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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中国发现地标|河南:禹州再添2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6个

走遍中国发现地标|河南:禹州再添2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6个

作者: 9dcdb3212537 | 来源:发表于2018-06-21 15:42 被阅读0次

    走遍中国发现地标:河南禹州禹白附

    河南:禹州又添2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总数6个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北京举行的“2018年第一次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会”上,“禹州半夏”“禹州丹参”两个农产品顺利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至此,禹州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数量达到6个,数量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同时填补了自2007年农业部承接农产品地标认证以来许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空白。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与国际接轨的一项保护制度,是推进品牌战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地方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禹州市委、市政府致力于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采取多项措施,打造“金字招牌”,培育特色产业,使其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道独特风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质量品牌。

    走遍中国发现地标:河南禹州丹参

    走遍中国发现地标:河南禹州半夏

    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禹州半夏

    禹州半夏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禹州半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境内,其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3′至113°39′,北纬33°59′至34°09′,登记面积666.7公顷,年产量0.1万吨。

    关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禹州丹参

    禹州丹参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禹州丹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境内,其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3′至113°39′,北纬33°59′至34°09′,登记面积6666.7公顷,年产量5万吨。

    地理标志:国家三部委地理标志

    概念链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本文作者:王浩为高级工商管理师、跨界创客、资深策划人、欣润百草莱阳慈梨膏联合创始人、中国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的发起人与倡导者、“走遍中国发现地标”中国地理标志产业文化推广活动发起人、万慧智库研究院地理标志委员会副主任、致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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