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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第27讲 ——心不相应行法

大乘百法明门论第27讲 ——心不相应行法

作者: 清流法苑 | 来源:发表于2019-10-30 17:41 被阅读0次

    妙果寺则金法师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于妙果寺宿觉讲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各位同修晚上好,阿弥陀佛!

    上讲回顾

    今天我们继续来学习《大乘百法明门论》。

    上一讲把十一个色法讲完了。十一个色法主要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加上五根所对的五境(色声香味触);再加上一个意根所对的境(法),这个法也叫法处所摄色,就是我们头脑里面的概念形象,这也称为色法。

    这十一个色法其实是假安立的,它的本质是我们的心跟心起的作用(也就是心所),这两者相互作用以后产生出来的一个影像。所以说它是主观的意识影像,并不是外在客观的对境,这个是学习一开始就跟大家反复强调的。如果这一步能够透过去、能接受、能理解,唯识就入门了。所以唯识也没什么复杂的,就是告诉我们唯识无境,理解了就入门了。

    所以上一讲的课(色法)不是我们学习的重点,稍微带过一下就好了。因为那些名词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看佛经。佛经里面有很多概念,你不熟悉的话,就不知道在讲什么,所以是需要学的。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前提的正见,就是唯心无境的正见没有的话,你学那十一个色法就会陷入一个误区——就把它当做真实客观存在的外境来学了。所以今天上课之前再回顾一下,再提醒一下。这是要特别小心的!因为我们凡夫与生俱来,就把色法当真,这是跟我们的无明最相应的,所以需要反复提醒才行。


    新课学习——心不相应行法

    相比于十一个色法,学习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法对我们来讲意义更重大。因为这二十四个法可以让我们看清楚我们凡夫的境界的虚妄性。当然这二十四个法只是《大乘百法明门论》里面提出来的一个大概的数目,其实不止二十四个。只是简略地挑我们经常遇到的、跟我们关系比较密切一点的来给我们介绍。

    下面看论文:

    论文: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什么是心不相应行法?

    五位百法里面的第四位是心不相应行法,我们看一下它的具体含义。

    先看《瑜伽师地论》怎么讲:

    问:何因缘故名心不相应耶?”

    答:“此是假想;于诸事中,为起言说。于有色等,二种俱非;于有见等,二种俱非。

    设问:什么因缘把二十四个法叫做心不相应行法?

    他回答就是很直接:因为这二十四个法或者说心不相应行法,是我们凡夫假想出来的。

    “于诸事中,为起言说”,于种种事物、我们遇到的境界,依据它们起来的种种言说境界、言说概念。这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叫抽象出来的概念,就是我们凡夫依据一些事情一些对境,抽象出来的一个名词概念。抽象的意思能理解吧?说通俗一点就是妄想出来的。抽象是不是想象出来的?抽象出来的东西又没有一个具体的所指,那不就是妄想出来的吗?就是这里说的假想。所以心不相应行法的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是抽象出来的、假想出来的言说、概念。

    “于有色等”,这个有色就是色法,色法要么我们说它有,要么说它没有,可以这样说的。对于心不相应行法——抽象出来的概念,你既不可以说它有,也没办法说它没有。因为他没有一个具体的对境。

    “于有见等,二种俱非”,这个有见就是我们的心能攀缘到或者不能攀缘到。有见就是能攀缘,等就是不能攀缘,他这里的表达是省略的。意思是说你或者能缘或者不能缘,两者都谈不上,因为它是一个抽象出来的概念。通俗地讲它就是一个空洞的、没有东西的概念名言,你既不可以说能够缘得到它,也不能说不能缘。换句话说,它就不是你的心识认知的对境,谈不上缘不缘,不存在这个问题。

    我们再看其他的解释,慢慢的会清晰起来。

    《大乘五蕴论》: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决定异性。

    什么是心不相应行法?就是“谓依色、心、心法分位”,色法,前面学的有十一个。心法就是八识心王——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第八识。前一个心是代表八识心王,心法是代表心所有法。八识心王会起作用,就是我们前面学的五十一个心所。分位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相互作用,通俗讲就是说三种法(色、心、心法)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以后,在这个过程当中抽象出来一个概念,所以叫做心不相应行法。

    心不相应行法有什么特点呢?你不可以说它决定是一样还是不一样。比如这个杯子,我们可以决定说它跟闹钟不一样,但是这个心不相应行法不行,比如心不相应行法里面的时间的时,你没办法拿出来去跟其他东西对比有什么不同,因为它没有一个具体的对境对象,所以说“不可施设决定异性”,不同性没办法讲。

    我们再看大乘基法师说:

    此乃色心分位,盖依前三法一分一位,假立等之名。以行法有二,此简非心所,以立其名。

    他讲了色心法分位,就是每一个都有关系,跟色法有关系,跟心法也有关系,跟心所法有关系。他这里是省略讲,心就包括心王和心所。所以“盖依前三法”,就是色法心法心所法,一分一位都有关系。这三个法相互作用,然后假立出来了“得等之名”,前面讲的二十四个心不相应行法中,第一个是“得”,“得等”就包括后面所有的。建立了二十四个心不相应行法的名词概念。

    行法有两种,一个是心所,五十一个心所里面也有行法,行法就是五蕴里面的行蕴所包含的意思,属于行蕴包含的、有为变化的法叫行法。那么心所法也有是属于行法的,这里二十四个是跟心所法区别开来不同,所以叫心不相应行法。

    后面我们再看普光法师的:

    遍行五等,与心相应。此得等诸法,不与心相应。此名心不相应。言行者,则是行蕴,此明得等诸法是行蕴摄,余心、色、无为,非行蕴摄。言不相应,简别心所有法。言其行者,则简心、色、无为,故名心不相应。

    普光法师说“遍行五等”,就是我们前面学过遍行心所(触、作意、受、想、思),遍行是属于心所法,等就是代表了其他剩下的心所法。就是所有的心所法是与心王相应的,是心王起的作用嘛,当然跟心王是相应的。这里的“得等”后面的二十四个种种法,它跟心王,跟心所都不相应,它就不是心法,所以叫心不相应。

    这个“行”字是什么意思呢?“则是行蕴”,属于行蕴里面的范围。五蕴就是色受想行识,是属于行蕴里面的范围,是变化的。“此明得等诸法是行蕴摄,余心、色、无为,非行蕴摄。”,五位百法里面的其它的心法、色法,还有无为法,它不属于行蕴摄。五蕴——色受想行识,心包括了受和想的内容;色是色法,是色蕴摄的;无为法五蕴里面没有。所以他就是把二十四个提出来,区别于心、心所、色法、无为法,也就是与五位百法里面的其他四位区别开来,说它是属于五蕴里面的行蕴所包含的。

    “言不相应,简别心所有法。言其行者,则简心、色、无为,”,这个维度是穿插着来讲的——有从五蕴的角度讲,有从五位百法的五位里面的讲。五位百法就是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从这两个角度合论,所以称之为心不相应行法。

    最后看一下于凌波居士的白话解,很好懂:

    心不相应行法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又做心、色不相应行。指不属于色、心二法,与心不相应的有为法的聚集,……此二十四法,何以名不相应行?原来“相应”者,契合之义,如函盖之相合;亦有和谐顺从,互相呼应而不相违之义。此二十四法,以下述三义,表明其不相应:一者,此二十四法,无缘虑作用,故不与心、心所相应。二者,此二十四法,无质碍作用,故不与色法相应。三者,此二十四法,是生灭变异之法,也不与无为法相应。再者,此二十四法,不似色、心、心所实有体相——种子所生的实法,而是依心王、心所、色法三法分位假立之法。《成唯识论》曰:“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其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

    这里就是说第四位的心不相应行法全称可以称之为心、色都不相应的行法。跟心法不相应,跟色法不相应,但是它是行蕴里面的行法,属有为变化的法。他这里讲“指不属于色、心两种法”,但是又“与心不相应的有为法的聚集”,是与心不相应的,但是它又是有为法的聚集。

    “此二十四法,何以名不相应行?”,这里多了个行。“原来‘相应’者,契合之义,如函盖之相合;亦有和谐顺从,互相呼应而不相违之义。”,相应本来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契合的意思,就是相合、默契、和合。就像盒子的盖子跟盒子是刚好相合的,是恰当的。也有和谐顺从的意思,还有互相呼应而不相违之义,就是没有相背离的意思。其实简单讲,就是属同一属性的东西,比如说心所法跟心法是同性质的东西,这里色、心都不相应,就是跟色、心都不是一个性质的东西。

    “此二十四法,以下述三义,表明其不相应:

    “一者,此二十四法,无缘虑作用,故不与心、心所相应。”。第一,这二十四个法没有什么作用?没有去攀缘思虑的作用,也就是没有意识功能。我们的意识是可以去攀缘去考虑,有这个作用。但是这个二十四个法没有这个作用,所以它与心和心所都不相应。

    “二者,此二十四法,无质碍作用,故不与色法相应。”,这二十四个法没有像色法一样具有质地、障碍的作用。因为它没有实质、没有实体,所以也不能称为色法,它跟色法没有关系。

    “三者,此二十四种法,是生灭变异之法,也不与无为法相应。”,这二十四个法全是有为造作变化的行法,是行蕴摄的。它跟后面第五位的无为法又不相应。

    “再者此二十四法,不是色、心、心所实有体相——种子所生的实法,而是依心王、心所、色法三法分位假立之法。”,这二十四个法不像色法、心法、心所有法,我们说那个法的名字的时候,都有一个所指的实体对象,好像有个存在性,就是我们的种子所生的。从这个角度,把色法心法心所法暂时安立为一个真实存在的、有实质性的法。但是这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法,它只是依心法、心所法、色法三法分位假立,就是我们前面讲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以后,假安立出来、抽象出来的一个法。

    《成唯识论》曰:“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其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这个意思与上面的意思一样,不重复了。

    总结一下,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法,其实通俗讲,就是不知道它是个啥,或者说它啥也不是——它没有对象,没有实体存在性。它是我们根据心法、心起的作用和色法的相互作用,在头脑里面抽象出来的一个语言概念而已。为什么要这样抽象出来一个概念?因为我们要交流,我们要沟通。比如时间这个概念,你看得见摸得着吗?时间怎么来的?是依据一个物体在空间当中的运动,然后把它给抽象出来的。比如太阳早上从东边升起来了,晚上从西边下去了,我们就说“一天”过去了,是不是“时间”过去了?如果太阳炸了,地球炸了,没有太阳、地球,那这“一天”怎么来?你到哪里去找“一天”,这时间就成立不了了,是不是?所以地球绕太阳自转一圈,我们说“一天”了,“一天”有个具体的东西吗?没有。但是如果我们不安立这一个时间,我们沟通是不是就成问题了?我们就没办法交流了。所以二十四个心不相应行法,说白了就是妄想,就是胡说八道。所以你就知道我们凡夫一天到晚就在那里胡说八道,你不要以为自己看到了什么真相,没见过!


    论文:一得

    下面学习第一个心不相应行法——得。

    什么叫得?

    《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谓于善、不善、无记法,若增若减,假立获得、成就。善、不善、无记法者:显依处。若增若减者:显自体。何以故?由有增故,说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减故,说名成就下品信等。假立获得成就者:显假立。如是于余,随其所应建立当知。

    “得”,通俗讲就是得到,比如你得到了某某东西,这个得就是得到的意思。我们看他解释,你得到的东西就是“于善、不善、无记法”,我们得到的法就是善法,恶法,无记法(无记法就是非善非恶的),就是这三种类型。根据什么来说你得呢?“若增若减,假立获得、成就”。比如说你的信心增长了,你说你获得了信心;你信心减少了,你就说你失去了信心,没得到,没有成就。增就是得到了,减就是减损了。

    “善、不善、无记法者:显依处。”,这个得要依据什么来安立、来抽象、来胡说呢?要依据一个具体的善法或不善法,或者说非善非不善法的法。要有一个具体的所依、依止对象来讲,离开了三种法,没办法讲“得”的问题,安立不了,对吧?

    “若增若减者:显自体。”这个“得”,比如说从信心讲,你信心增加了、减少了,从这个角度来显示这个“得”的情况。你的信心增加了,你说你得到获得了信心,都是依据增减来安立这个得的情况——得了多少,得的程度怎么样,或者说得没得等等,都是依据一个情况在增加还是减少来安立的,所以说“得”没有独立的自体。

    “何以故?由有增故,说名成就上品信等”,如果你的信心不断地在增加,就说你成就了、得到了上品的信赖。“成就”就是得获得成就。如果你觉得信心增长了,就说你得到了上品的信,你获得了这个信心。“由有减故,说名成就下品信等。”如果你的信心减少了,就说你这个得到的信心是下品的。

    “假立获得成就者:”为什么说是假立获得成就?就是说明这个“得”是假安立的,压根就没有一个真实的什么“得”存在过!

    “如是于余,随其所应建立当知。”如是于余,比如我们前面讲的十一个善法,第一个是信,后面其他的善法你得没得?跟前面讲的信得没得是一回事。从这里我们看得出来,这个“得”,比如说这个杯子,人家同意给我了,我拿到手上我说我得了一个杯子,大家想一想真的得了吗?什么是得?你找得出来“得”本身吗?杯子放在这里,人家也没同意给我,我说没得,难道拿到这里拿到手上了,人家也同意了,就叫得了?依据什么说“得”?有个杯子有个对象,依据人家同不同意给我,是依据这些情况来假安立说我得到了一个杯子。这个“得”是没有自己的,其实杯子无所谓得不得,放在这里,它是杯子;拿在手上还是杯子,对于我来说就没有多什么东西。

    把这个再扩展一下。你们家里的金银财宝,得了吗?存银行,你银行里面的存折你真得了吗?放到银行写在你的户头上就说你得了,其实在不在你的户头上,还不是都在银行里面?是依据你有个户头,依据这个条件说你得了嘛!这个是很抽象的。抽象才好,你才知道是虚妄的!所以这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法可以多思考的,不像前面的十一个色法,你不要想太多,这个是可以多想,想得越多,看得越清楚,你越知道我们是在虚妄当中的,越能发现我们的这种虚妄!


    论文:二命根

    《瑜伽师地论》:云何命根?谓由先业,于彼彼处所生自体,所有住时、限量、势分;说名为寿、生、气、命根。 

    命根通俗讲就是我们现在活着、有命,命根断了就死了。但是谁见到过命根吗?只是依据五蕴身心来说有命根。我们的五蕴在运作,我们说我是有寿命的,我是活着的,我是生的不是死的。如果五蕴烧成灰了,命根就断了。但是五蕴现在在这里运作,你也看不到命根呐!所以命根是依据五蕴在运作而抽象出来的、假安立出来的一个概念,它是没有自体、没有实体的。

    他这里就说了,什么是命根?“谓由先业”,我们上辈子造了业,然后“于彼彼处所生自体”,就是业所成熟生出来的一个果报,这个果报体就是我们现在的五蕴身心。五蕴身心可以安住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保持住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有一定的局限,有一定的量。比如说寿命有长短,我们80年差不多就挂了。然后有“势分”,就是有一定的力量,可以起一些作用。“说名为寿、生、气、命根。”这个气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是活的,你有气息,还有命根。所以寿、生、气、命根是同等的概念不同的说法。从这里就可以知道,我们从来就没见过命根,但我们是不是死死地都要保护自己的命根呢?这就是在保护一个本来不存在的东西!我们都是这样子的,所以很可笑。

    大乘基法师:命根者,依业所引第八种上连持色心不断,功能假立命根耳。

    命根是什么?“依业所引第八种上连持色心不断”,就是依据我们的业种子,无明业牵引了第八识种子起现行,然后连续地产生、显现出来摄持不坏的那种色心二法。色就是肉身,心就是我们受、想、行、识,就是五蕴身心。它们相似相续地变化,还产生种种的作用。然后依据这样的一个现象,假安立命根,说有个命根,有寿命。


    论文:三众同分

    大乘基法师:“众同分者,类相似故,有人法之别。人同分者,如天同分、人同分。法同分者,如心同分、色同分等。三乘、五性,依人、法类,假立此名。”

    这是大乘基法师给我们介绍说,众同分是什么呢?就是“类相似故,有人法之别。”,就是分类,把它归个类,取个名字。比如说我们都是人,不管是中国人、外国人,黑人、白人、黄人,都是人,是一个大的类别,众多的相同的一个分类。还有法同分,人之外有法,种种山河大地男女老少,什么都可以分成一个类别。比如所有的陶瓷可以归为一类,塑料的可以归类,铁的可以归为一类;桌子可以归一类,坐垫可以归一类。

    广义的人同分就是包括了六道——地狱、恶鬼、畜生、人、天、阿修罗,这都属于人同分里面的,就是有情众生的这一类。狭义的人同分就是指我们人道是一类。法同分可以分为心同分,心所法,五十一个心所法,可以归同名心所法;还有十一个色法给归为色法,具体到每一个具体的事物又可以归类。然后按佛法来讲,可以把所有修习佛法的人归为小乘、中乘、大乘,也就是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还可以归为五种种性:声闻乘种性、缘觉乘种性、菩萨种性、如来种性,还有一阐提种性,即没有善根的,不修行的。反正可以把相同的归为一类。总结一下,也就是依人和法两个类别来分出了种种的不同的类别,建立众同分的概念。

    是不是有点抽象的?举个实际的例子。比如说桌子,桌子这个词就是一个抽象概念。如果我说这个木桌子是指一个具体的对象,指这个桌子。但如果我只说“桌子”这个概念的话,是不是就包括了所有的桌子?我就从所有的桌子里抽象出来一个概念叫“桌子”,这个概念跟其它概念做了一个区分,比如跟“凳子”做一个区分,所以桌子是一个众同分。但是木桌子也可以成立为一个众同分,指所有木头做的桌子。所以众同分这个概念不是绝对的,看你站在哪个角度。其实说彻底、说白了,我们所有的概念都是众同分,你就找不出来一个独立的、有自性的概念。

    以前我们学过一个概念,叫做自相和共相。自相就是自己的体相,共相就是众多的法抽象出来的一个共同点。这共相跟众同分其实是相通的,你可以把它们联系起来去理解。我们感知到的其实是全都是共相,意思就是说你没有看到过任何具有真实自体的东西!这个有点难理解,举个例子,我们还拿桌子来讲:这个桌子在这里,我们认为有个独立存在的桌子。这是错的,你就从来没见到过一个独立存在的桌子。桌子是什么构成的?木头。光有木头行吗?不行,还有人工。工人自己徒手能加工出来吗?还需要工具。千丝万缕的因缘在一起才形成了这样一个一合相、组合相在这里,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叫“桌子”。摆在你眼前的具体的桌子,它本身也是一个共相。但是桌子的名字抽象出来以后,它的范围更广了,从这个角度讲,把桌子叫众同分比较恰当。众同分本身又是共相,但是也不好与共相绝对画等号。当中的这个概念很微妙,需要多去思考,这样就知道我们是看不到一个具有真实自体存在的对象的。我的意思在这里,重点在这个地方。多观察一下,多思考一下这些道理:我们就没办法见到过任何一个独立自体存在的东西。


    论文:四异生性

    大乘基法师:“异生性者,二障种上一分功能,令趣类差别不同,云异生性也

    什么叫异生性?异就是不同,生就是众生,性就是自体、对象、存在。异生性就是说种种不同的生命状态、生命体,通俗讲是这样。如果概括起来讲,就是我们整个六道轮回的众生。整个六道轮回的众生都不一样,你就找不出来完全两个一样的人。

    为什么显现出这个特性,这个不同性?就是二障导致的。什么叫二障?烦恼障、所知障。我们每个人的烦恼都不一样——贪、嗔、痴、慢、疑都不一样。所知障也不一样,每个人的知见都不一样,邪见不一样,或者说所知障程度不一样,但性质是一样的,就是我法二执的性质,但是每个人执着的程度不一样。这种二障的差别,这个因就导致了我们在六道里面轮回,出现了不同的果报。所以我们就体会到了整个六道轮回、所有的众生都不一样,这个就叫异生性。所以说到异生性,你就知道是凡夫。但是你能找出一个具体的一个叫异生性的东西吗?又找不出来,它是对整个六道轮回凡夫的状态的一个总结,一个抽象。你时刻记住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法,全是抽象出来的假想的概念。


    论文:五无想定

    显扬圣教论》:无想定者谓已离遍净欲,未离上地欲,观想如病、如痈、如箭,唯无想天,寂静微妙。由于无想天,起出离想作意前方便故;不恒现行心心法灭性。”

    《显扬圣教论》给我们介绍无想定就是“已离遍净欲,未离上地欲。”,意思就是说,修无想定者已经离开了三禅天的遍净天的贪欲。遍净就是遍净天,三禅有一个天叫遍净天。三禅是最快乐的,所以有些人就贪著三禅的快乐。但是这里,修无想定者已经离开了对三禅遍净天的快乐的贪欲,但是还没有“离上地欲”,还没有离开三禅天以上的那些境界的贪欲,所以他要观想,他要把这个对三禅以上境界的贪欲去掉。怎么去?他就观贪欲想“如病”,病就是不舒服的,带来痛苦的。“如痈”,痈就是身体长得肿瘤之类的。“如箭”,就像中了弓箭一样的。这个有欲望、有想的状态,这么的痛苦,所以他怎么想?他说只有无想天,什么都不想了,才“寂静微妙”。那个给他带来的快乐,非常的寂静、安宁、安乐,不可思议,微妙的不得了,他追求这样一种无想天的境界。所以说由于他想追求无想天的境界,发起了出离想的这种作意——我就不要这些想了,第六意识的想我全都不要了。他这样的作意作为一个前行方便,所以他就能够去观想,修到无想定。你看无想定怎么来的?怎么修?就这样修,往那里一坐,然后就开始观:“想很讨厌,很麻烦,就像肿瘤一样的,我要把它割掉。”慢慢这样修,第六意识想就不活动了,就可以入无想定。

    无想定有什么状态呢?“不恒现行心心法灭性。”不恒现行的就是第六意识,不是像第七识恒常的现行。我们介绍第七识的时候说过它是“恒审思量”,就是一直在背后活动的。第六意识是有间断的,第六意识就是“不恒心行”,这就是指第六意识的认识作用和第六意识自体的分别功能。第六意识分别有什么功能?在眼就可以见,在耳就听,在鼻嗅香,在舌尝味,在身觉触,在意就是想、觉知。见闻觉知都不起作用,这样子第六意识就失去作用了,就不活动了。不活动了就没想了,就是入无想定。

    大乘基法师:“无想定者,想等不行,令身安和,故亦名定。或云,此定想等心聚悉皆不行,而云无想者,想灭为首,谓此外道厌想如病,忻求无想以为微妙,立此定名。” 

    无想定的境界,就是想的功能全部都不活动了,这样就令身体很安宁、很舒服,所以把它叫做定,也是一种定的状态。

    “或云,此定想等心聚悉皆不行”,这个无想定当中“想等心所聚”,聚是什么意思?心一境性。四禅八定要修心一境性,就是要把心专注在呼吸上,或者专注在其他所缘境上。但是无想定不是这样修的,他都不这样做。他只是一味地把想给灭掉,把想当成一个很痛苦的事情。然后心求没有想的一个微妙的境界,是从这个角度立定的名。本来不应该把它称为定境。因为定是什么?是心一境性,就是心保持在一个对境上,还是有所缘的境。你看四禅八定,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乃至于后面的四空定,都有一个所缘境的,都要把心安住在一个状态当中,所以他们还是有色法、有心法的。而这里(无想定)是既没有一个所缘的对境,没有色法对境;又没有心法的作用,就是色心都不相应,所以把它称为心不相应行法。但是身很安,心没有作用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把它假名为无想定,其实没有一个定的状态。你找不出一个定的状态来,他自己都昏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你怎么能说他有定呢?所以也是抽象出来的,也是假安立的一个概念。

    《瑜伽师地论》:“复次云何无想定?谓已离遍净贪,未离上贪;由出离想作意为先故;诸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是名无想定。此是假有非实物有。当知差别,略有三种: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若下品修者,于现法退,不能速疾还引现前;若生无想有情天中,所得依身,不甚清净威光赫奕形色广大;如余天众,定当中夭。若中品修者,虽现法退,然能速疾还引现前;若生无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虽甚清净光明赫奕形色广大然不究竟最极清净虽有中夭,而不决定。若上品修者,必无有退;若生无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甚为清净威光赫奕形色广大;又到究竟,最极清净,必无中夭,穷满寿量,后方殒没。复次若由此因此缘所有生得心、心所灭,是名无想。”

    这里主要的意思就是说无想定的境界也有上中下的差别,不是只有一种无想定的状态,也有上中下的不同的境界,不同的境界有不同的果报现前、不同的表现。


    论文:六灭尽定

    显扬圣教论》:灭尽定者谓已离无所有处欲,或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或复上进,或入无想定,或复上进。由起暂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缘。不恒现行诸心心法、及恒行一分诸心心法灭性。

    灭尽定就是说已离开了无所有处的欲。“或入非想非非想处定,或复上进,或入无想定,或复上进。”什么意思呢?通过修四禅八定,已经修到了后面的四空定。四空定有识无边处、空无边处、无所有边处、非想非非想处。他已经离开了无所有处,然后入到非想非非想处定了,已经是三界的顶了、最高了。最高以后再进步,就入到第九次第定,也就是灭尽定了。所以小乘人修灭尽定是这样修的,四禅八定一直爬楼梯一样爬上去的,爬到最后超过了非想非非想处定,再入灭尽定。

    “或入无想定”,可以进到无想定,进到无想定以后,他不停在这里。他进无想定之前已经作意了:“我不在这个当中,我要超过去”,所以他入了无想定以后他还可以超。如果无想定前不作意醒来的话,他就停在那个当中了。所以入了无想定以后再上进就可以进到灭尽定。这里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说,一旦灭尽定修成功了,以后再入灭尽定就不要这样了,他甚至就可以二禅跳到四空,或从初禅就直接跳到灭尽定,这些都可以的。但是刚开始修的时候,要四禅八定这样子不断地进步的。

    “由起暂息想作意前方便故”,你看,修灭尽定也是要先怎么样?要先把想法歇下来。但是跟前面的无想定的区别在于,灭尽定有小乘佛法的人无我的知见做基础。在人无我的见地的基础上修无想定,不想了。以这个作为前方便,把种种的攀缘心都停息、止息下来,达到了第六意识不活动。第六意识不起作用、不想了,同时还有一个第七识的一分我执不起作用了。第七识里面有四个烦恼,其实总结起来说透一点,就是我法二执的无明。把第七识里面的我执松动了、淡化了,所以他这个定比前面仅仅止息第六意识是不是更深了?更定了?所以这个时候就叫灭尽定。灭尽定的意思就是灭除了想和受,没感受了,此外还有灭烦恼的意思——我执带来的贪、嗔、痴、慢、疑烦恼,全给伏住了,但是没有真正的把种子灭掉,灭不掉的,因为他没有做这方面的努力。

    大乘基法师:灭尽定者,令不恒行心、心所灭,及染第七恒行心聚,皆悉灭尽,乃此定相。盖修无想则作出离想,而灭尽乃作止息想。又无想唯凡,灭尽唯圣,乃二定之差别也。大抵于厌心种上,遮碍、转识不生功能,立此二定也。

    “灭尽定者,令不恒行心、心所灭”,就是第六意识和第六意识的作用都不起作用了。“及染第七恒行心聚,皆悉灭尽,乃此定相”,第七识的一分,就是人我执也不起作用了,这就是灭尽定的定义。其实也是没有一个具体所指的东西,是不是?

    “盖修无想则作出离想,而灭尽乃作止息想。”,无想定只是不要想了,而灭尽定做止息想,止息什么?止息烦恼,止息我执,当然第六意识也止息了。这个止息主要是指区别于第六意识的我执。

    又无想是凡夫修的,灭尽定是圣人修的。这里是指什么圣人?小乘圣人。要特别注意一下,大乘圣人佛是不让入灭尽定的,因为入灭尽定耽误时间。“此二定之差别也”,这是灭尽定和无想定的差别。这里再解释一下说“大抵于厌心种上”,厌离我们心起作用、感知觉。从厌离的角度讲,这个无想定只是遮碍,只是把想、第六意识的活动压住不动。然后这个灭尽定,他以无我的正见转了部分我执的种子、我执的邪见,所以他有转我执的种子的作用。遮和转都可以让想不生起来,都有这个功能,灭尽定还包括了我执也不生了。这就是这个无想定和灭尽定的情况。


    论文:七无想报

    大乘基法师:无想报者,由欲界修彼定故,感彼天果名无想报,乃无想之报。

    无想报,就是说我们凡夫在欲界的时候修无想定,修成功了以后,命终结束可以感得来生生到无想天的果报。真的能生过去,因为你因地有修无想的因。你修成功了,命终以后就可以往生到无想天,得无想天的果报,就做无想天的天人。在四禅的无想天待五百大劫,五百大劫的寿命里都不想,第六意识不活动,就是啥也不知道了,就像我们晚上睡觉不做梦一样的状态。五百大劫,很长!


    我们现在学了无想定、灭尽定和无想报,下面我们思考一下它当中的一些问题。

    思考:无想定、无想报、灭尽定,因无所缘境,心心所不起,故名不相应行法。灭尽定,灭六识及七识一分,法执未灭,仍然在活动,只是入定者自不觉知,故假名灭尽定。属有为之行法。但为何后面又把想受灭,也就是灭尽定,又划为六种无为法之一?

    无想定、无想报、灭尽定,因无所缘境,心心所不起,故名不相应行法。为什么把这个三个内容定为心不相应行法?你看它们不像其他的定有所缘境,有心心所起作用。其他的定,第六意识在活动、在起作用,还有一个所缘的对境(如色法),所以不能放在心不相应行法里面。但是无想定、无想报和灭尽定的三种状态,都没有色法的对境,也没有心法的作用。但是又得把它这种情况做一个介绍,所以必须得安立出来,是不是?如果不说,我们就不知道这个情况,所以把它放在心不相应行法里面。

    那么我们想一想,灭尽定灭六识和七识的一分,但是法执是不灭的。灭尽定法执没有动过,还记得吗?它从来就没有处理过法执的问题,所以法执就没动过,一直在潜意识当中运行,仍然在活动,只是入灭尽的那个人他自己不知道而已,是不是?佛菩萨一看就清清楚楚知道后面微细的法执的种子刹那在动。所以说灭尽定只是个假名,把它放在行法、行蕴里面。

    但是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里把无想定、灭尽定放在行法里面,后面想受灭(即灭尽定)又是六种无为法的其中的一个,这里不是矛盾了吗?一个是行法有为法,一个是无为法,是不是矛盾呢?为什么不矛盾?

    (学员:因为灭尽定本身就是空的。)

    本身就是空的,你这么理解也可以,但是要把它说清楚的话,就是说灭尽定是小乘人修的,小乘人讲的法,本身就不究竟,但是你跟他讲法,教他修灭尽定的时候,你又不能说这个不究竟,所以必须得安立一个无为法,说证到了无为法,所以后面把想受灭也安立为无为法。站在(小乘人)自证的角度来讲,他是发现不了那个法执的种子在活动的。其实微细的现行也有的,他都发现不了。从这个角度讲说他证到无为了,可以安立为小乘人的无为法。但是在大乘的角度来看,还是行法,还是有为法。所以说小乘证的果不究竟。我们学到无为法的时候再去想、再了解。


    论文:八名身

    《瑜伽师地论》:云何名身?谓依诸法自性施设,自相施设。由遍分别,为随言说,唯建立想,是谓名身。

    还记得我们之前介绍的,什么叫名?就是概念。“谓依诸法自性施设”,比如说杯子,杯子有个自性、自体在这里,是吧?方便讲有一个东西、有个自体在这里,然后我们依据它的自体给它取个名字叫做杯子,自相也是一样的意思,自性、自相是通用的。自性是偏于从它自身的存在性的角度讲,自相是偏于从我们认识的角度讲的,但是都是指同一个东西。

    “由遍分别,为随言说,唯建立想,是谓名身。”,什么遍分别?第六意识是不是遍分别?所有的分别都不能离开第六意识,分别完了以后随着分别建立,就是安立一个名字,比如看到杯子取杯子的名字,看到闹钟取闹钟的名字。那么建立起来的概念就叫做名身。所以名是怎么来的?就是想,心里有相,你给它贴个标签就叫名。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名身者:谓于诸法自性增言,假立名身。自性增言者:谓说天人眼耳等事。

    名身什么意思?是“诸法自性增言”,比如这个东西(法师指着杯子)在这里,看到了吧?它是有一个实体在这里存在的。然后我们在实体上面增加一个言说、一个名字——杯子。名字是不是增加上去的?杯子自己无所谓叫什么,你给他取不取名也没什么关系,你叫它碗也行,我们给它增个名字叫杯子,贴个标签,假安立一个名字出来,这就是名身。

    “自性增言者:谓说天人眼耳等事。”,自性增言,他这个是举个例子,什么叫自性增言?比如说天人他的天耳天眼,其实他不需要用眼耳去看去听的,但也可以说他有天耳天眼。

    大乘基法师:名身者,谓能诠自性单名也。二名以上,方名名身;三名以上,名多名身;乃诠别名之身。

    前面的名身就是笼统的讲一下,这里分得详细点。名身是什么?定义和前面是一样的,就是“能诠自性单名也”,就是能解释、能表诠一个存在性的、单独的名字,比如说杯子,杯子这是名称。

    他这里进一步讲两个名以上的“方名名身”,一个只能叫名。前面是没分开的,这里他分开了,一个名只能叫名,两个名就叫名身。还记得身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聚集,多样的东西聚集在一起。所以两个就叫名身,三个以上就叫多名身。这个了解一下就行了。


    论文:九句身

    《瑜伽师地论》:云何句身?谓即依彼自相,施设所有诸法差别;施设建立功德、过失、杂染、清净戏论,是谓句身。

    什么是句身?就是说“依彼自相”,比如说杯子的自相,“施设所有诸法差别”,我说这个杯子是陶瓷的,杯子是很漂亮的,是不是已经不是杯子本身了? 陶瓷和这个漂亮已经不是杯子是本身了,是跟杯子有差别的,是不是?所以依据一个自性存在,然后去分别种种跟自性不一样的、有差别的言说。这个言说就不是一个名字能够说得出来的,就要施设种种的言说,这样的一句话表达出一个完整的意思来的,有自性,又有它的差别,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句子就叫句身。

    “施设建立功德、过失、杂染、清净戏论,是谓句身。”,比如说这个杯子,这杯子有什么功德?可以装水喝水。有什么过失?掉地上就会破。杂染的,做的好不好;清净的,这杯子做得完不完美等。但是这些都是什么?戏论。看到了吧?你说一个自性存在,勉勉强强可以说。但是你说差别,自性显现出来的差别,完全是人妄想出来的,是我们的意识分别出来的,知道吧?分别,另外一个翻译也叫妄想。你想想看,这差别跟杯子本身有关系吗?八竿子打不着,你说是说非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差别的意思就是分别的意思,就是妄想的意思,就是胡说八道的意思。知道吧?我们不是活在胡说八道的境界当中了吗?我们哪一天不分别,哪一天不建立妄想,是吧?全是戏论,看到了吧。这样的一个情况,就是围绕自性,把它的差别显示出来,这就是句身。

    大乘基法师:句身者,一句名句,二句名句身,三句已上名多句身。单句诠差别,多句则诠别句之身。

    这里他又站在另外一个角度,跟前面的说名身一样的。一句就叫句,两句才叫句身,三句以上就多句身了。这个都关系不大,知道意思就行了。

    所以说单句一句就是诠差别,是围绕一个自性,讲自性的种种的差别,人为分别出来的差别相。多句就是诠这个一句差别的句子的,在这一句的基础上再去分,再来把这一个差别相的句身讲清楚,扩展开来讲,这就成了多句身。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句身者,谓于诸法差别增言,假立句身。差别增言者:谓说诸行无常,一切有情当死等义。

    这个角度又不一样了,他说什么是句身?“谓于诸法差别增言”,这里出现了一个词“增言”,增言也叫增语。以前讲过对不对?学《金刚经》的时候讲过。如果你读过《大般若经》,你就知道《大般若经》里面的增语的出现的频率很多,有人统计过有七千次以上。什么叫增语?就是增加出来的言语,是多出来的。比如说这个杯子是个自性,然后我说杯子是陶瓷的,杯子是漂亮的等。这些是不是差别?这个差别就叫增语,就是增加出来的,而它本身、本质上是不存在的。所以说“假立句身”,句身也是假安立出来的,看到了吧?

    “差别增言者:谓说诸行无常,一切有情当死等义。”,他这里举个例子了,什么叫差别?比如说诸行无常,我们知道一切都在变化,都是无常的,是不是?诸行是一个自性,指一个具体变化的对境,无常是抽象出来的概念,是跟自性不一样了,有差别了。“一切有情当死”,一切有情,有情是个具体的对象也叫自性,它会死,当死跟这个有情本身已经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不是对等的概念了,是不是?有差别的了,是妄想出来的差别,所以这些就是增言增语。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特别注意一下:增语或增言,说彻底一点,我们凡夫的所有的言说全是增语,讲《金刚经》的时候已经说了。为什么是增语?我举个例子,比如我们感知到的假象杯子。杯子本身是没有语言的,它不需要语言,知道吗?它就是它。但是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叫杯子,是不是增加出来的?你取不取名字跟它有什么关系?名字是你人的意识给它安上去的。所以从自性的角度来讲,所有的名相,所有的名词概念全都是增语。

    真正的存在,或说真正的自性,其本身是离开了我们的语言的。我们凡夫现在的五蕴境界,这种颠倒梦想境界,这个假象,也是离言的,更不要说圣者见到的真实相了。圣者见到的真实相是离开了五蕴境界的,名相都离开了的。我们凡夫现在用语言说得到他吗?说不到,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从这个角度我们要知道,我们现在想在凡夫的语言境界内去把圣者的见到的自性、见到的真相,把它分析出来,分析得出来吗?那是白日做梦,不可能的。

    所以佛菩萨为什么那么慈悲地在经典里面一再告诉我们,要离开这些凡夫的戏论!怎么离开戏论?你要知道你感知到的这一切,也就是五蕴,精神和物质现象,你感知到的一切现象,你说它是有的还是没有的,说它是善的还是恶的,说它是生还是灭的,说这些都没有意义,都是戏论,都是你增语增出来的,知道吧?你先离开这个戏论,离开了戏论以后,这个五蕴境界它会消失的!它为什么一直在这里显现,一直做梦做出来?因为我们把它当真,要在那里贴名相,名相相互纠缠在那里支撑那个假象。那种假象我们觉得它很真实,当你给它取了名以后就觉得它更真实了!那么这样的名相纠缠、名相纠缠,就把我们的无明幻觉越来越强化了,越来越坚固了嘛。越来越坚固了以后,你这个种子熏进去,当你这一期寿命结束了,将来种子现行成熟显现出来的还不是这些境界吗?

    所以佛一直告诉我们要离开凡夫的这种戏论、名言、概念、分别境界,全部都要离开,也就是五蕴彻底要空透。你现在空不透没关系,你要具备这样的知见。正知见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要打含糊,不要混淆。混淆了,你的认知不到位,你就不可能真正的修证、实证。因为这个都是我们语言概念认知出来的幻境!如果你都认为它是合理的,你都不知道它是假的、虚妄的,那将来还是会显现这个境界嘛。所以现在证不到没关系,但是见地上、知见上要按佛讲的去如实地理解,去信受奉行,这样修行就有了一个正确的开始,就开始走上了成佛觉醒的道路,就上路了。否则永远都上不了路,都是在外围打转。

    所以说这些道理、每一个概念,你把他的意思搞清楚了以后,都会让我们去发现真相,去看清楚我们的荒谬。这些道理大家课后还要去思考的。

    这里稍微总结了一下:

    自性增语~取相立名~实

    差别增语~对自性的分别~句~德、能

    凡夫境界~名言~增语~妄想(分别)

    实相离言,凡夫未离言,不见实相。

    自性增语。我们刚才前面讲的名身,围绕自性安立名言,对吧?名词。这就属于自性增语,在自性上增出来的语言。就是取相立名,就是我们的妄想。妄想就是取相立名,它是属于实德能里面实的境界。我们暂时安立它为实有的一个境界。

    然后差别增语就是对自性的分别。我们刚才讲的句身,它所要指的对象就是实有的自性,它的功德、德能。

    凡夫境界全都是名言,全都是增语,全都是妄想分别。所以我们的境界叫言说境界。但是实相是离言的,要见实相,是不是要离开言说境界?言说境界是虚妄的。这个言说境界通俗讲就相当于一个咒语,这个咒语你越念就越糟糕,越念你就越迷糊。我们不是说有人中了邪被下了咒,下了咒以后就迷迷糊糊的头脑不清醒了。其实这个咒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下的,所以要醒过来,你先要知道要去掉这个咒语,就是言说境界要破掉。


    论文:十文身

    《瑜伽师地论》:文身,谓名身、句身所依止性,所有字身,是谓文身。

    这里跟我们理解的可能不一样了,要小心一点。就是说这个文是梵语单元字母的意思。从我们汉语角度来讲,就是一个一个的字。它不是文章的意思,不是一篇文章的意思,就是一个单独的字的意思。比如,梵语,它是字母组成的,就像英文字母一样的,26个字母组成了很多单词,那么每一个字母就称之为一个文。有一些字母是有意思的,有一些字母是没有意思的,比如说“I”,I就是我。但是有一些字母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是组成单词的一个单元。

    这个文字是有真实的所指吗?每个国家的文字都不一样,你想怎么造怎么造,所以文身也不是一个实有之法。


    今天就学到这里,一起回一下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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