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到1》书中提到:硅谷迷上了“破坏性创新”,这里有个误区,就是“破坏”被一些公司自我臆想成了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要突破旧势力的封锁。我的理解是,很多公司着眼点放在了“破坏”上,而忽视了“创新”,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误解。就像前段时间风靡、然后很快倒闭的一些“共享雨伞”、“共享充电设施”的初创公司,只是看到了已经成功的一些同类型的共享的企业,就想从中分一杯羹,跟风上,没有实质性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着眼点放在了破坏原有企业的市场份额上。然而,“破坏性创新”的精髓在“创新”上,是创业者在创新的路上越走越远,然后出乎多数人,甚至包括创业者自己本人的意料,这类创新对原有的产业秩序产生了重要的“破坏”作用,而且越来越多的“破坏”是跨界的,就像微信对通信行业的“破坏”,手机对电脑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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