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晴天,太阳出来得早。
前几天持续的低温寒冷,家里的狗狗也冻得发抖。
我换了件衣服出来,它坐在楼梯上晒太阳。偶尔会像隔壁家养的一只猫,伸伸懒腰,又睡回去。
八点的温度还是不高。阳光却遍地。
遇见北先生的第一天就这样开始。
是在他一六年十月一号出版的一本书,叫《可我还是喜欢你》。
封面的右边是北先生的侧脸,右手拿着一个小物品,专注的眼睛里有故事。
你迷路的时候张皇失措,坐反了公交车一个人徒步走回去。
下雨天没有带雨伞偏还踩脏了新买的鞋子,晚归回家路灯将你的影子拉得很长。
有点笨,天真迷糊,爱发呆,小任性。
带着那么多偏执和硬壳,很多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没有。
可我还是喜欢你。
喜欢就算淋雨也爱笑的你,喜欢跑步也爱吃零食的你。喜欢睡不着就哼哥的你。
喜欢胃不好还爱喝咖啡得你,喜欢动不冻就嘟嘴的你。
可我还是喜欢你,
犹如棠梨煎雪,情动几许;
可我还是喜欢你,
像日月星辰,长久不息。
北先生说他是个安静的人,午后静静的阳光跟他很搭。他喜欢坐在树荫下听风声,尤其是在夏天。
他不爱热闹,我以为我足够安静。北先生说他骨子里就流着安静的血液,在强烈的运动下,血液偶尔会掀起微微的波澜。
我跟北先生问候的第一句话是,北先生,你好,我是小齐。在心里鞠了个躬。北先生拉开客厅的窗帘,阳光刺眼。他说。小七!小齐!你是按照贝克汉姆的女儿小七取的小齐吗。
北先生是在认真的开玩笑。北先生也是个有趣的人。我静静的回了一句不是。
北先生留了一个背影给我。我站在后面,留了一个背影给脚下的阳光。
突然就想起了之前写过的很爱的一段话:
你我之间的距离要留一米长,我在后向前一步,你在前退后一步,刚刚碰到彼此的眼神。
可我还是喜欢你,
于人群中一秒的对视,
于人群中无意的擦肩。
可我还是喜欢你,
你流汗拨弄头发的样子,
你口渴急急喝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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