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认为”要做到不作俗人,不作俗书,则“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
人要想脱俗,心就不能不牵于外物,要想妙于笔,首先要妙于心。“书如其心”,一个人心不如人而欲书过人,只能是南辕北辙。黄庭坚认为,一个人练习书法,勤学苦练,师法大家,可谓有法之法;而博览群书,有学识,妙于心,方能丰富心灵,扩充才情,弃俗从雅,从而书中有意,笔端含情,兴之所至,意得趣生,别构灵奇。可见,以“妙心”代学识、才情是提升书法品格、医治“俗书”、摆脱工匠习气的良方。
”禅宗的“顿悟”是区别于其他佛教流派的重要标志,基本观念是“自心是佛”,这里的“心”是“真心”,即宇宙之心,了无世俗牵挂,无拘无束,“于六尘中不离不染,来去自由”。禅宗《坛经》云:“外离相曰禅,内不乱曰定……外禅内定,故名禅定。”“佛是自性做,莫向身外求。”禅宗讲究不受外界因素干扰、不受内心杂念干扰的修行,才能保持“六根清静”,进入与宇宙万物合一的“涅槃”妙境,保持种虚静的心理状态,“心外别无佛,佛外无别心”,“自心是佛”,充分显示了禅宗超尘脱俗的思想。
禅宗思想给宋代书法提供了追求创新、破除陈规、弃俗从韵的精神动力。
禅宗明确规定自己的禅法是以“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无念”要对万事万物都不产生贪恋或放弃的念头,“心不染境”,在念念之中排除一切杂念妄想、不产生固定的好恶、美丑观念;“无相”是反对执著各种名相、境界,无有实体,无所执着,不能执着于一切法相;“无住”是于心无事,于事无心,是对世界和周围事物不执固定的见解和有所取舍的特定的心理趋向。这些思想强调勇于创新,不墨守成规,强调“随心所欲不逾矩”,强调艺术的自由创造和个性的发挥,为“绝俗”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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