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指的是领导干部自身行为端正,作出表率,那么群众也会跟着效仿;如果领导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么失去的不仅是自身的公信力,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因此,执法者应从自身做起,增强法制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做到秉公执法,方能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执法者要带头“尊法”,应心有信仰,敬畏法律,尊崇依法治国。具体而言,执法者心中要有对法律的尊重之心、敬畏之心,要坚持法律是国之重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由法定,拒绝亲友托关系、朋友找门路的行为,坚守原则、坚守底线、拒绝诱惑。除了要将这些法治理念内化于心,还要将其外化于“形”,譬如警察注重警容、警风,这是对外在的要求,是内在精气神的体现,更是内心信仰法治,尊重法律的体现。
执法者要带头“学法”,应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法治素养。在平时,执法者应向模范学习,多翻阅案件资料,多做法律的功课,写下密密麻麻的批注,注重一点一滴的积累;在闲暇时,执法者应多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熟知各项业务,能够在面对群众的询问、解释政策时多一些底气。所以,执法者要学习“有字之书”,增加自己的理论知识,增强自身的本领,更加专业化,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
执法者要带头“守法”,应遵纪守法,服从法律,捍卫法治。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执法者不注重自身言行,执法流程不规范,譬如随意进入现场、不出示证件,勘察取证具有随意性,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吸烟、喝酒、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裤口袋等情况,对此,执法部门应利用科技,配备执法记录仪这一“紧箍咒”,做到执法动态留痕,让执法人员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执法者要带头“用法”,并做到厉行法治,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执法者不仅要用法治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还要利用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守法,从而解决违法问题。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教科书式执法”,无论是能够讲法规字字规范、讲道理句句在理,“怼”得司机认可处罚结果的网红交警,还是讲法讲理,细致沟通,以案释法,争取违建户主动配合,圆满完成拆违工作的执法办,他们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民忧、民惑。值得学习、效仿。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于执法水平的提升,对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我们固然要有“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但也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唯有踏踏实实,从自身做起,并身体力行,影响百姓,才能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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