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三年级的时候知道《追忆似水年华》以后,我再也没有忘记它。
无法否认的是,用两年的时间看完一本书确实是一件挺奇怪的事。但是鉴于《追忆似水年华》本来就不大正常,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可以被接受的。
用电子书看完了《追忆似水年华》还真是一件讽刺的事。普鲁斯特用尽一生企图还原的时代在这本书出版之前就已经过去,而kindle的存在又再次证明:就连取代了它的年代也已一去不返。就像普鲁斯特抱怨马车到汽车的变迁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纸张也正渐渐被电子的屏幕所代替。这些都是无法阻止的,况且,这一切看上去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要它有什么说缺点的话,就是现在人们好像已经不太有耐心安安静静的看书了,不过,为了不像九斤老太那样令人讨厌,这一点抱怨就到此为止吧。
在多年以后,当我再次记起从前发生的事情,我会和普鲁斯特一样,给往事装上一面彩色的玻璃,让它们看上去们不太真切,同时又光彩动人;或者这面玻璃根本就不是我准备的,往事给自己安上了这么一块玻璃。我不知道。
当然,我会惊叹于人们的青春,生活的转瞬即逝,以及无法抗拒的,过去的日子的美好。就像普鲁斯特一样。也许从某一天开始,我失去的将会大于我所拥有的,就像在一战里我们失去了圣卢,就像阿尔贝蒂娜从马上摔落,从此离开人世。
但是这些并不重要。
三卷本的《追忆似水年华》现在应该还在我房间的书架上躺着,实际上,它们已经在那里呆了许多年。
周克希宣布他不会接着翻译《追忆似水年华》了,显而易见,并不是因为语言晦涩。
前段时间有一个排行榜,列举了最难读的10本小说,里面有《追忆似水年华》,但是还有《三国演义》,我觉得,这个排行大概是假的。
我在新加坡看完了《追忆似水年华》。在看到最后一章的时候,我决定要在那一天把整本书全部看完,于是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新加坡的某扇窗户之外依然透着光亮。看完最后一行时,我把那一页返回去,又看了一遍,因为这本书的结尾并没有给我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好像不太正常。后来才想到,像这样一本平静如水的小说,如果在结尾给我以震撼,那无疑是作者的一大败笔。幸亏普鲁斯特经住了考验。
曾经有一段时间,大概是高二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完这本书了,整天都是作业和额外的习题,自己剩下来的一点时间也完全被动漫和美剧所占据。现在才发现,我的运气实在是不差。躲过高考,大把的时间可供自己支配。
要说整本书的临界点的话,应该是第四章吧。《戈摩尔和索多姆》,不同于前面在详尽的记叙同时加以情感的迸发,在这一章里,平淡的对话占据了难以想像的比例。不习惯的话,可能就无法坚持下来。
至于前面几章给我留下的,则几乎都是美好的回忆。直至今日,每当我看见教堂,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外祖母的那句话“如果这座塔楼会弹钢琴的话,它一定不会弹得枯燥无味”;甚至每当我拿起蛋糕,都会想起玛德莱娜糕饼的香味,和着奶茶的香味;每当我看到那些身陷嫉妒的人们,那些自甘平庸的人们,心中都会浮现出斯万那戴着单片眼镜的身影。
《追忆似水年华》给我的影响如此之深,以至于每当我想起从前的日子,那些书中的情景总会不自觉的与我的回忆混在一起,那些在少女们身边的日子,那些贡布雷的,斯万家那边的故事。
当然,我也忘不了在多年前的夏天,南京的先锋书店里,一个学生从书架上拿下那本沉重的书,翻过前言,翻到第一页,第一句话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我都是很早的就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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