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解人生》,这是一本很容易被书名耽误的书。
其实书的内容非常棒,我基本接受它的观点了。
本书的核心是:人生须尽兴,而不仅是图存活。
所谓尽兴,就是在合适的年龄获得各种体验,增加人生的充实感。为此,要将时间和金钱用到极致。
而多数人恰恰是喜欢存钱以防老,或者为子女存钱,又或者将遗产捐赠作慈善。
“死前归零”是让你在去世前把钱花完。那么,不留给子女么?不捐赠给慈善机构么?
要留,要捐,可是都应该在生前“合适”的时间完成。
比如遗产给子女,如果你活到八十多岁,那么你的孩子得到你的遗产(主要是钱)时也五六十了,他们最艰难的时候其实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真为孩子好,为什么不早点把钱给他们花呢?
做慈善也一样,既然死后愿意捐赠,为什么不活着时把钱多捐出去发挥作用呢?
观点还有很多,我觉得很有道理。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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