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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大分流:中国,欧洲与现代经济的形成》
松巴特在他讨论奢侈和欧洲资本主义起源的经典著作中主张,奢侈品需求的增加,会催生出新式的工匠和商人。考虑到原材料的开销、工艺精进所需的时间,以及从往往权大势大但现金短缺的顾客手中收账的难题,大部分工匠无法独力生产这些物品。
东南亚工匠的供不应求往往使他们挣得相当有利于自己的工作条件,但他们却没有脱离恩庇体制和定制的生产模式(即使在资本密集的金匠业亦然)。
本州东北端的一场大饥荒,使人烟稀少的北海道境内雇佣劳动者的供应量大增,从而使大型的承包捕渔业者得以普遍使用需要 15 至 20 名人力来操作的新式、有效率但昂贵的渔网。
资本从贸易转入生产本身,雇佣劳动者变多,具有更多固定资本且由集中统筹的生产活动变成常态,在具有极简陋生产线的一项产业里,这全都不再遥不可及。
虽然我们在这一章里的确找到了一些欧洲真正具有的组织性优势,但在 1800 年前的世界,这些优势似乎只能应用在极少的作为上:主要是战争、武装长程贸易和拓展殖民地。
欧洲人在欧洲境外的活动在当时至关紧要,而这与其说是因为这些活动导致资金积累,不如说是因为它们大大增加了有形资源的供给。
对欧洲人来说,西欧与东亚商业组织两者间最大的差异,就在于海外贸易。欧洲人之所以创立新式合伙关系和最终创立股份公司,主要就是为了长程贸易和殖民地拓展。这些新形态的商业组织更清楚地区隔了资本与资本所有人的关系,从而使规模大到非单一投资人所担负得起的贸易远航和货物的一体管理,能够更顺利地问世。
在 18 世纪期间大西洋航运的成本得以大幅降低,得益于许多欧洲的发货人团体,真的付工资给他们的船员,而且找到办法缩短滞港时间[例如,约 1700 年时,在北美洲切萨皮克( Chesapeake )要花上一百多天收齐货物才返航欧洲,而到了约 1770 年,已缩减到不到 50 天 ],从而一年能往返两趟,而非一趟。
该地政权所仰赖的银行家是贾加特塞特家族( Jagat Seths ),其按照惯例先垫付税收给当地纳瓦布( nawab ,统治者),以换得收取他们预期收到之税收的权利(然后他们再把这收税权转包出去)。纳瓦布如遭内敌或外患推翻,他们的收税权似乎仍丝毫无损(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若是碰上现任纳瓦布想撤销先前的纳瓦布卖给他们的特权时,他们也愿意密谋推翻他)。同时代借款给欧洲君主的人,可能也很想有这样的地位,但往往无缘拥有。
诚如不久后会理解的,通过彼此竞争的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来投资某些准官方的活动(包括发动战争)一事,真的在欧洲催生出了不求近利的耐心资本( patient capital ),但在欧洲以外的其他地方,投资暴力活动仍被认为是较短线的投机活动。但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主要不在文化,而且当时这些新的金融工具主要仍仅限于用在殖民和武装贸易上。
利率并非影响借钱投资意愿的唯一最重要因素,甚至也未必是最重要因素。例如在中国,要把充当担保品的土地没收极为不易;如果土地所有人拖欠借款,债主能逼他当个缴地租的佃农,但很难将他驱离土地或不让他拥有将来还清债务时收回土地的选项。
工业革命早期的技术,大部分成本低廉,例如早期纺织厂不需要太多的固定成本,靠家族商行就可轻易支应其资金需求。摆脱前工业时代的限制,乃是最重要的一项发展,并靠英国煤业之力,这项发展才得以变得可能,而英国煤业的资本几乎全募集自家庭和其地方熟人,直到 19 世纪中期至晚期才改观。法人形态的组织在早期工业经济的这些产业里,则几乎从未被使用。
在 19 世纪晚期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前,资本市场上的差异似乎不可能对生产有什么重大的影响。
我们要探讨资本主义、海外强取豪夺的作为与工业化三者之间似乎更为牢固的关联,亦即欧洲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国与国之间的暴力竞争,加上某些(对欧洲来说)特别好运的全球形势,使欧洲(尤其是英国)与大西洋世界其他地方的关系,成为举世独一无二的核心 — 边陲关系。这样的核心 — 边陲关系,给予英国绝无仅有的优势以取得某些土地密集型产品,这类产品是 18 世纪晚期欧亚大陆其他核心地区都觉得难以足敷所需的。
有些欧洲主义者根本不接受“欧洲在海外的强取豪夺使欧洲人得以有机会享有超出平均水平之利润”的说法。
还有些欧洲主义者,虽然同意超出平均水平的利润有其可能,但还是主张这些来自海外的利润积累,相对于从欧洲内部经济活动得来之利润而言,显得微不足道;
另有些欧洲主义者,如我在前面的篇幅中所提的,指出早期工业革命的资本需求相对较小,就算新世界真的给欧洲提供了超出平均水平的利润,这大体上也和工业化不相干
在促进新世界经济的成长和非洲奴隶买卖这个领域,欧洲的奢侈性需求、消费主义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才明显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即使如此,欧洲政治经济制度和来自欧亚两洲(特别是中国)的需求,才是促成欧洲人大举移民新世界的共同推手。
即使就白人移民来说, 1800 年前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能够自筹旅费,而对那些出钱请人移居新世界的欧洲富人来说,他们在意的是利用这些移民的劳动力来生产物品出口,而非助他们实现自给自足的梦想,过上太平日子。
我的重点并不是替欧洲的时尚与奢侈性需求赋予一个绝无仅有的推动力量;尽管欧洲在人均需求量上或许大于中国或日本,但在性质上却非独一无二。
与此同时,对这些出口品所课征的关税,为政府挹注了扩大拓殖规模所需的资金,同时也替移民和随后不久就会展开的出口,创造了更快扩张的先决条件。在最初的两百多年里,新世界的出口商品大部分是奢侈品(除了白银),例如巴西黄金、北美洲毛皮、烟草和糖;而在成长较快速的后期阶段,主要出口物则变成了日常必需品,如棉花、愈来愈便宜的糖,以及( 18 世纪中叶以后)小麦等。简而言之,欧洲能够刺激经济发展,从而最终使 19 世纪欧洲工业和人口急速增长不可或缺的资源的供给量大增,欧洲的奢侈性需求厥功至伟。
就某些物品来说,这些新兴殖民贸易公司至少还产生了一项肯定非它们本意的深远效应。由于这些东、西印度公司力促人们消费高价的新产品(价格居高不下既肇因于高关税,也肇因于定价权遭独占或寡占),反而借此助长了新的进口替代型产业的出现,从荷兰代尔夫特( Delft )瓷器业、英国韦奇伍德( Wedgewood )陶瓷公司和德国迈森( Meissen )的瓷器业到 18 世纪晚期仿制印度纺织品都属之。
但这些产业的确对欧洲境内的消费增加和生产分工专业化,以及所谓的“勤劳革命”,起到了推波助澜之功效;从这个意义上说,由于这些殖民地贸易公司一来具备了从事武装贸易的完善组织,二来也不会与那些仿制它们产品的国内厂商进行竞争(因为无法像对外国一样用武力对付它们),从而可能促进了欧洲的经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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