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待了两年,刚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发现这个城市很小,什么也没有。吃,没有美食;玩,没有风景区;连游乐场都是专门给小孩子修的。那时我对这个城市很失望。
刚到公司时,公司的同事说:“XX是一个慢热的城市,待的久了才能感觉到它的温度。”其实没待多久,我就感受到了它的温度——天天四十多摄氏度,每天衣服都会被汗浸湿了,同事们都给我起了个外号叫“诗人(湿人)”。
那时候上班的时间,希望可以休个周末,休了周末发现除了睡觉玩手机没有其他事情做,自己的兴趣爱好慢慢的也被抛弃,干什么事情都觉得没劲,挣得工资很少,20多岁正是需要钱的时候,我一度对人生产生了怀疑。
慢慢的发现这座城市还有有些好处的,比如西瓜可以卖到三毛钱一斤,三块钱可以买十个包子,牛肉面五块钱里面还有好多牛肉。以前听花粥唱:“二十岁的某一天,和你牵手走到天桥边。你兜里只有五块钱,我们吃了一碗牛肉面……”这首歌时我以为她是骗人的,天下怎么可能有五块钱的牛肉面?直到我自己遇见。
每次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到公司外面的马路上走一走,我发现原来这里的大马路和家乡的大马路并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有鸟飞虫鸣、花开叶落,只是不是故乡而已,渐渐的不那么讨厌这座城市了。
有人问我是否后悔来到这样的一座没什么发展前景的城市,我会开玩笑说这座城市虽然没什么发展前景,但是适合养老啊!
在外面待的越久,就会越想念故乡,这无关风景、美食。
喜欢一个地方,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么繁华,美食有多么好吃,而是因为这座城市生活着你亲近的人。也恰恰是因为这样,这座城市的一切都变得与众不同。一草,一木总关情。如果我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我想我也会像爱家乡一样深爱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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