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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问第23问:律师拒绝辩护、代理的事由与程序?

刑辩百问第23问:律师拒绝辩护、代理的事由与程序?

作者: ac69de44436c | 来源:发表于2019-04-06 11:48 被阅读0次

    问题23:律师拒绝辩护、代理的事由与程序?

           答:律师一般在当事人提出不合法要求,且经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拒绝辩护,解除委托。例如说当事人要求律师去行贿或者作伪证,律师可以从法律规定及情理的角度向其解释为什么不能去做上述行为,如果当事人接受律师的观点,不再提不合法的要求的,律师可以继续代理案件;如果当事人不顾律师的反对,坚决要求律师去行贿或者作伪证,这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解除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后,就涉及到退费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在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后是不需要退费的。但是考虑到当事人一般都是朋友介绍或者慕名而来的,这时候律师可以退一部分律师费给当事人。所以在碰到当事人提出不合法要求后,律师可以先沟通,如果当事人能接受则继续合作,不能接受则可以拒绝辩护。

           摘自《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第三版    作者:徐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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