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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和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之二

马尔克斯和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之二

作者: 彼岸晓吾_5c83 | 来源:发表于2019-02-02 00:04 被阅读34次
    马尔克斯和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之二

    今天,我们聚焦和陈列这本自传的干货和精华。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尔克斯是怎么创作的,值得我们每个写作者深入研究,书中具体方法清晰可见。

    此书可以当做每个写作者的武林秘籍,里面讲述了一个作者的练笔期,探索期,沉淀期以及豁然开朗之后的爆发期。

    高中期间的练笔阶段,主要是大量阅读,为日后找到方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高中毕业后开始了写作的探索期,此阶段,马尔克斯开始发表短篇小说,阅读眼光由国内转向国际,同时,发现了自己在写作上的主要缺陷:语言不生动形象,故事不深入人心。

    大学时代,在读了三年法律之后,他毅然决定退学,当一名新闻记者,在写作的路上专注向前。作为家里的老大,尤其是有一大堆孩子的大家庭,他的做法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但这正是他的成功所在,没有浪费时间,直奔主题,在自己最感兴趣的领域不断深挖并取得显赫的成绩。

    从他的高中和大学来看,马尔克斯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能看见事物的核心,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这使他很容易捕捉到抓人眼球的事件。

    其次,他的情商很高,他的一生都有一帮知心笔友环绕,可以探讨,可以切磋,这帮朋友在不同阶段起到了不同的作用,有些成为写作土壤的及时雨。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他身上最突出的一点是会学习,他知道哪位作家可以给他哪些营养。他像一块海绵,吸收了最适合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下面我从不同方面一一列举他的做法。

    写作方法:通常是听到或看到一个新闻之后,他产生了写一个故事的主意,此时,他会把故事的想法写下来,然后找他的朋友口述一遍,听众不是普通人,均是编辑或文学知己,然后他再将两个草稿作比较,有时候口述出来的那个反而更好,他管这个方法叫做“虚构的虚构”。

    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礼拜二午睡时刻》,很多人读第一遍时根本不懂在讲什么。原因在于马尔克斯采用了陈述式的叙事方法,使得整部小说乍一看,看不出故事的主要矛盾。马尔克斯高超的地方就在于,第一遍你读不懂,你就会读第二遍,当你一遍一遍细读过后,就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细节,都是有指向性的,聪明的作家就是这样让读者入迷的。

    当读者知道了,这原来是一个母亲给当了小偷的儿子上坟的故事后,会瞬间发觉这篇小说的精妙之处。原来看似平淡无奇的描写是那么的殷实有力,而且更真实地衬托出了这位母亲的内心世界。马尔克斯让读者有了十分真实的感受后,令读者对故事中的人物不自觉地揪起心来。

    余华曾评论道:《礼拜二午睡时刻》所展示的是作家克制的才华。在马尔克斯的中国粉丝中,余华是学得最透彻的一位。

    严歌苓说:“当我把这本书读完,一部哥伦比亚的当代文学史也铺展在面前了。”

    迎来巨变:我们发现,很多作家都有一个魂牵梦绕的家乡,一篇滚烫的热土,在别人眼里,她或许普通而贫瘠,但在作家眼里,那是一片独特的天地。比如:余华,莫言,苏童,数不胜数。实际上,我们普通作者也是写自己成长过的环境时最有感觉,往往会超常发挥。

    作家说,回老家之前,写了很多豆腐块文章,但全都飘在空中,不是创造性地发现,只是技巧性的设计。后来,他豁然发现,只有将故事跟自己的根连接起来,才能真正写出心底的揪心和痛。

    读一本书的时机:每一本书都有读它的最好时机。你的水平和修炼刚好达到了理解作家的程度,你自己写了几年,知道文字后面藏着更多的东西,以前,马尔克斯读尤里西斯和福克纳,觉得深奥难懂,后来再读时却觉得有一种简单而深刻的美。

    读书方法:读书方法是每个写手最为重要的技能,马尔克斯琢磨着要像一个作家那样读书,绝不是只看故事。他说:“我会把喜欢的小说,从前往后看,再从后往前看,几个来回之后,然后开肠破肚。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尤里乌斯都是这么读的。“

    很多书读得滚瓜烂熟,完全可以当索引了,具体什么样的人物描写,到哪本书的第几章去找,故事情节是怎样描述的,全都可以直接找到,然后用来作参考,对写作有极大的帮助。

    志同道合的好友环绕:“我总是让自己沉浸在一帮文学朋友中间,我们不定期聚会,经常讨论,然后他们也会推荐我书,这些书推荐得非常及时,贴近我的写作进程和现实。” 他说:“记者生涯,让我长出了在写作上飞翔的翅膀。”

    多年以后,回忆这段时光,马尔克斯说:“正是和新闻界朋友的神奇友情给了他勇气,使他熬过了如今想来依然是人生中最没把握的那几年。”

    他很崇拜的大学老师阿方索,此人后来当了哥伦比亚总统。他文学功底深厚,文笔优美,口才精湛,有过人的洞察力。后来,他在很多方面都帮过马尔克斯,也算是作家的一个贵人。

    找到影响根源:几个激起我创作灵感的人,都是美国的小说家。美国的这个文化和加勒比文化有着很深的内在联系。

    身份认同对一个作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事情,说白了,就是我们在黑暗的房间里要找到的那根灯绳。

    反复修改:创作《百年孤独》时,他最早的决定是通过七岁孩子的眼光写出看到的事情,后来又觉得七岁孩子的世界缺少一种诗意的美。后来几经思考,他决定以三个主要人物的视角来叙述,外公,母亲和里面的少年,三个人作为叙述的基础。这是一种很难把握的技巧,写不好很容易把人人都写成上帝。

    他说自己有个坏毛病,只要不死就会不停地修改,《残枝败叶》整整修改了两年。关于小说的名字就有80多个备选,他要求这个名字必须得有神秘感,唤起读者的渴求,还要有足够的分量,又可意味深长地代表整个故事,一句话:要释放出一种魔幻气息。

    名字那么多,最后用哪一个呢?他说道:“我自己又给作品写了一篇序,写序也是理清主题的手段,结果写完了序之后,名字脱颖而出,不请自来。”

    所有的喧闹将会归于平静,大浪退去时,海边的沙滩上,只留下真正的脚印,深刻而凝重。

    研究马尔克斯一个月,写了一篇老家抗日的故事,发现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开始冒泡了……炼狱中的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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