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就在偷偷爱着所有投保人!监管机构其实还是心系我们老百姓的,近期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其实就是爱的表现,大力维护我们权益。这则文件已经把所有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忙的不可开交了,因为要把所有历史在售保单一一筛查。
不管是你已经投保过,还是现在打算投保,这个通知都有很大影响!网上流传的各个版本,有些解读甚至是错误的!可能你从来没认真看过一份政府文件,今天精算师八哥就带你破天荒的认真学一回文件精神,手把手教你看懂这封红头文件。
我发现自己最近膨胀了,连分析政府红头文件这种文章都敢写。
深度好文,建议大家收藏。
看人说话,内容其次,目的第一。可能文字内容繁冗复杂,但是如果能理解对方所要表达目的,那对于最后理解也不会偏差太大。先看看银保监此次核查是要干什么?
一、工作重点
1.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行为
2.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行为
3.严查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
4.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行为
看到了,所有的核查对象都是保险公司,也就是说,这封红头文件是为了保护我们投保人利益的。说句题外话,并不是所有文件都是要管理保险公司的,比如此前出台的《反保险欺诈指引》,就是针对某些投保人恶意骗保,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利益的。
总结来看,此次核查就是延续“保险姓保”的设计理念,别老整那些理财险、华丽花哨的博眼球的(雾霾险、宠物意外怀孕险)。值得注意的是,最重要内容永远放第一条,什么叫“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参考AB此前做法(上回扒的太深导致直接文章被封),那么行业还有没有其他公司有类似行为呢?还真有几家,具体不展开,有话小群说。
二、工作安排
明白了监管是要干嘛,那么紧接着就看看安排吧,怎么个步骤,哪个先哪个后研究明白,不至于本末倒置。整改期限限定为6月30日,作为精算师的八哥从保险内圈告诉大家,现在每家公司的精算师们都在逐一排查所在公司的在售保单产品是否合规,一款一款的核查,一个人查一个人复核,最后总精算师、总经理等都需要签字,如果查的效果不好,那就等着监管机构上门登门拜访你吧!
不要以为这是八哥主观臆断,来看看红头文件里怎么写的:“将重点选取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力度弱的公司和保费占比高、日常监管反馈问题多,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炒作的产品进行全面核查”。什么意思?就是告诉每家公司,少给我走形式,你们自己查不出来想当好好先生,那后面监管机构帮你查!
对于投保人经常向保监局投诉的、各个渠道热卖的明星产品,都是排查重点!看到这里,想必很多小伙伴要欣慰了,投保之后出了问题不要怕,先跟公司协商,未果就去保监局投诉,投诉多了自然有人帮我们!毕竟监管机构也不是你某一家公司的客服部门,老是接受针对你一家公司的投诉,这算怎么回事!
对于“易引发炒作的产品”可以有两个解读,一是目前大卖的明星产品,比如在微信、支付宝等销售的,这些保单一旦出问题,那影响涉及面是太广泛了,所以不得不慎重;二是已经出现的有争议的社会事件,例如奥地利使馆封杀某家公司医疗险事件、伊朗双亲遇难却遭遇救援机构不给力的情况,这些问题酝酿发酵是会极大动摇社会对于保险的信心。
三、工作要求
八哥从事精算工作已经有不少年头了,以前的监管红头文件都是官方套话一箩筐,但是这次不同,可能是银监会保监会合并之后的新相,监管对于保险公司的口吻简直就是家长语重心长教育熊孩子一样,“久久为功,切实提高产品管理能力”。不查百度,你告诉我什么是“久久为功”?监管机构都开始这么有文采了,每天写公众号文章的八哥,倍感压力山大啊!
久久为功:持之以恒、锲而不舍、驰而不息。语出《史记*礼书》的“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四、负面清单
形式问题搞懂了,现在就开始来看实质内容。对于保险产品设计乱象、销售乱象的行为,以前监管机构都是窗口指导,现在是写到了纸上,拉了个清单,告诉你什么不能做。内容一共涉及52条,看来监管也是下了大工夫,做足了准备,八哥挑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和大家说一说。
(一)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这是要求促进保险条款通俗化改革,但毕竟是合同,既要做到条款严谨又要不冗长,极大考验产品开发人员语文功底。精算师不能只有数学好,高考语文也得行啊!
(二)免责内容不统一、不集中,一些约定缺乏法律依据、缺乏合理性。一句话,免责不能公司相加什么就加什么。
(九)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通常理解,例如“癌症”释义中未包含原位癌责任。首先,目前在售的大部分重疾险里面没有“癌症”这两个字,取而代之的是“恶性肿瘤”,虽然两者是一回事,但搞一把文字游戏,就是合规的。
其次,原位癌并不是不保,而是在轻症责任里面,原位癌可以理解成癌症早期还没扩散阶段,进行割除手术完全可以达到痊愈,所以将其处理成轻症是合乎依据的。最后,这条主要是针对老年医疗险里的防癌险保单,这种类型保单受众群体远远少于重疾险。
保险本身是极其复杂的,八哥作为精算师,在写文章之前都要再三调查,小心求证,但是看到很多其他自媒体很不负责、不客观、不准确的宣传报道,非常容易造成广大投保人的误解,进而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偏见。
(十一)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产品,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不全额给付而是采用分期形式,变相增加给付条件。这一条呢,监管说的道理是没错的,保险公司设计初衷也是基于市场上有些父母投保人,担心身故金给子女后乱花掉,希望以分期形式,所以这条嘛,两头看。
(十二)个别公司利用“保险+信托”进行宣传,混淆保险产品概念。信托业务本身不是保险范畴,所以监管要求是对的,国外这么做是OK的,国内嘛,还是那句话,销售误导太严重,搞一搞就走形了,销售误导归根结底一是营销代理员的绩效机制设计初衷与广大投保人利益的不一致,二是很多代理员从业水平不行有待提高啊。
(十三)产品犹豫期设定不明确,没在条款中明示。犹豫期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万一当初理解错了买错了还可以退不是。监管规定银行卖的犹豫期是15天,其他渠道的可以是10天。
(十四)年金保险产品长险短做,通过生存金快速返还。早年有“即期年金”的概念,就是交费开始就可以领钱。后来监管规定必须5年以后才返,并且每年返还的额度不能超过已交保费的20%,于是各家公司纷纷踩着红线做,就在第五年末返保费的20%。现在监管估计是不能忍了。从销售的角度来看,返还越延迟,销售难度越大,所以从合规性和市场销售两者角度都要有个平衡才行。
(十五)年金产品实现类万能型保险自由进行账户部分领取功能,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保监会去年限制万能险的部分领取功能(部分领取每年不能超过账户的20%,而且前五年必须扣手续费),这也是保监会为了防止销售误导进行的无奈之举。然而,还是有一些公司,利用减保的方法来使得原本不让提前返还,不然提前领取的产品,可以绕开这个监管规定来实现灵活存取,监管当然不乐意了。
(十六)分红险设计异化,条款中包含账户管理、保证利率等概念。这条没什么好说的,分红和万能本来就是要有差异的。
(十七)医疗保险产品设计异化,风险保额低于保费,严重偏离保险保障属性。看到这里,各家公司为了销售业绩,把理财型保单都做进了医疗险里面。说句题外话,其实税优健康险也是带储蓄功能的医疗险,万能账户每年寸近期2400,每年扣除医疗保障部分的成本后剩下的钱按一定的结算利率累积生息。
(十八)重大疾病保险,对恶性肿瘤责任中的甲状腺恶性肿瘤进行单独处理。这个源于之前人民日报批评保险行业的做法,实际上,把甲状腺恶性肿瘤摘出来,是有苦衷的。随着医学的进步,如今的甲状腺肿瘤已经不是以前那么危险。发现的早,治愈率高,而且还可以等一等再做手术。
过去几年,在很多国家,尤其是韩国,甲状腺肿瘤导致的逆选择风险是很高的,很多健康险赔付率非常差,而排在首位的就是甲状腺恶性肿瘤。因此,保险公司为了规避这个风险,想把它摘出重疾的定义中去,放在轻症里。但是消费者肯定不同意啊,同样是恶性肿瘤,凭什么甲状腺恶性肿瘤要被除外?为了保护消费者,保监会也提出了不许摘除的要求。很多小伙伴去香港投保,投保前看好是否包含甲状腺癌,香港保单一般都是不保这块的。
(二十四)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其实医疗险,真的能花到上千万的概率很小,不过是一个心理安慰罢了。百万医疗险出来后,各家公司发现调整保额上限对费率的影响非常小,所以都开始纷纷提高额度,来使得产品看起来更吸引人。
连续投保就不用说了,目前市场上,真正单独存在的保证续保到老的产品只有税优健康险。但是,其实只要你真正理解了连续投保的规定,有这个规定还是比每年都要核保强的。
往后几条都是讲保单产品定价模型的精算假设的,跟我们投保人关系不大,就不展开了。其实啊,保险公司真的想踩着红线,“挑战监管底线”吗?总精算师们都那么愿意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嘛?其实不是的,都是被逼的。市场上那么多家公司,那么多竞争对手,总有一两个胆子大的,试一试监管底线,一旦监管没管,那他们的产品形态就是最好进行销售炒作的,那相比之下,其他家的产品就显得格外没有吸引力。
尤其是银行渠道,银行都是同时跟好几家保险公司合作,哪家的好卖,哪家不好卖,很快就能比出来。而各家的银行渠道又基本都是背着公司规模保费业绩压力的渠道,因此各家都死盯着市场,一旦有哪家公司的产品更有竞争力,自己的产品马上要跟上,跟不上,很可能就失去了市场份额。
确实,别看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时那么强势,面对市场竞争压力的时候,跟我们自己开个饭店做生意一样,都有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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