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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信箱|第1期回信

七月的信箱|第1期回信

作者: 七月的岛 | 来源:发表于2021-09-12 16:00 被阅读0次

七月岛主的信箱三天前开始正式营业,让我找到了小时候报纸杂志里“知心姐姐”或者“读者来信”专栏的感觉,开心!

现在开始回信,本期一共回答7个问题。


1

疏食遨游客问一个长远点的问题:“十年之约”,会有多少人走到最后?

七月:遨游老师,这是个属于未知的问题啊,我确实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会有一部分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可是总还会有一些人,我们一起陪伴到了最后。走散是正常的,所以陪伴到最后的才将无比珍贵,这就是我的期待。


2

诺依尘:七月,你现在最喜欢做的三件事是什么?

陪着宝宝睡觉;和喜欢的人聊天;在奥森公园和夜幕下的新奥广场闲逛。

这个广场我特别特别喜欢,可能是北京除了天安门广场以外最有气度、最和谐、又最宽广和热闹的一片广场。

广场左边玉如意形状的河水汩汩流淌,正南方遥望鸟巢、水立方,还有高高的玲珑塔,西边属于小朋友们的中国科学技术馆,新建成的地标式的建筑国家党史博物馆,东边三座美丽又宏伟的国家会议中心刚刚落成,北边另一座我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塔与玲珑塔遥遥相对,再北边是奥森公园。

广场东西距离一公里以上,南北相距至少两三公里。广场地下有电影院和购物中心,还有公园一样的花草树木和亭台楼榭,春天海棠花玉兰花的季节宛如走入童话。

每到夜幕,华灯点起,每座建筑的灯光都璀璨又有自己独特的韵味,格外的美丽和热闹。

河边新建了码头和舞台,几家小小的码头酒吧,迎着月色和灯光,有帅哥在河边弹琴唱歌,许多游人驻足倾听。宽阔的广场上上千人沉浸在各种各样的娱乐中,却一点不显拥挤,交际舞、跳绳、卡拉ok,街舞、踢毽子、甩水袖、抽鞭子、乐队合唱……

每一次夜晚走过这里,都由衷的感叹这里的勃勃生机和美丽和谐,太喜欢了。


3

诺依尘:理事会对申请登记的社区团体会给予一定的扶持吗?以后如果出现红楼社团,三国社团,西游社团,水浒社团等等,会不会很有意思,把简村看成一个国家,各个社团就像诸侯国一样,各有所爱,各有精彩,这样的简村会不会更精彩,现在专栏分类越来越细了,社团是不是也是一种分类方式,大家根据兴趣,加入不同的社团,以文会友。

我觉得这个想法非常好,往小了想,如一所大学,各种各样的社团确实会给学校平添精彩与活力。理事会给予宣传和扶持是可以的,但具体方式需要考虑和斟酌。只要有热情,有创意,大家都可以来创办属于自己和伙伴的社团。


4

诺依尘:有人在我的文章下留言,说贝公益意义不大,我问他:“你想要多大的意义?”他说:“贝公益长存下去的意义不大。”我想说,只要还有人加入,就算只帮助一个人,也有些意义,不做任何事,更没有意义。七月你觉得呢?

我特别认同“不做任何事,更没有意义。”

可能意义不在于别人,更在于自己。只要不是违法和伤害别人的事情,没有人可以绝对的去评判一件事情的意义和对错。原本世界的存在可能都没什么意义,那些所谓的意义评判又有什么道理?如果心中有想做的事情,就不必在意别人的评判,这也是我对自己的看法。


5

海泩:来个包月套餐,第一个问题,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吗?正好可以有专业顾问写探案文。

欢迎欢迎,问题列个表给我。

考虑一下,目前可以承接范围包括民法、刑法、公司法,其它领域可以视问题来定,不过涉外的我就不太懂了。


6

小写写:我也包个月,先问第一个,小写写致班班第一问:你每次看到LP,会不会首先想到是老婆?如果是,为什么?如果不是,又为什么?

因为职业关系,其实我看LP第一眼,想到的是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法》里面的规定。仔细去查这个概念,才知道在数字货币世界里叫做“流动性提供者”,后来偶尔也联想到一下“老婆”,但可能我对这个词没什么感觉,所以很少这么想。


7

颜小晖:七月姐,我要写小说和法律有关的,如果父母离婚都不想要他们的孩子了,他们把孩子过继给了别的亲戚,每月给相应的抚养费,那还违法吗?

我不太明白“过继”是指什么,是把孩子户口入到了亲戚名下还是私自交由亲戚抚养?法律管不了所有父母都要守在自己的孩子身边,所以有许多留守儿童和将孩子寄养在亲戚朋友家的现实存在。

法律只能规定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民法范围内“法无禁止即自由”,而刑法意义上的“违法”需要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比如遗弃、虐待……。

不知道有没有解答你的困惑,也可以把你想写的具体情况和我说一下。


这一期到这里,有问题可以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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