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不一样的认识;
第二,因为不一样的认识,有不一样的作法;
不一样的认识,体现在三个方面:1、认识主的心;2、认识自己;3、认识手中的事。
我举个例子我们就明了了。
我有一个三岁的孩子,我们经常让她干这干那的,打蛋的时候,让她甩两下筷子;洗碗的时候,让她作搬运工;洗衣服的时候,给她一个脸盆叫她自己洗裤裤;……
我请问:
我们作父母的,心是什么?是自己懒惰吗?是真的让她煎个蛋饼、洗个衣服吗?我们真的需要有人帮我们搬碗——距离是从水槽到灶台?我们是想让她以后作个服务员吗?……
再看我女儿。她自己倒是津津乐道说:“我会帮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做事情了!”但是难道会有人说她很能干吗?难道是因为她打蛋打得特别好吗?……等她长大之后有一点认识,她恐怕也不会骄傲,说你看我三岁如何如何……
所以为何会有这些事情呢?因为我们爱她,抱着一个大的目的,所以照着女儿现有的程度,叫她参与一点事情,大部分的事,都是我们自己完成,但是孩子有一点参与感,许多时候会搞砸,不要紧,孩子就在这个当中成长起来了,等到她长大了,我们就可以托付她更多,直到把产业交给她。
这不正是主在我们身上所作的事吗?
我们若有异象,我们就知道,主叫我们作事,绝不是要利用我们,因为祂自给自足,并无需要。
我们也该知道,说到服侍,我们作得岂能比天使更好呢?难道我参与一点服侍,就说明我很厉害、与别人不一样吗?
我们更该知道,我们就像三岁的小孩,在属灵的事上懵懵懂懂,什么事情,其实都是主自己完成的,不过祂要训练我们,叫我们成长,让我们有点参与而已。我们作主的工,若觉得有什么,就像一个三岁小孩,神气地对人说:你知道吗?蛋是我打的、衣服是我洗的、我能搬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吗?等她到了十三岁,她自己也会觉得这些话羞愧。
所以,我们的服侍,若是有异象,至少在三件事情上有不一样的认识:
1、主的心比这些事大,祂是爱我们,在训练我们;
2、我们自己只是参与一点(甚至许多并无那么必要),主要部分是主自己完成;
3、这些事并不重要,我们的成长(及与主的关系)才重要;所以,许多时候,主宁可等,也要我们达成祂的目标,祂等了至少六千年,祂还在等我们模成基督的形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因着这些认识,我们的服侍应该有些不一样: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光看见事(比如太28:18-20这些命令),要看见主的心很大;我们不要光作事,应当时时察验自己与主的关系,我们是否骄傲自居,是否有真实的长进;我们不要光作事,要注重是否能成全别人(“成全圣徒”),能带出人来……
这样,很自然的,我们不敢倚靠自己,自己的能力与过去的经验,每次服侍,都该像第一次一样,自己祷告,也寻求与人配搭服侍,一起祷告交托仰望……
主日聚会,我们有做饭的服侍,如果我们仅仅是为了吃饭,为什么不叫厨师来,为什么不叫外卖呢?我们在这里作饭,与我们作厨师的肢体在饭店工作,有什么不一样的味道吗?怎样能不一样呢?
我们若没有异象,我们就容易注重事情,容易埋怨灰心,我们若是有异象,我想我们服侍起来,整个味道都是两样,愿主赐福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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