的以假乱真的违法现象。
棚改乱象!公益变功利
此前,一则因棚户区改造的视频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视频中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的一个棚改项目遭到了当地一些群众的抵制,他们纷纷做起了不肯搬迁的“钉子户”。
根据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征收的计划,此次黄土塘征收拆迁共涉及住宅房屋91栋,其中1979年以前建造的房屋45栋、1980年-1989年建造的房屋26栋,1990年以后建造的共有20栋。因为北院三宿舍的三栋楼建成年代较早,拆迁办认为拆迁三宿舍符合长沙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特征。2002年,由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主导,统一规划实施了对三栋宿舍楼的整体扩建改造工作,通过这次修缮,不仅房屋质量得到了加固,70%的住户每家的房屋建筑面积也平均增加至100平米左右。
我们都知道,棚户区改造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棚户区改造是对那么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使用年限久、交通不便利、环境卫生差等区域。
可是从央视报道的来看,芙蓉区土塘棚改所涉及的住宅区域并不具备棚改的条件。但是在很多地方实施过程中,绝大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补偿资金,将棚改已经扩大到所有的旧城改造项目,而土地价值高的棚户区则引发多起强拆事件,公益性质的棚户区改造,已经演变成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
除此之外,相关人员表示说,具大的动力来自于巨大的利益,无利不起早,对于人是这样,对于许多地方来说也是这样。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为了以少成本征收,多成本售出,为了能够尽早的达到拆迁的目的,通常都会采取株连九族的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离拆迁区域,还有的以各种方式压榨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在没有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一事没达成一致的时候实施强拆。这显然是触犯了相关法律。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虽然新拆迁法用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虽然行政机关没有权利直接强拆了,虽然三令五申的禁止暴力强拆、违法拆迁,但是在这些年以来的征地拆迁中的实际现象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黑强拆仍旧存在。
那么,当我们遇到暴力强拆时,应该怎么办呢?
1、在得知要占地强拆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
2、切忌以暴致暴,恶言相对,这样做的话只会对自身安全或者利益有所损伤,要冷静的把下面的工作做好。
3、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4、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5、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6、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7、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虽然,相关法律、相关政策在极力的保护着我们老百姓的权益,但却很难落实到实践过程中,对公益变功利的拆迁我们依旧是无法改变,对违法暴力的拆迁我们也依旧是无法制止,因此很多被征收人承受着旁人无法承受的痛苦。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一旦遇到拆迁问题,一定要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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