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分析

作者: 籍秋风 | 来源:发表于2018-10-14 18:11 被阅读54次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大一学生刁爱青的尸块被一个清洁工大妈发现。刚开始大妈以为是猪肉,已经煮熟过,她拿回家洗的时候在肉里面发现三根手指,大妈当场昏了过去。后来又在其他两处地方发现尸块。首先这是一起凶杀案,既然是凶杀案,肯定要找到尸源。死者是谁?在警察寻找尸源的时候,南京大学老师和学校保卫处并没有及时报案,这为寻找尸源耽误了很长时间。我认为学校当时不急于报案,是不确定刁爱青已经死亡,只把她当成离校出走。直到十几天以后,学校才报案。终于尸源被找到。当时为了确定死者是刁爱青,让她宿舍三个人辨认尸源,虽然三个同学鼓足勇气,愿意为死者做些事,但她们看到尸块以后,全都晕了。尸体被截肢切块,切成2000多块,头和内脏被煮熟。我们分析:凶手首先胆子大,有医学方面知识,肯定是成年人。网上认为凶手在30岁以上,我觉得可信。应该是医生,解剖人员,甚至屠夫之类。

        1996年1月9日晚,因为同学违规使用电器,作为社长的刁爱青被老师批评,晚上她赌气出去,她走后把被子是平铺的。意思是她晚上还要回来。我认为不能从被子平铺就说明她一定回来,她也许想不通,晚上不回来了。由于刁爱青是大一新生,来南大不到100天,同学说她平时性格内向,没有什么人际关系,应该认识的人不多。现在提出第一个问题,刁爱青出了学校以后去了哪里?她出学校的原因是被老师批评,被老师批评她想不通就出去散心。既然是散心,一个是自己散心,一个是找人倾诉。首先自己散心,无非是走在路上,按这种逻辑推理,她是漫无目的的闲逛,也许一直想不通,越想心里越难受,干脆晚上不回去了,然后去了哪就不知道了。她应该去了某个地方,然后被某个人要求做什么,她拒绝了。9号出去,19号尸块被发现,之间有10天时间。一般尸体在死后36到72小时会变绿,她应该是被杀死后一天后被煮。当时是冬天,尸体虽然不会过于发臭,如果长时间放置,也会坏,而且放在家里,对人心里也会有影响。这个案子可以参考《黑白大搏斗》里的冷冻碎尸案。但刁爱青的尸块是被煮熟,并没有被冷冻。我们可以假设:刁爱青在死亡前被性侵害,或者说她知道案发现场,凶手不会让她离开,防止事情暴露。她应该不是9号晚上死的,大约是11号或12号死亡。既然凶手心狠手辣,心理素质好,又担心死者被人发现,那他为什么不把尸块掩埋或者是扔到河里?案发现场应该在闹市区而不是野外,闹市区不利于掩埋尸块,只能抛弃。那他为什么不扔河里呢?可能离河远。还有一种可能。凶手本来是一个人居住,他本来想做到天衣无缝,突然,他某个亲人来到他家居住,他怕暴露,匆忙之下把尸块扔在大街上。当时警方进驻南京大学三个月,排查近万人,但没有一点线索,因为连案发现场在哪都不知道。我认为凶手也被排查过,只不过人家心理素质过硬,警察又没有证据,所以也就过去了。凶手是什么样的人?凶手肯定不是街上流氓,应该是有文化的人,一般人做不了这样的案子。现在22年过去了,这个案子也成为悬案。我想如果凶手不自己说出来,估计永远是个谜。曾经有个人杀过人,他临死的时候告诉家里,他曾经在哪里杀了人。警察一查确实有这样的事。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希望南京碎尸案未来能诏血。

          那个时候办案条件落后,国家刚引进DNA技术,也没有监控器,没有现在的刑侦技术。如果放在现在这样的案子会破获的。网上有人提问:有没有杀了人不会被发现?根据物质不灭定律,不管做的再干净,也会有蛛丝马迹。

        我介绍一下社会背景:上世纪90年代,我国正处于变革时期,当时苏联解体,社会主义阵营受到挫折,国内经济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法制不健全,一些胆子大的人趁机兴风作浪。50年代,60年代的人那时候正是青壮年,那两代人经历了文革和改革开放,思想比较迷茫,但胆子也大,好多铤而走险的人坏事做尽。现在一些年龄大的老板,那个时候,哪个不是榨干工人,最后摇身一变,道貌岸然。马克思说:“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那时候背地里干不见得人的事,同时也因为胆子大,所以发财了。

            南京碎尸案过去22年,还经常被网友提起,广大网友参与破案,但都是假设,为警察提供不了什么,现在依旧云里雾里。案子不破,永远是人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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