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发表了一篇关于于正和郭敬明的文章,“关于影视圈的一百多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的一些思考”,不知道是他俩看了小编的文章,深受感动呢,还是良心发现,终于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一个迟到了6年,一个迟到了15年,对于他们的抄袭行为,给予原创者以道歉。
当然,网友也有好多评论他俩的道歉各种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搜看看,自己品品,这里就不多评论,想探讨的是他们隔了这么多时间才道歉,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难道真的是一朝顿悟,欣然道歉么?
显然,一定是有其原因的,可能是背后的金主的强烈要求,可能是受各种舆论的影响,也可能是国家有相关规定,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演艺生涯,当然,也可能是真的醒悟了,真的感到做错了,所以会有这道歉的一幕,路遥知马力,日久见真错,现在可能有各种猜测,但,应该会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知道原因的,会了解他俩那时的所思所想,以及所想要追求的。
无论如何,已经道歉了,也算是表态了,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是否该原谅他们俩呢?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可以分为3方吧
A. 既然已经道歉,既然做了他们应该做的,那就原谅他们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概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原谅他们,尤其是他们俩的粉丝,应该可以借着这次道歉,用以澄清这么多年的憋屈和忍耐吧。况且,原著的庄羽和琼瑶阿姨也都表态了,算是对他们的道歉的认可吧
B. 有一部分网友,对于他俩的道歉不以为然,而且,就道歉信的内容颇有微词,不够诚意,而且,显然这次道歉一定有着内在的原因,根本不是说他俩真心悔悟了,所以,他们认为不可原谅,对于他俩的节目等,以后还要坚决抵制
C. 第三类,可能对于什么于正呀,郭敬明呀,根本无感,从来也没关心过他俩,所以,对于他们道不道歉,也无所谓,某种程度上,关注这个,就是吃瓜群众,最好是无休无止,一直有剧可看
D. 其他
说实话,笔者按上面三类人来分的话,可能会排在C类,但,确实深刻体会到原创的不容易,挖空心思的写作,创作,有的时候真的无话可写,所以,对于那种抄袭,那种挪用,还是深恶痛绝的,但,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已经认错了,已经道歉了,那就原谅他们一回吧,放人一马,胜造五级佛陀哦,当然也同时希望这2位艺人,引以为戒,用心做好自己的事,千万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咯,也同时告诫其他从事创作工作的人,抄袭就是偷盗,偷盗是违法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当然,其实被社死是最好的处罚手段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