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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3·15到来之际,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划算的选择

写在3·15到来之际,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划算的选择

作者: 全宏量 | 来源:发表于2017-03-10 23:58 被阅读12次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曾经记载了一个故事:

有几个书生去参加乡试,因为是夏天,天气炎热,于是喜欢趁夜赶路。有一天晚上,走到一个破庙门前的时候,大家都走累了,于是停下来坐在台阶上休息。突然,听到庙后有人在讲话,以为是偷瓜的人,于是屏气凝神用心偷听。

一个人说:先生从哪来啊?

另一人答:刚才跟相邻的坟墓争地界,已经向城隍公投递了状纸,先生在官府做了一辈子幕僚,请您帮我判断下,这官司我会赢吗?

这位幕僚笑道:你真是书呆子啊,案子输赢全靠当官的一念之间,但凡证据有一点点模糊之处,可以判你赢,也可以判被告赢,还可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发回不予受理,或者做个和事佬,劝你们一人各让一步,全看主事官员心情。

先前那人道:那我这官司怎么办?

幕僚道:常言“官断十条路,九条人不知”,十种判法,都有法律条文可以依据,无论怎么判都有道理,从古到今都是这样。城隍判官都不能判断,阴间的冥吏鬼卒,常常接到两个坟地之间的纠纷诉讼,都发财了。

说完,外面就沉寂了,应该是两个鬼在说话。

吴思先生在《潜规则》一书给这种官员任意决断的权力取了个名字叫“合法伤害权”。

吴思先生说:将“合法伤害权”用到平民百姓身上,其影响和意义最为惊心动魄。我替上访告状的清朝百姓算过几笔账,为了告掉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乱收费,究竟要冒多大的风险,付出多高的代价,胜算又有几何?反过来,官吏们敲诈勒索,收取苛捐杂税,一旦被百姓告倒又有多大风险,多大损失?几笔账算下来,结论竟是骇人听闻的两句话: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合算的选择,而当贪官污吏则是官吏最合算的选择。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利害格局决定的。……合法伤害权的最大受益者是整个官僚集团,连皇帝都算不上,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农民集团。如果拿现代工商社会打比方的话,那么最大的受益者不是老板而是经理层,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消费者群体。

这种情况放到现在,打个比方,你花5000元买了一部手机,后来才发现这手机有质量问题,如果你要挽回损失,有几个步骤。

1、投诉到消费者协会,首先你得自己准备证据,比如购买的发票等。其次,你还得自证这手机的质量问题不是你磕到碰到砸到,没有进水没有带到腐蚀场景使用过引起的。

2、消费者协会会进行调解,如果商家有良心些,退你部分钱款补偿你点小礼品现金券之类的,或者给你换部新手机就此了事。

3、你觉得不公平,这个时候消费者协会就没办法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的判决就存在官断十条路的可能,有可能胜诉,有可能败诉。

4、即便你赢得了官司,商家拒不执行你能怎么办?

5、申请强制执行,终于挽回5000元的购机损失。

在以上几个步骤中,作为消费者,你确定你买手机的时候都会开正规发票?你确定开的发票你都保留了?你确定你可以找到法院认可的质量鉴定机构鉴定手机的质量问题确实不是由你引起的?即便找得到,在鉴定过程中,你上班请假一天要损失多少工资?鉴定费要多少?之后还有官司成本,起诉状你会写吗?需要请律师代笔吗?打官司期间你的工资又要损失多少?官司要是输了怎么办?即便赢了,商家拒不执行,你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消耗多少时间精力及金钱消耗?一年后终于强制执行拿回了5000元,你此时算算成本账,或许一开始接受调解拿点补偿确实是最经济实惠的方案。

作为商家来说同样如此,出问题的几率总是很小的,花点小钱,避免事态扩大,对于舆论控制有利,假设真要打官司,商家炮制证据总要比消费者简便得多,且商家自己就有法律部,花钱养人难道是白养的?赢得官司的几率要大得多。但是商家又怕极端的消费者到店闹事,影响生意利润和舆论口碑,所以一般也不太愿意闹上法庭。

站在法官的角度,一天要判十多个案子,消费者通常取证困难,证据存在瑕疵,另一边却是要什么证据都可以造。消费者没有时间耗,商家却有专门的律师辩论,你想你站在法官的角度,一边要各种调取证据,费时费力,旷日持久,另一边却好整以暇,你说你愿意判谁赢?另外,判了消费者赢,再冒出来几十个消费者呢?那不是又增加了几十场官司,还不得累死。但是消费者要是输了,其他人就望而生畏了。

对于法官和商家来说,都是合法伤害权的既得利益者,而消费者如果坚持只为了心中一口气打官司,通常都不会有好结果,这是利益及麻烦程度决定的,肯不怕麻烦主持正义的人毕竟是少数派。

不仅仅是消费者问题,昨天文章中提到的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职员与用工企业之间同样处在弱势地位,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工作人员真的是罔顾正义?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怕麻烦,就那点底层公务员的工资,这个月上班干十件事和干三十件事,那的工资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不选择麻烦最少,只用干十件事的那种结果呢?

今天我也拿到了一份劳动仲裁的判决书,我理解并尊重仲裁院法官的判决,但并不意味着我服从这份判决。在提交之前,其实就大致能够预判结果,任何事物背后都有支撑运行的规律,但有些事还是得做,起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问心无愧就好。当冤大头是大多数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但我不是大多数,从来都不是。

马基维亚利认为,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只需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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