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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国家的离婚率越高说明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越高,对这个说法我是深以为然的。
因为这句话的提出是基于一直以来女性在婚恋关系中的服从与被动地位,毕竟在以前女性是没有离婚这个选项的。
高离婚率正说明了很多女性有了一定的权力,拥有一定的自由,可以掌控握自己的人生,而一个国家对待女性的态度就是说明它的文明程度。
因为文明绝不是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欺压,它应该是相互尊重、相互配合或者各自美好的存在方式。
只是在两性关系里,我们见多了由交好到变恶的恋人、夫妻,也看多了人情冷暖及人性无法预知的恶。我们知道道德是个好东西,但是有时它真的很无力,在这个法治社会里懂得爱的法则能为人生幸福增加砝码。
杜志红老师是西南政法大学婚恋家庭继承法博士,法学院教师,兼职律师,多年参与审理和调解家事纠纷300余个案件。
《爱的法则》这本书是杜老师从自己调解和代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精选100个常见的法律问题,以80个各级人民法院的典型恋爱婚姻案例,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简出,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让我们了解法的存在与意义。
本书在结构上针对性分类,分为恋爱篇、结婚篇、婚内篇、离婚篇、家庭关系篇、热点问题篇,一一帮我们解析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是实用性的普法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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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儿女,烟火人生。我们每个人所有的关系里,只有恋人与夫妻这种极具亲密性与排他性的关系,会将两个独立的人捆绑在一起,参加社会活动时从此有了个人与共同的两种方式。
同时随之而来的权力与义务、财产关系,不可避免地产生、重叠或交叉。哪怕有一天即使关系不存在了,但是这些问题还是存在的。
那时法律就是最好的处置手段,法律作为国机器,也许我们会以为法律只是冷冰冰的机械条款,但是通过本书我们可以知道,其实法律有它的温度,它尽最大可能保护弱者及未过错方的权益。
比如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法律不会一揽子打死,它会酌情处理。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在现实里没有领证但是以同居形式一起居住多年法律就不支持返还,而哪怕结婚了但结婚不久后就提出离婚的法律会支持全部或部分返还。
俗说的青春损失费的问题,理论上没有这种说法,但是如果一方故意违背公序良俗,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给另一方造成精神与心灵的痛苦,可以申请精神赔偿。
夫妻一方婚前隐瞒严重遗传性疾病,另一方发现后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离婚时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的可以申请补偿;甚至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婚内出轨的,仍可以申请精神补偿。
尤其《民法典》其实是有理性也包含温度的法典,了解了后我们除了遵守,也可对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形成合理的法律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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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关系中财产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同样债务也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也许在关系里我们不会分彼此,但是在法律层面你是你,我是我,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你的是不是我的,我的是不是你的,都是有条件加持的,两人之间的财产是赠与还是借用也有其原则的。
像恋爱期间为了示好向对方发的红包标注520、1314、或我爱你、生日快乐等特定用途的人为赠与。其实这个也好理解,都装过逼的了,哪有要回的道理,最起码当时对方是提供了情绪价值的。
但一些大金额且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只是接受方个人活动用的定义为借用,也或者是赠与,但是可能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条件失去就是借用。
还有些人为了一定目的做出“假结婚”、“假离婚”的事情,但是在法律里是不存在“假”这种说法,一旦办理手续法律层面就生效了,这个常识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
但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假离婚为了一定目的一般是双方协议离婚,因为自己认为作假在财产分割上为了方便会有利于一方而办理离婚。
这种操作在法律上,就算事后复婚了,之前的财产已经分割,相对于新的婚姻关系,那个财产就都是有利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不在是共同财产。当婚姻真的出现变故时,很多人可能才会知道自己利益受多大的损失。
婚姻中财产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保险、商标、股权,公积金,这些怎么分配,还有除却财产,家庭关系里的子女养育、老人赡养问题书中都有明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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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习惯的认知是谈钱伤感情,但是事实告诉我们不谈钱的感情,当爱不在时,最后往往一般撕得更惨烈。
在两性关系里,爱这个字承载了很多,它是两情相悦的那一刻情绪,是相处中的相互温暖与陪伴,是琐碎里的那些点点滴滴。
但是爱是基于人而存在的,人又是会变化的,这样爱就是一个巨大的变量。要不纳兰容若感叹着从“一生一世一双人”到“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爱需要经营,更需要维护,为了不最后对簿公堂,我们还是先了解怎么避免冲突,尽量做到“合则共同幸福,分则体面友好”。
了解法律,是让我们对于法律的认知超越滞后的惩戒,把法律用于预防之中,然后做一个精致的利爱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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