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我住进这一栋楼那一刻便开始了,每天会假装去邮箱拿信,这是我发现的一个应该是他的习惯。我似乎是忘记了,我也仅仅只是住在这儿还不到两个月而已。而两个月能有多了解一个人呢?至少不会细微到他每天早上吃什么,几点起床,定几点的闹钟都知道吧?
我们从来没有打过招呼,我们甚至连寒暄都没有,最最基本普通的你好。有时候,我会想他是不是就是东野圭吾笔下《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那个天才数学家,其实他早就爱上我了。又或者是川端康成《睡美人》里那个默默无言的男人。然而事实证明这终究是我的幻想。
我每天背着一样的书包上楼,下楼,上课,下课,上学,放学,周而复始。我要过得是一个平凡的生活,像所有普通大学生那样,上完大一上大二,读完大二读大三,学完大三学大四,然后我会在一个树木荫绿,知了聒噪的季节离开这个学校。找一份普通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也许我会有一段爱情,然后结婚,生宝宝,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又或者我碰不到一个我们连彼此之间都还适合的人,然后就这样度过我的一生。当然,这些都是以后。
他今天穿了一件羊毛衫,他上楼,我下楼,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烟草味。他是一个干净的男孩,至少我认为这个味道不该属于他的。我们擦肩而过,但是很显然他没有注意到我。我很伤心,我已经注意他两个月了,而他仍然没有面带笑容地对我说:“好巧啊,你取上课呀?”我决定了,我要做一件事。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我刻意把校服穿的整整齐齐,我从来没有那么正式看过自己穿校服的样子,我还刻意把头发扎的特别高。束起的马尾在肩上晃着,我感到快乐。我想,他会不会就这样认为我是一个未成年少女,一个正在奔赴青春的无知女孩呢?
我贴耳听着隔壁的动静,他终于要去拿信了吗?我打开门,用冲刺100米的速度跑向那个信箱,然后假装和他不期而遇。其实,我并没有什么信,这只是我接近他而找的借口。我写给,他的信始终没有署名,因为至今为止我仍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每天都在写信,然后假装去取信。仍旧是上楼下楼,但是我们的关系并没有什么改善,他仍然不会微笑的对我打招呼,而我始终不知道那张脸究竟有什么故事。终于在我一个又一个暑假过去之后,我写了一个纸箱的信给他,而却从来没有被拆开过。
我住在这儿,住在他的隔壁已经两年多了,再还有一个暑假,当女孩们的短裙在风中飞扬,当冰淇淋随处可见,当我的头发会开始变得很短的时候,我会在这硝烟弥漫,眼泪发达的季节离开这儿。作为他的邻居,作为一个他不知道名字的陌生人。终于,在那天,我坚持了三年的男孩,再见了。最后一封信,我没有拿。三年多,一年有365封,即使我没有见到他再来拿信了,我还是写着。而现在,我们终于要告别了,不知道名字的少年。在那个天气晴朗的早上,我拉着我的行李箱。他上楼,我下楼,在那一刻天知道我有多想冲过去抱抱这个少年,可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听着耳机里李代沫唱着“我最亲爱的”。我哭了,我最亲爱的陌生少年,从此以后,你再也不会有一个时时刻刻观察你的怪女孩邻居了。在最后一节台阶下,我早已泪眼模糊。我期待故事可以有个转折。卑微的女孩在听了少年的话后,留在了这里,她知道了少年的名字。他们开始相爱,他们会有争吵,他们也许最后会分手,他们也许很幸运的在一起了。他们有一个孩子,他是孩子的爸爸,她是孩子的妈妈。他们的孩子长大了,她会告诉她,当年你妈妈写了三年的信才把你妈妈追到手。
然而,他没有开口,我没有开口,我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我握着车票,最后望了望那栋楼。我在底下看到了他站在阳台,他的眉目我早已看不清了。再见了,爱情。在我眉清目秀的时候没有遇到一段好好珍惜的爱情。打乱我花样年华的岁月啊,终于我们擦肩而过了。
我仍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的名字叫安娜,没错,安娜卡列尼娜的安娜。
我在阳台看着她离开,我始终没有说:“嘿,你是要回家了吗?你还会回来吧?”她住在这儿三年多了,我每天看着她下楼,我们擦肩而过,我并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想那么可爱的女孩一定会有一个可爱的名字的。我还记得她穿校服的那次,其实我很想告诉她裤子穿反了,那么明显的标志,也许她自己就发现了呢。最后,我仍然没有说什么。
我们可能在一个学校上学吧?但是,每次我在人群中看到一个她的身影时,那个女孩都会转过头对我说:“同学,有什么事吗?”我想我们一定不是一个学校的。我一直想和她说一句话的,但是我怕她会和那些女孩一样说一句:“同学,有什么事吗?”用着陌生人的语气。
她每天都会拿着一封信上来,我每天去取信,然而什么也没有。那封信会是她男朋友写的吧?不然,为什么每天都那么坚持呢?我看着空荡荡的信箱三年多了她每天拿着属于她的幸福与我擦肩而过。她走了,她的信箱还会是空的吗?
我似乎是对她好奇了点儿,可是我看到了什么呢?我从来空无一物的信箱里有一封信和一把钥匙。我认得的,那是她每天早上都会来拿信的信封啊,难道是投错了吗?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那封信,很短的几句话。
隔壁的少年,在我终于鼓足勇气问你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却背离了这个城市。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汝之广矣,方可休思;汉之广矣,方可求思。
我给你写了1000多封信,再见,我的少年。
安娜
我知道她的名字叫安娜,可是我却不是弗隆斯基我没有对她说:“我们将会幸福。”
我打开门那瞬间我看到了整个房间的布局。可是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属于她的气味,我看到了在那个书桌上的1000多封信。该死的季节,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该有一场暴风雨的。然而,在北京这样燥热的城市里,永远只有停不了的人群,找不到属于她的身影。
我把信全部看完了,我知道我们错过了一段爱情。什么时候,我才可以见到她?像弗隆斯基告诉安娜那样告诉她,我们将会幸福。
终于,我不得不说,再见了,我的女孩。
最好的爱情就是嵌入骨髓里的感动我不知道他是否是看到了那封信也不知道他是否仍然留在了那里,等着他生命里的那个女孩,然后和她结婚,作为一个好丈夫,作为一个好爸爸。如果,那个时候我可以勇敢一点,那至少我不会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而后,我们没有在一起,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不叫弗隆斯基,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他说,安娜,你好,我叫李沐,木子李。
我见到她的那一天,已经是一个又一个的夏天过去了。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我们真的是同一个学校的。我知道她回了南方,我是在她开的面包店里看到他的。她早已不是眉清目秀,有了岁月的沉淀,她已经很完美了。我说:“安娜,你好,我叫李沐,木子李。”她当时就哭了,我想她还是没有忘记我的吧?我看到了那个可爱的小女孩,那是她的孩子吗?
最终,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告诉了她我的名字,却找不回自己眉清目秀的爱情。
其实,我没有结婚。我只是想他对我说:“安娜,我是弗隆斯基,我来带你离开。”
我们的故事最后还是在一个有一个的夏天里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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