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夫不欲苦,偏作诸苦因, 既由己过害,岂能嗔于人?
愚昧无知的凡夫不管在任何环境,任何时间都不愿感受身心的痛苦,都希望过得快快乐乐。然而,他虽然喜欢快乐的果,却偏偏制造痛苦的因。想法和行为背道而驰,有因必生果,此乃无则不生的自然规律,既然造下这么多苦因,必定会不断感受苦果,自作自受岂能怨天尤人?
现在的世间中很多人杀生,偷盗,邪淫,造种种佛制罪和自性罪,造了这些罪以后就像毒种必定产生毒果一样,肯定会感受各种各样的痛苦,所以一切痛苦的来源完全是自己往昔行为不如法所致。智慧的人认识到这一点以后,今生就算遇到他人的损害,也不应该生嗔恨心。
平时我们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没有来源是不可能的,而这个来源往往要追溯至多生累结之前的因果。对此有些人不一定想得通,经常怀疑因果规律是否真实存在,这也是唯物论和势事论的观点太根深蒂固的原因。
佛陀在《业报差别经》中云:“一切众生系属于业,依止于业,顺自业转”。世间上的一切众生都在业的范围中,与业有一定的关系,所作所为皆随自业而转。我们遇到一些事情时有时候认为很突然,但实际上与前世有一定的关系,假如相信夜因果的存在,自己平时的言行举止也不得不谨慎。
我们即生中对有些人的说话做事看不惯,不一定是对方真有毛病,而可能是前世的业缘在中间做怪。因此我们挑剔别人时,应该想到这是前世业力的一种后续,今生若没有斩断这种相续,乃至生生世世也许都会成为冤家。然而有些人遇到事情时总喜欢把过失推到别人身上:“是他害我,是他说我,为什么不能生嗔恨心?”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如果你真正懂得前世的因果,就会明白人与人之间仇恨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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