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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萨默赛特·毛姆)

月亮和六便士(萨默赛特·毛姆)

作者: duanhong | 来源:发表于2017-05-22 01:0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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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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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来巴黎少说有一百次了,可是哪次来都免不了兴奋得心头飘忽忽的,走在巴黎街头我总觉得随时都会经历到一场奇遇。思特里克兰德却始终声色不动。现在回想这件事,我认为他当时根本什么也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搅动着他灵魂的一些幻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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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特里克兰德咯咯地笑起来。他似乎一点也没有灰心丧气。别人的意见对他是毫无影响的。
      在我同他打交道的时候,正是这一点使我狼狈不堪。有人也说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说来,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相信别人都看不出来他们的怪异的想法;最甚者也是因为有几个近邻知交表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如果一个人违反传统实际上是他这一阶层人的常规,那他在世人面前作出违反传统的事倒也不难。相反地,他还会为此洋洋自得。他既可以标榜自己的勇气又不致冒什么风险。但是我总觉得事事要邀获别人批准,或许是文明人类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天性。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礼规,招致了唇枪舌剑的物议,再没有谁会像她那样飞快的跑去寻找尊严体面的庇护了。那些告诉我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微疵小瑕,因此更不怕别人对这些效果是加以谴责了。
      但在这里却有一个真正不计较别人如何看待他般的人,因而传统礼规对他一点也奈何不得。他像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我还记得我对他说:
      “你听我说,如果每个人都照你这样,地球就运转不下去了。”
      “你说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蠢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像我这样的。绝大多数人对于他们做的那些平平常常的事是心满意足的。”
      我想挖苦他一句。
      “‘有一句格言你显然并不相信:凡人立身行事,务使每一行为堪为万人楷模。”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但这是胡说八道。”
      “你不知道,这是康德说的。”
      “随便是谁说的,反正是胡说八道。”
      对于这样一个人,想要诉诸他的良心也是毫无效果的。这就像不借助镜子而想看到自己的反影一样。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卫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到了这一地步,对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名成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当我看到思特里克兰德对他的行为肯定会引起的斥责真的无动于衷的时候,我就像见到一个奇异的怪物一样,吓得毛骨悚然,赶快缩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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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还同今天不一样,总认为人的性格是单纯统一的;当我发现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性报复心居然这么重的时候,我感到很丧气。那时候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胡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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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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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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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说来,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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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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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会爱上了勃朗什·施特略夫。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人会爱上一个人。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思特里克兰德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而这些性格特点都不是我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所能找到的。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懂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思特里克兰德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易犯这种病症的人。我不相信他在任何时候会害那种爱情的通病——如醉如痴、神魂颠倒;他从来不能忍受外界加给他的任何桎梏。如果有任何事物妨碍了他那无人能理解的热望(这种热望无时或止地刺激着他,叫他奔向一个他自己也不清楚的目标),我相信他会毫不犹疑把它从心头上连根拔去,即使忍受莫大痛苦,弄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写下的我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这些复杂印象还算得正确的话,我想下面的断语读者也不会认为悖理:我觉得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既伟大、又渺小,是不会同别人发生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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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动不动就谈美,实际上对这个词并不理解;这个词已经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有的力量;因为成千上万的琐屑事物都分享了“美”的称号,这个词已经被剥夺掉它的崇高的含义了。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词,什么东西人们都用“美”来形容,当他们面对面地遇到真正的美时,反而认不出它来了。他们用以遮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的虚假夸大使他们的感受力变得迟钝不堪。正如一个假内行有时也会感觉到自己是在无中生有地伪造某件器物的精神价值一样,人们已经失掉了他们用之过滥的赏识能力。但是施特略夫,这位本性无法改变的小丑,对于美却有着真挚的爱和理解,正像他的灵魂也是诚实、真挚的一样。对他说来,美就像虔诚教徒心目中的上帝一样;一旦他见到真正美的事物,他变得恐惧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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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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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凝望着他。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眼睛里闪着讥嘲的笑容。但是尽管他脸上是这种神情,一瞬间我好像还是看到一个受折磨的、炽热的灵魂正在追逐某种远非血肉之躯所能想象的伟大的东西,我瞥见的是对某种无法描述的事物的热烈追求。我凝视着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衣服褴楼,生着一个大鼻子和炯炯发光的眼睛,火红的胡须,蓬乱的头发。我有一个奇怪的感觉,这一切只不过是个外壳,我真正看到的是一个脱离了躯体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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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时候,人们把一副假面装得逼真,对间久了,他们真会变成他们装扮的这样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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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象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象“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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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现在懂得了,你为什么屈从于对勃朗什·施特略夫的
    感情了。”我对他说。
      “为什么?”
      “我想你失掉勇气了。你肉体的软弱感染了你的灵魂。我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无限思慕之情把你攫在手中,逼着你走上一条危险的、孤独的道路,你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希望到达那里就可以使自己从那折磨着你的精灵手里解放出来。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槃。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寻找的是真理同自由,在一个短暂的时间里你认为或许能在爱情中获得解脱。我想,你的疲倦的灵魂可能期望在女人的怀抱里求得休憩,当你在那里没能找到的时候,你就开始恨她了。你对她一点也不怜悯,因为你对自己就不怜悯。你把她杀死是因为惧怕,因为你还为你刚刚逃脱的危险而索索发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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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是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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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有的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离奇古怪;也许这里的居民更能理解,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在英国或法国,思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个不合时宜的人,“圆孔里插了个方塞子。”而在这里却有各种形式的孔,什么样子的塞子都能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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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放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眼里感到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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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自己的丈夫从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
    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的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禀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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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你是说你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才离开你妻子?”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样要求他。我问这句话完全没有动脑子。
      “我发誓。”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我半天半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想这个人准是疯了。读者应该记住,我那时还很年轻,我把他看做是个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的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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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平淡无奇,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心了。有时候我们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话。就连他们的桃色事件也都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这些人就像从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生活被安排得太有秩序了。我觉得简直太可怕了。我退掉了我的小住房,卖掉为数不多的几件家具,决定开始另外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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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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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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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艺术家,他的生活比任何其他艺术家都更困苦。他工作得比其他艺术家也更艰苦。大多数人认为会把生活装点得更加优雅、美丽的那些东西,思特里克兰德是不屑一顾的。对于名和利他都无动于衷。我们大多数人受不住各种引诱,总要对世俗人情做一些让步;你却无法赞扬思特里克兰德抵拒得住这些诱惑,因为对他说来,这种诱惑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有想到要做任何妥协、让步。他住在巴黎,比住在底比斯沙漠里的隐士生活还要孤独。对于别的人他没有任何要求,只求人家别打扰他。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还是能做到的——,而且就是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他自己有一个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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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这样一个画面:他活到四十七岁(到了这个年纪大多数人早已掉进舒适的生活沟槽里了)动身到天涯海角去寻找一个新世界;大海在凛冽的北风中一片灰蒙蒙,白沫四溅,他迷茫地盯视着逐渐消失、再也无法重见的法国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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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脑子里下的也正是这件事。看来思特里克兰德终于把他的内心世界完全表现出来了。他默默无言地工作着,心里非常清楚,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个机会了。我想思特里克兰德一定把他理解的生活、把他的慧眼所看到的世界用图象表示了出来。我还想,他在创作这些巨画时也许终于寻找到心灵的平静;缠绕着他的魔鬼最后被拔除了。他痛苦的一生似乎就是为这些壁画做准备,在图画完成的时候,他那远离尘嚣的受折磨的灵魂也就得到了安息。对于死他勿宁说抱着一种欢迎的态度,因为他一生追求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的画主题是什么?”我问。
      “我说不太清楚。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是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我怎么知道呢?是对人体美——男性和女性的形体——的一首赞美诗,是对大自然的颂歌大自然,既崇高又冷漠,既美丽又残忍······它使你感到空间的无限和时间的永恒,叫你产生一种畏惧的感觉。他画了许多树,椰子树、榕树、火焰花、鳄梨……所有那些我天天看到的;但是这些树经他一画,我再看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我仿佛看到它们都有了灵魂,都各自有一个秘密,仿佛它们的灵魂和秘密眼看就要被我抓到手里,但又总是被它们逃脱掉。那些颜色都是我熟悉的颜色,可是又有所不同;它们都具有自己的独特的重要性。而那些赤身裸体的男男女女,他们既都是尘寰的、是他们揉捏而成的尘土,又都是神灵。人的最原始的天性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眼前,你看到的时候不由得感到恐惧,因为你看到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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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以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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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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