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圈外孙圈圈
读完之后,觉得很有道理,八零后正当年,不能让生活处于危机和紧张之中。
倘若严格按照定义来,中年其实是从45岁到64岁,但是在年轻人掌握话语权的互联网世界里,45-64岁的年纪,已经没资格叫中年了,得称老年,应该退休去跳广场舞的那种。
所以,这里“中年”,特指“有几年工作经验、但体力智力开始不如年轻人”的三四十岁人士。
每当一两个中年人,忍不住说出他们所触及到的生活真相,则很快会被打上“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标签,认为他们的处境都是活该、都是不努力的结果,仿佛只要努力,就不会进入中年。
这样的舆论,连带着让所有中年人们,都开始怀疑自己,甚至贬低自己,成天跟年轻人比体力、比记忆力、比熬夜,落败之后立马陷入被年轻人替代的巨大焦虑。
可是,中年明明是最好的年纪!岁月并非只会剥夺我们的体力和智力,它还会带给我们很多年轻时候并不具备的财富。
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财富,只是用体力和记忆力跟年轻人比,反而扰乱了自己的发展节奏,拿不到这个年龄应有的“红利”。
那么问题来了,中年人的“红利”是什么?应该怎么利用?
看清事物的真相,有更多勇气应对困境
我过去在咨询公司的时候,每次面试会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做咨询?大部分人会跟我说,因为热爱。
但我后来发现,不同人的热爱是不一样的。
我曾经面试过很多说热爱咨询行业的年轻人,一部分是热爱,可很大一部分人,热爱的原因是“出入五星级酒店”“面见各大公司高管”“一份方案卖出几百万”这些外人所认为的幻象。
于是当他入行之后,发现自己需要每天做表格、画PPT,客户方一个经理级别的人就能随便刁难他,薪酬可能还不如甲方,那么支撑他奋斗的那个幻象会破灭,他的工作热情会降低,他甚至开始后悔,开始抱怨。
但是,当一个入行多年的顾问依然在热爱的时候,他往往是真的热爱,因为以上这些真相他都经历过,但他仍然愿意为了这种热爱而付出。
在我做在线教育创业的过程中,我也经历了类似的心路历程。
最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自己是热爱的,我对这个行业有很多情怀和期待,但当我遇到很多问题,尤其是发现这件事跟我想象中不一样的时候,我一度产生了排斥,甚至开始怀疑这件事。
于是那时候我明白,我当初所热爱的,只是这份事业的其中一面,而且全都是美好的一面,可那不是全部的真相。
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和思考,逐渐认知这件事的全部之后,我发现,自己仍然是愿意做这件事的,于是开始抛弃不切实际的想法,专注做好每一件事,也更有勇气接受过程中的那些不尽如人意。
我一直认为,无论对任何事物或者人,这世上的爱都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因为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产生的爱,一种是看清真相之后仍然选择的爱。
前者是脆弱的、毫无根基的,甚至在发现真相之后还会产生被害者心态的,而后者是经得起考验的,是真正愿意为了热爱的对象而付出的,是有勇气的。
年轻的时候,我们对一切抱着美好想象,那些热情驱动着我们;但人到中年,我们会看清很多事物的真相,驱动我们的,就变成了勇气。热情是会被消耗的,但勇气却是越积越多的。
所以,35岁之后,人所面对的那些残酷真相,如果不能打垮我们,恰恰是我们看清真相、积累勇气的关键,帮我们应对更多生活的困境。
别跟年轻时候比热情。懂得用让自己舒服的方式,不吃无用之苦。
既然所谓的热爱,是需要付出的,而不是乐于享受的,那么热爱也意味着辛苦。
我们热爱家庭,所以愿意为家庭辛苦付出;我们热爱事业,所以愿意为事业辛苦付出……
但是,我们应该已经懂得,不去把吃苦当成一种荣耀,而是开始知道如何舒服地吃苦。让自己舒服,是一个非常有价值但常常被低估的能力。
生气愤怒的时候,如何让自己平静下来?失眠的时候,如何尽快入睡?什么样的公司氛围,能让自己如鱼得水?
什么类型的朋友,值得花时间深交?这类问题,都应该有自己的答案,而在年轻的时候,可能并没有。
比如,我是个性格偏内向的人,对一个不断追求自我提升和完善的人来说,我觉得那是我的一个问题。
所以年轻的时候,一直在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强迫自己参加很多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强迫自己当众发言,强迫自己跟不喜欢的陌生人聊天……
直到后来,演变成社交恐惧症,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中。那种不舒服的感觉,让我耗费了巨大的能量去对抗。
直到我的阅历逐渐加深,学习很多自我认知的理论,认识越多不同类型的人,我才开始理解和认同,内向不是问题,只是一种特性,就好像喜欢吃甜和喜欢吃辣一样。
当然,可能你为了减肥,不得不暂时放弃吃甜,但至少你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知道吃点甜的会让自己开心,而不是强迫自己彻底成为一个吃辣的人。
所以现在,我除了在工作中必要的社交之外,会在每周末给自己几个小时的独处时间,用来积蓄能量,让自己活得更加舒服,更有力量去面对挑战。
让自己舒服,并不是追求安逸,而是以自己舒服的方式来应对挑战,知道什么苦应该吃,而什么苦没必要,这是中年人所能够也应该具备的优势。
了解自己的欲望,知道“舍”什么以及“得”什么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完全不记得情节了,但我依然记得剧里面有位高人,给他的徒弟,一对姐妹,取名字分别叫做“阿舍”与“阿得”,因为“有舍才有得”。
那时候懵懵懂懂,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人到中年之后,复盘自己过往的经历,突然想起那个电视剧情节,深有共鸣。
巴菲特有个关于人生目标和规划的建议,或许很多中年人会非常有共鸣。
他说:首先,写下你认为最重要的25个目标。然后,审视一下这个清单,从中圈出认为最重要的5个。
那么圈出来之后,该怎么做呢?大部分人的做法是:马上开始实现这5个目标,另外20个,并没有那么紧急,可以在闲暇的时间去做。
但巴菲特的建议却不是,他说:接下来,你这一辈子,就应该像躲避瘟疫一样,去躲避那20个目标,不要花任何时间和注意力在它们上面。
因为人这一辈子做好5件事,已经非常非常难。这些看起来有点希望、又不可能穷尽的事情,才是最可怕的。
所以你要集中你所有的精力去躲避那20个,它们只是幻觉,那5个圈出来的才是真正的你。
年轻的时候,一切充满希望,热情和鸡血用不完,这个想要尝试,那个也不想放弃,有点机会就想抓住。
直到某个时刻才突然发现,“今天往东走两步,没看到曙光,所以调整方向往南再走两步,还是没看到,号称自己是快速试错,但最后转了一圈,什么也没有试出来”这种状态,永远看不到希望,不如快速选好一个方向,深扎下去。
我们不快乐的根源,常常来自于什么都想要。但为什么会什么都想要?因为我们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于是只能看到别人有什么,就去追求什么。
年轻的时候,会觉得“努力”和“聪明”是成功的关键;而人到中年,会发现“取舍”才是成功的“分水岭”。
哪怕你不追求多大的事业成功,只是追求简单的幸福,也是一件需要舍弃的事情。
因为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很难同时拥有一个幸福的原生家庭、合拍的伴侣、有发展的事业、省心的子女,所以你总得舍弃一些东西。
而舍弃,是需要用力的,因为我们的思维惯性是索取,是不放弃任何机会,所以任何需要舍弃的决策,都需要我们有意识地打破思维惯性。“舍弃”比“获得”,可能还要更花精力。
只有当我们有过“什么都想要、什么机会都要抓住、但最后却一事无成”的阅历之后,我们才能深刻意识到“舍弃”的重要性,才愿意在“舍弃”这件事上面花精力,而不是在“获得”这件事上花精力。
学会“舍弃”的中年人,虽然时间精力资源不如年轻时候,但也能比年轻时候更专注。
更加坚持和长性,做到“慢一点,反而会比较快”
我们在年轻的时候,常常会很着急。
我们对成长很着急,恨不能睡一觉起来就脱胎换骨;我们对学习很着急,恨不能上一堂课就走上人生巅峰;
我们对赚钱很着急,恨不能在25岁就财务自由;我们对爱情很着急,恨不能出个门就碰到自己的Mr./Mrs. Right……
但是,当我们经历更多,我们会更理解“慢一点,会比较快”这样的道理。
下面这张图,是巴菲特的财富变化图,一个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事实是:身价超过800亿美金的巴菲特,超过99%的财富是在 50 岁之后赚到的。
当然,巴菲特在早年也已经是个有钱人了,但从这张图来看,他成为超级富豪的路径,是持续不断地坚持,而不是在某个时间点做了某件事情之后的爆发。
结合他关于人生目标取舍的建议,我们就会知道,找到一个目标、放弃其他想法,然后不断坚持去实现这个目标,是他取得成就的关键。
巴菲特不断跟人们强调复利,而复利的关键,就是常年如一日的坚持。
巴菲特的平均年复合增长率在20%左右,单独挑出任何一个年份,好像都不如那些一夜暴富的故事更加精彩。
但多年之后,当我们醒悟过来,才发现他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曾经一夜暴富的人,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研究,他到底如何成功的,到底有什么样的关键事件起了作用。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惊天动地、大起大落、快速逆袭的故事,也希望自己的人生是这样的,但我们很少知道,这世界上的大部分成功,背后都是十年如一日的枯燥坚持。
梦想的实现,看起来都是很燃的、很鸡血的、惊天动地的,可那是旁观者的视角,也是事后的视角,是我们把一个人一生的奋斗故事浓缩在一篇文章里面的视角。
在主角的实现过程中,一点都不性感,那个过程需要的是耐心和意志力。
好比一场战争,我们看2个小时的电影,当然会觉得很燃,精神高度紧张,可那场战争却持续了很多年,过程那些煎熬而枯燥的日子,没有足够的意志力是熬不下来的。
对于三四十岁的人生阶段来说,好像有一点尴尬,我们正处于持续积累的路上,但量的积累可能还没来得及发生质的改变,所以仿佛跟年轻人身处同一层面。
于是我们在舆论的引导下,乱了阵脚,开始急了,开始追求突发性的胜利,但突发性胜利并不会来,所以必然陷入焦虑。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正视事物的真相、重拾勇气、敢于舍弃、持续积累,按照这样的节奏不慌乱,按部就班地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事,质变就一定会来。
我想,任何年龄都有自己的优势,三四十岁的时候跟二十岁的人拼体力,或者二十岁的时候跟三四十岁的人拼阅历,当然会焦虑。
所以,我们只有利用好这个年纪该有的优势,才是把握人生和事业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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