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四十多年,二婚有十年了,他和这个老婆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儿,三人租住在离我们不远的一个小院。
这天他们九点下班,下班后女人就开始做饭了。在她炒菜的时候,这个男人走到她身边拿起菜刀就朝她砍去,她反应不及,虽然躲开了一点但头部仍然被砍伤了。
他们的女儿本来是坐在床上看电视的,孩子看这情形就对着妈妈喊:“妈妈,快跑啊!”
男人又举起了刀,而女人也拼命地向外跑去,男人向她追来,她边跑边喊着:“救命啊,救命啊!”可她终究还是不敌男人的,刚跑到大门边,她又被男人砍了一刀。男人看她倒下就转身向房屋走去,而她随后也挣扎着爬出门去。
刚到门外她就晕倒了,听到动静出来查看的老乡发现了她,老乡看到她满头是血的样子立刻就报了警并叫了救护车。
几分钟里又来了好几个人,此时没有人敢进到那个院子里查看情况。人性是自私的,大家都不敢冒这个险,可大家也都是真心地在为里面的孩子担心着。
警察来了,武装着进到了院子里,院子里没有看见人,他们又往卧室方向去。卧室门开着,警察们还没进去就看到了惨烈的案发现场。孩子死在了床上,她是被人用刀砍在了脖子上,头与身体只剩下了一层皮,情况是惨不忍睹啊!
房间里也没有男人,警察在院子的各个角落搜索着,最终在打的井里发现了念念有词的他。他本是想跳井的,奈何长的太胖被卡在了井中不上不下。
不管怎样警察还是把他从井里救了出来,出来的他嘴里还是不停的说着:“我是玉皇大帝!我是玉皇大帝!”就这样警察把他铐上带走了。
救护车来了,孩子的妈妈也被送走了。
最后没办法了,警察叫来了他们的远房亲戚去处理这之后的事情。
二十天后,孩子的妈妈出院了,她这些天内心的煎熬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虽然伤心,但她还是要继续生活呀!
又过了两个月,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警方通知那个男人的家属把他接回家。原来这男人被抓后,警方把他送去做了精神方面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是一个正在发作的精神病人。随后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里面治疗了两个多月,控制住了就让家属把他接回家。
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杀人不构成犯罪,放了他回来是正确的,可之后的生活呢?
就像他的老婆,他们在一起还有安全感吗?还会像之前亲密无间吗?她应该在一张床上都睡不着吧?还有那些了解情况的人,还敢跟他亲近一些吗?应该跟他闲聊都不敢吧?谁不怕他突然发病呢?
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也不想这样,可事实已无法挽回,发生了这件事之后他的人生注定是孤独的。
南怀瑾先生说,现在是精神病开始的时代。
现今社会有精神障碍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应该怎样预防呢?一但发病,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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