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暗恋的时光
“要吃蔬菜饼干吗?”我小心翼翼的从袋子里抽出一块,举在他面前,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提出了这个问题。
面前的他将视线从书上移开,眨了眨酸涩的眼睛,同时,那纤长的睫毛便颤动了几下,有如灵巧飞舞的蝴蝶。快速的偷瞧了他一眼,我便将自己的视线定在旁边的墙壁上,并企图用意志力让砰砰跳个不停的心脏立马歇菜。
过了一会儿,感受到那只白皙的手已将饼干从我手中抽出,我才敢抬起头来,和他打个照面。介绍一下吧,他叫金,有一双黑亮却忧郁的眼睛,皮肤白皙的有如丝滑的特仑苏牛奶。性格呢,也像红楼梦里的林妹妹,一样的优柔寡断。
金是我的同桌,同样,也是我暗恋的人。
我很迷恋金,迷恋他白皙的皮肤,纤瘦的身材,迷恋他宛如六月天空般瓦蓝的忧郁……我迷恋属于他的一切。但闺蜜晴却不认同我对金的感情。她忧心忡忡的趴在我耳边轻语,温热的话语萦绕着我,她说:“你可不要喜欢金啊,他是个懦弱的人。你看,他受欺负的时候,都不知道反抗一下呢。这样没有男子气概的男孩,干嘛还要喜欢他?”
晴的话倒是有几分道理,金在班级里,确实是很容易被欺负的那种类型。虽然如此,但金对我的吸引力依然很大,我落在他身上的双眸并不会因为他的阴柔而退却。
每当有机会偷偷注视金的时候,我的眼神都会变得极其温柔,仿佛里面有一波春水在柔软的荡漾着。带着少女怀春的小心思,我在笔记本里记了几句普希金的诗:我就是这样默默无语又执迷不悟的爱着你。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的爱过你 。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找到爱情了。
唉,爱情啊,可真是令人烦恼的东西。金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发现我对他的绵绵情思呢?
(二)黑夜曾来过
那是一个下午,也是我在这所小学最后一次见到金。那个下午,我正在教室里聚精会神的看着一本书。忽然,门被砰的一下撞开了,一个女孩闯了进来。她叫媛,是我和金的同班同学。媛的发丝被雨打湿了,她的镜框上还带着未来得及擦掉到的雨珠。媛气喘吁吁的大叫:“金被学校里的高年级学生围住了!”
大家听闻此消息,都是一脸惊讶的表情。一个内向的女孩脸上显露出了忧心忐忑的神情,她用细细的声音提议:“要不我们去叫老师吧?老师来了金就不会被欺负了。”班里的一个混小子立刻出声呵斥:“这怎么行,高年级的事情我们是不能管的,江湖上有江湖上的规矩!”
一个长着国字脸,带着眼镜的男生不屑的看了混小子一眼,轻蔑的出言讽刺:“说到底,不过是不敢去惹高年级罢了。平时在班里横行霸道,遇事也不过如此。可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说话这人是班里的学习委员。那时我们学校的风气,是分为两派的,一派天时,一派人和。天时派自命不凡,成绩优良,自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人和派呢,就是所谓的“好人缘”,这里有人,那里也有人,一般人是不敢招惹这类人的。如若不幸招惹,便免不了受几顿皮肉之苦。而夹杂在中间,既不是天时派,又不是人和派的我和金,只是一群任人宰割的沉默羔羊。我们这群绵羊,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至于是被放在烤架上烤羊肉串,还是被扔到火锅里涮羊肉,就要随这两派的心情了。
换句话说,在这所学校里,我们的命运,是没办法自己主宰的。我是这样,金也亦然。
班里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了大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混小子叹口气,无奈的踢了踢桌腿,说道:“金虽然是我们班的,人也不错吧。可那些人我们实在不敢惹啊,我们也是要混的,再怎么说也不能把自己搭进去。金的事情,我们也管不了,就看他自己的命了。”
偌大的班里,竟没有一个人敢管,肯管金的事情。我想起了平日里总是笑得很温暖很和善的金的白皙面孔,想起了他总是风度翩翩,四处帮忙的身影,心中感慨不已。人心真是会趋利避害啊,这么善良这么好的金,竟落到没人愿意为他挺身而出的地步!
既然这样,那我就去找金吧。幻想中的那些拳脚此刻仿佛已落到我的身上,我的皮肤颤抖着,我的心哆嗦着。但我,还是决定出去找金。媛看出了我的心意,她拉住我颤抖的手,用清澈而真诚的目光望着我,说道:“我和你一起去!我们去救金出来!”
媛是个性格温和的女孩,也是我和金共同的好友。
冒着斜风细雨,我和媛跑向了金被围住的地方。凉雨入肌,空气中的冷意密密麻麻的附着在我的身体上。但奇怪的是,我胸腔内的心脏却是滚烫无比的。是因为奔跑,还是因为一腔誓死救金的激情?
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我的心几乎快要蹦出来了。但真的到了那里,我的这种心情却戛然而止。凄风苦雨的阴暗墙角里,只有金一个人无助的蜷缩在地上。他脸色苍白痛苦,昔日像星星一样深邃神秘的眼睛黯淡无光,仿佛失去了对生活的全部希望。
看来,那群恶棍已经结束了对金的欺凌,像抛垃圾一样将他丢在这里,得意洋洋的走了。这种心情,该怎么形容呢?就像我开了一辆超炫的疾速跑车,一路撞翻无数人,闯了无数红灯,准备拯救我的爱人,承受恶人的拳脚交加。这只是我想象中的一幕。现实是,我的爱人已被歹徒刺中无数刀,无助的躺在冰冷的地上。而我勇气化为的超速跑车,此刻狠狠一头撞上了墙头,变作一堆废铁。
我们还是来晚了。我既没能拯救金虚弱的身体,也无法拯救他濒死的灵魂。
我和媛走过去,金没有注意到我们。他只是,一动不动的,用他那双晦暗忧郁的眸子盯着远方的天空。金手臂上的几道鲜红的痕迹像刺刀一样刻入了我和媛的眼睛。这群恶人,到底对金做了什么?悲愤的气流在我和媛的身体中四处乱窜。媛伸手打算扶金起来,但他拒绝了。他缓慢的站起来,扶着墙走向了远处。从此,他在这所学校里消失了。
(三)重逢
上国中的某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再次遇到了日思夜想的金。那一刻,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的是金!我的金回来了!我激动无比,想要立刻挤开人群冲向金。
一旁的同学注意到我的异常,扯住我问道:“你要去哪啊,咋兴奋的跟个头随时要往外冲的牛犊子一样?”我抬手奋力一指远处的金,扯着嗓子开心的喊道:“那个清秀的小帅哥是我的好朋友,我要去找他说话!”
同学听了我的话,抓我衣服的手捏的更紧了。他疑惑的皱皱眉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这个人啊,是不久前转到咱们学校的金。不管你和他有什么交情,我都劝你啊,以后还是不要和他扯上关系为好。”
同学的话令我迷惑不已。听他的口气,金似乎是个危险的人物。可是,在我印象里那么善良,总是露出温柔微笑的金,和危险这个词沾不上半点关系。
向别人略微打听了几句,我对金的现况大概有个了解了。半个月前,金转到了我现在就读的学校。他穿着简单规矩的白衬衫,黑裤子,但这些装扮,还是无法掩盖他一身的痞气。他来到我们的学校,成了校园小混混的一员,抽烟,喝酒,逛夜店。总之,一切不务正业的人会干的事情,都差不了金那份。据同学透露,金没来多长时间,就已经成了校园老大电身边的红人。
对于大名鼎鼎的电,就算是不问窗外事,只读圣贤书的我也是听过不少的。电长了一身腱子肉,体格魁梧,学校里没人能干的过他。他的脾气,更是像一头公牛一样暴躁。只要惹毛他的那块红布出现,他就会不顾一切的冲过去,用头上尖尖的犄角将那个人一次次刺穿。但,这么凶悍的电,也不知欣赏金的哪一点。对他人格外凶狠,却对金温柔有加。
听闻了金的事迹,我还是感到分外遗憾。要知道,金以前,可是个爱读书的乖孩子啊。如今却与当初截然不同。怎么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呢?我打消了再去找金叙旧的打算。也许,他是已经忘了我这个朋友,开启一段新的生活了吧。这是他的选择,我尊重他。
(四)蝶舞
金已经有了自己新的生活方式,新的圈子,新的朋友,他不再需要我了。按理说,我不应该再打扰这样的金了。但生活总是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牌,我和金,在那个时候不期而遇了。
那时,我被一群校园里的混混堵在小角落里。我浑身瑟瑟发抖,心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我紧张极了,脑子里不停幻想着到时候我会落得怎样的下场。
为首的混混对我狞笑着,带着香烟臭味的嘴恶狠狠的吐出一句话:“快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交出来!”另一个混混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以一种矫揉造作的恶心语调说:“哎呀,老哥,你吓着人家小姑娘了。这么水灵灵的小妹,不如出去和哥几个玩一下如何?”说完,他还转过脸来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了我几下。
正在这危机关头,金来了,他穿着白衬衫,手里捏着一根未熄灭的烟,清冷的嗓音透着无尽的力道,他淡淡的吐出几个字:“滚,别让我再看见你们。”他说这话时的语气是极平静的。但是个人都看的出来,他很生气。
混混们望了一眼金,立刻围成一团相互轻声耳语了几句。像是商定好了似的,他们狼狈的逃了,宛如夹着尾巴的丧家犬。
我抬起头来看着金,他的眼神由刚才的冷冽变为柔和。没错,这就才是我所熟悉的金。金缓缓靠近我,安慰的拍了我一下,示意我和他一起坐在旁边的台阶上。他脸上露出关心的神色,星尘般的眸子在我身上环视了一圈,似在检查我有否受伤。
一阵熟悉的气息驱离了之前我对金的陌生感。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金啊。我认识的那个金,在我遇到麻烦的时候也会像现在这样露出忧虑关心的表情。
他拿起手里的烟抽了一口,却被狠狠的呛了一下。仓皇狼狈之下,他咳嗽了几声,随即笑道:“果然,我还是很讨厌烟的味道。”我转过脸来,说:“既然那么讨厌,又为什么非要抽它呢,抽烟对身体可不好呀。”
金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叹道:“我的事情,你大概也知道了一点吧。每次我在他们面前抽烟的时候,总是拼命抑制住自己的厌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被呛到。我去过不少次夜店,那种喧闹充满欲望的地方令我作呕。每次去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偷偷跑到卫生间狂吐。我讨厌和他们在一起的一切,但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啊,这就是我所选择的生存方式。”
我在心中惊奇到:原来金的这些变化,都是被迫的!我思考了几秒钟,语重心长地劝道:“金,你大可以不必这么勉强自己过不喜欢的生活的。这种生活也并不好。我希望,你还能是原来的那个金。”
听到我的话,金神色间流露出一股凝重,他一把握紧拳头,似是想到了什么痛苦的事情。他摇了摇头,对我说:“以前的那个我,太过于懦弱了。你记不记得那个下雨天啊。那时候的我,弱的都需要女孩去保护我。那算什么男人嘛!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虽然这种生活方式我不喜欢。但是,好歹,它能让我变强,让我不再唯唯诺诺的熬日子,让我能保护我在意的人们。你看,今天我就能光明正大的像个男人一样保护你了对不对!”
金说到保护我的话时,眼里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我知道,那是一种对自己成就感的肯定与欣慰。
金继续说道:“虽然这样的生活很苦,但我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人。一想到现在的我足够有能力去爱她保护她,我就觉得就算是过着这样的生活也无所谓了。如果和她相爱的话,就算是这样糟糕的生活,我也会感到很幸福很幸福的。”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是前所未有的甜蜜与羞涩。
我眼神立刻暗淡下去,心脏像被蜜蜂蛰了一下。虽然如此,但我不想被金发现我的小心思,于是勉强笑道:“那样的话,作为你的朋友,我也就安心了。很开心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那天,目送金离开后,我也跌跌撞撞,失魂落魄的走了。唉,谁能想到,多年暗恋会是这样的结局?但,只要金幸福,我就没什么好抱怨的。
我与金在国中的第一次谈话就这样结束了。实际上,也是最后一次。
(五)折翅
后来,学校发生了一件令所有人都无比震惊的大事。这件事,与金和雷有关。
那天,雷在学校门前的街道上站着,金走过去,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狠狠地刺向了雷。雷倒下去前的目光里装满了不可思议。他怎么都没能想到,金会这样对他。
周围的人见此大惊失色,有人过来压制住金,有人叫救护车,有人报警。救护车鸣着笛将雷拉走了,而金,也被警察铐走了。
听后来的传言说,事情是这么一回事。金喜欢上了一个沉静可爱的女孩子,捧着自己的一颗真心努力去追求她。这事情被雷知道了。他立刻暴跳如雷,指责金没有良心。
这时大家才明了,原来,雷对金那么温柔是因为他也喜欢着金。他生气地对金吼道:“你以为你很厉害吗?如果不是我,你在这所学校早就被欺负的不像样了!是我在一直保护着你啊。你可是我的东西,我绝对不会允许别人把你夺走!”
金不再情愿听雷的话了,他并不喜欢男人。而且金打心眼里认为,现在的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但这所学校,仍是雷说了算得。雷一声令下,金就孤立无援。
作为一个男人,金当然会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和雷斗争到底。但雷威胁他说:“如果你乖乖听我的话,好好和我在一起,那个女孩就会没事。如果你不听我的话,她会怎样,你也应该能想得到吧。我的手段,你也是知道的。”
金只好妥协。
后来,金忍着无限的屈辱和雷在一起了。但雷并未遵守自己的诺言。由于嫉妒心和占有欲的作祟,他还是找人伤害了金喜欢的那个女孩。得知消息的金再也不能忍了,拿起了刀想要杀死雷。
后来,我真的再没见过金。一次都没。金这个人,像一粒水珠一样,从人间蒸发了。
(结局)六月的时候,苜蓿地里的小紫花间,飞舞着很多美丽的蝴蝶。我轻轻的踏进花丛间,看着这些翩翩飞舞着的蝴蝶,不知怎么地就想到了金。那个像蝴蝶一样美丽,却又苍白脆弱的少年。
这世上有很多人,他们善良,真诚,又单纯。满脑满心都是希望和梦想,对生活充满爱,对未来充满期待。这样的人啊,就像蝴蝶一样呢,美丽的同时,也脆弱的不得了。总有一双双从黑暗中伸出的恶意之手,要抓住它们,将其圈入自己的手中,狠狠撕下它们的翅膀。就这样,美丽的蝴蝶折断了翅膀,从花上跌下来,掉到地上,腐烂到土里。
我想,金这个少年,就是这样的蝴蝶。
但愿啊,有一天,这些折翅的蝴蝶都能从阴暗地狱飞向光明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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