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罗教授将借阅多时的两本书归还于我。我们曾在一个系里任教,有共同的阅读兴趣,经常在读物上互通有无。
这是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帝国》中的一部分,这套书共六卷十一本,是去年生日时,女儿送我给的生日礼物。
女儿知道我爱书,茶、酒、书,书是排第一位的。孩提时期,书就与我结缘,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上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在外地工作的父亲回家过年,带给我一本历史故事书,这是我的第一本课外读本,虽然里面的内容似懂非懂,但书中人物的命运基本能看明白并被其深深吸引。从此,我的阅读兴趣被激发起来,开始了与书的亲密接触。
在我看来,读书是很享受的事,但享受的前提是必须有书可读。“文革”前后的农村,学生书包之外,很难见到印有铅字的纸张!要想读到书,必须动一番脑筋。
脸皮厚很重要。那时,每年暑假我都要去镇上外婆家住一些日子。外婆的邻居有一个连环画书摊,专门招揽小学生,一分钱可看两本。仗着脸熟,身无分文的我常去书摊看书,蹲在那里,一本接着一本,一看就是半天。这种不付钱白看书的行为,做起来很没底气,因为蹭人书看与蹭人饭吃没什么两样。蹭个一两次也就罢了,天天来蹭,谁都会不高兴。为此,我经常遭遇白眼珠子的扫射,直到有一天,终于被人下了逐客令!
耍赖也是一招。我有个姐姐,长我三岁。我读初中时她读高中,她有很多镇上的同学,能借到一些大部头的书。在家里,姐姐的书经常被我偷去藏着,无论她怎样威逼利诱,我都岿然不动,直到躲着把这本书看完才归还给她。
躲着看书很美,既可逃避家务,又可尽享大自然的野趣。春天,我一般躲在屋后公社的麦田里,躺在葱绿的麦拢间,嗅着泥土的气息,吸吮着书本的营养。我曾和着麦浪的节奏,仰面朝天,手持简谱,高声哼唱“样板戏”,引来在附近游荡的小猫小狗,趴在一旁看热闹。秋冬季到来,寻一处既遮风挡雨又隐秘安静的地方,殊为不易。我曾经在我家柴垛上呆过数个下午,直到把一本从大伙伴那里借来的《苦菜花》看完。
通过这些虽不靠谱但却有效的笨办法,我陆续搜罗到一批古代和近现代的文学作品,在16岁之前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中国四大名著,以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镜花缘》、《鲁迅选集》等作品,为以后的文学欣赏打下些许基础。
儿时读书也曾遭遇过尴尬。好像是在1967年,那时文革初起,武斗正旺,父亲在批斗中被造反派打伤,正在老家养伤。一天,外面下着小雨,我们都在祖母家吃饭,我找人借来的古装本《三国演义》还没看完,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以致吃饭时也手不释卷。父亲原本是支持我看书的,但那天当他在饭桌上瞥眼看到我手上的书名时,竟然勃然大怒,一把从我手中夺过书去,三两下就将其撕得七零八落,顺手丢到屋外的雨水中,还狠狠打了我一耳光,冲我吼道,现在什么时候,这种书你也敢看!祖母看我可怜,一面责备父亲,一面冲到屋外检拾那些飘零的书页,老人家不识字,不知道书页的倒顺,她能做的,就是用干布擦拭打湿的书页,再一层层整齐的摞在一起,以此安慰我那莫名的恐惧!
因为痴迷于书,我年少时还干过不少蠢事,比如奉命去镇上买米,返回时半路看书忘了回家,以致家里无米下锅,母亲不得不沿路寻我;晚上通宵看书,燃尽了灯里的煤油,又耗尽手电筒的电池。诸如此类,至今想来仍历历在目。
今天的书大都已经电子化,阅读起来更加便捷。但我仍然喜欢那些纸质的书,一卷在手,墨香扑面,何等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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