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男朋友,一直单身,然后,比较爱美,长得还行,普通背景,不善社交,不善言词,为了工作,我今天去陪了一场酒,这酒,明面上说着是不用去,其实是必须去。
我的同事为了让一个网站主推我们医院派单,然后把我卖了.......
告知了三方对接人我长得好看美丽,然后三方对接人这次过来特意提了要见我,所以,我去陪了酒。
我可以不去吗?我特别不想去,可是因为没有背景,每个月要还款,所以,我必须要去。然后,我去了。
因为美,所以我要陪酒。
倒酒,喝酒,照顾人吃东西,而且莫名其妙的一场职业酒,毕业一年,我可以说是涉世未深,所以到的酒都喝,盛的东西都吃,我没想过怎么样才能好好保护自己,然后也没想过这一场酒有什么价值,然后,我好累,真的好累,估计我在北京快混不下去了,我也这样想着,因为我总是太愚蠢,大家都聪明,而我,确太善良,别人做了什么一定会让人看到,而我,做了什么,得益者总是找机会忽略掉。
而我,如此讨厌那个要我不断喝酒的人,有多讨厌喃,想让他无家可归,一人流浪。
好像长得美也有错了,长得美没有好好运用美保护不好自己就是错。
喝酒的那一刻,我多想,有个人,有个人说不要喝了,我带你走。
对呀,我在北京一年了,我也没学会不善良,在北京一年了,我也没学会保护好我自己。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街头的灯,我感觉我就是个傻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没有男朋友,不会保护自己,一个月赚不了太多,没有房没有车,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我有点讨厌我自己,其实我没爱过她。
这酒,陪得莫民奇妙,但是,别人确觉得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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