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

作者: 清风何故乱翻书 | 来源:发表于2023-04-17 00:24 被阅读0次

    今天重新看了《我不是药神》,发现这部电影真的是活生生的把人性剥光了赤裸裸的放给观众看了。

    故事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说明确实曾经发生过。我很庆幸在我们有这样一个人,在有需要的时候站出来,同时又感到很悲哀,这种事不应该出现在我们国家的。我们总是在有苦难的时候我们才会希望有英雄的出现,有佛祖菩萨来搭救,但是我们需要的不是救世主,老百姓需要的是真正能救命的人,这才是《我不是药神》程勇这个人物的真正意义。

    程勇,一个卖印度神油的,无意中得到一款印度药的渠道,同时获得拯救众生的能力,在自私、利益、良心、人性中徘徊的程勇,最终选择了人性。这也是这部电影成功的地方,把小市民的困境和人性的善与恶的矛盾摆在我们面前。电影中张长林的存在使主角的人物设定更加丰满,有利可图的地方就会有人投机取巧,而程勇在面对做牢的风险和人性的选择时,付出了代价。刘思慧为了救女儿不得不忍受屈辱,在夜场跳钢管舞,程勇大把撒钱让舞厅经理跳舞表现了小人物对命运的抗争;黄毛为了不连累家人离家出走,但有情有义,抢药分给病友,在程勇决定停卖的时候愤然选择离开,重新卖药的时候选择回归,展现了小人物对良知的坚守,把这种抗争升华到了新的高度;牧师因为教会有人吃假药住院大闹假药会场,以神之名告诉观众人间有正义;吕受益的死增加了这部电影的深度,这部电影并没有把程勇塑造成一个英雄,但真是因为有矛盾、有选择才会使故事更加贴近生活,人物性格更加饱满。

    瑞士公司和印度公司的斗争使故事的意义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老百姓有需要,买不起瑞士高价药,印刷药能救命,却是法律上的那种非法走私药,这就引发了新的思考:为什么能救命,价格便宜的印度药,法律却不让卖?法律到底应该保护什么人的利益?是瑞士公司所代表的药物专利,还是印度公司所代表的治病救人?到底谁更重要,谁是第一位的?病友大妈在警察查抄药品的时候说的一段话:“领导,求你个事啊,我就是想求求你,别再追查印度药了行吗,我病了三年,四万块钱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你们非说它是假药,药假不假我们能不知道吗,那药才五百块钱一瓶,药贩子根本没赚钱,谁家能不遇上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一辈子不生病吗?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把救人的药为什么是假药,程勇卖的到底是不是假药这一矛盾的思考从大妈的嘴里说出来,引发观众思考;张晋所扮演的曹警官所面对的选择使这个思考更加具体。到底应该帮助需要的人,站在人性一边,还是应该把程勇绳之以法,站在法律一边,虽然内心已经有选择,但是却不得不面对职责的拷问。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真实拷问人性的优秀电影。程勇一个自私自利的卖印度神油的老板,能突破人性的弱点,坚持冒险卖平价药,甚至在药厂关停以后自己补贴差价以原价贩卖从药店回收的涨价药,学网络流行语可以说是:以凡人之驱比肩神明了。故事结尾彭浩开车吸引警察,保护程勇被货车撞倒最终丧命,使这部电影主题再次得到升华,从侧面反映老百姓对程勇的爱戴和保护,也再次说明了爱人者人恒爱之的道理,在病人眼里,程勇就是救世主。

    电影用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一次又一次的转折,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一次又一次的拷问把电影主题一次又一次推到新的高度。电影的结局,程勇被捕千人送行的场面,病人自发取下口罩的场景,无不拔动观众的心弦。故事结局对程勇的审判结果:罪名成立的判决,旨在宣传法律大于人情,任何人犯法者都要受到惩罚,然而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又综合考虑了程勇卖药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营利这一酌情轻判的缘由,兼顾了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大众情怀。

    值得庆幸的是:因为程勇的原型陆勇的真实事件的推动,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为自救、互助而购买少量的"未经批准的外国药品",只要不以赢取暴利为目的、未对他人造成严重后果,便不以犯罪论处。这一法律上的进步,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才有可能出现,这也让我们对中国的未来和发展充满信心,充满希望,让我们更加相信光!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我不是药神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jjqj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