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之刺客-曹沫

作者: 灰常出色 | 来源:发表于2018-01-17 12:49 被阅读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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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曹沫将鲁

    话说曹沫是位古人,至于有多古,其实还好,不过生活在离现在两千七百多年的春秋而已。

    曹沫那,是当时的鲁国人,因为力大无穷,还有些带兵的才能,又很勇敢,便非常受鲁庄公待见,被认命为三军统帅。至于为什么呢,这得看原文: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

    原来鲁庄公这个君王那,非常喜欢大力士。噢!可别误会哟,这里的喜欢可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那种喜欢。

    呀,这么一说,感觉更乱了!还是换个词吧,叫做欣赏,对就是欣赏!鲁庄公那非常欣赏大力士,而曹沫显然就是鲁庄公的款,于是便一拍即合,被任命为大将军了!

    曹沫当了大将军以后那,一直想着报销国家。噢,说错了,是报效国家!

    (二)齐鲁之战

    而上天也是挺长眼睛的,这机会说给就给。这不作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扛霸子”齐桓公,便来鲁国收地皮了!

    这鲁庄公一看,“呦嗨!还真有不开眼的!不知道,我新收了个小弟曹沫吗?他可是个大力士,勇冠三军的,信不信我让他抽你丫的两个嘴巴子!”

    于是,便让曹沫带兵去对抗齐军了。

    齐桓公一看,“吆,还挺横!得咧,得好好教训教训这小子!让他知道打仗这玩意,可不单单靠的是武力,那是莽夫所为!”

    于是齐鲁两国便开战了,没成想一打便打了三仗,而鲁国也被人揍了三顿,揍得都有点爬不动了。如原文所述:

    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

    鲁庄公这次害怕了,赶紧向齐国求饶,说:“大哥,别打了!怕你还不行吗?不就想要点地吗,给你便是,于是便把遂邑割给了齐国。”但是,鲁庄公并没有责怪曹沫,因为他觉得,这不是曹沫的错。如原文所述:

    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曹沫那可是很忠心的小弟,他一看,“老大被人欺负了,并且还是因为我不给力的缘故!这怎么能忍呢,我得帮老大讨回来!不然,得多憋屈!”

    (三)行刺齐王

    就这样曹沫陪同鲁庄公,去参加那个割地赔偿的宴会了。这个地方是齐桓公精心挑选的,在一个叫做“柯”的地方,这个地方据说是现在的济北。

    齐桓公非常开心,早早的便布置好了交接地盘的所用器件,包括盟约的书简,盟约的祭坛,以及自己的小弟,当然里面少不了自己的军师管仲。

    等到齐桓公带着鲁庄公,去祭坛举行仪式的时候。别误会,不是结婚仪式,男男在古代是不允许的,再说了他们还有仇那。这里举行的是签约仪式。

    曹沫突然冒了出来,劫持住齐桓公,用手里的匕首抵着齐桓公的脖子,样子很凶。

    齐桓公的护卫们一看,慌了,当然也不敢贸然行动,毕竟人家手里可是抓着老大那。于是便开口问道:“你小子,这是要干什么?不要命了吗?”

    曹沫说:“不干什么?就是想跟你们老大谈谈心!”

    齐桓公一听,心想:“这货真猛,胆子真是肥啊,在我的地盘都敢这样!不过能谈证明不傻,得咧,先听听他说啥吧?”

    曹沫继续说道:“你们齐国欺人太甚,我们鲁国又没有得罪你,你就平白无故的打我们。看把我们揍得,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了。甚至那一天我们鲁国的城墙不小心塌了,都得站在你们齐国的土地上才能修。别说我们觉得过分,想来你们自己我觉得过分了吧?今天那,你要是肯把抢我们的地皮还给我们,我就放了你!要不然,哼哼,别怪我手黑,宰了你!”说完还比了比匕首。

    齐桓公一看,心想:“得咧,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先答应他得了!这货看起来有点彪悍,别脑子转不过弯来,真把我杀喽!”

    于是齐桓公便答应曹沫,将齐国占领的土地归还给鲁国。

    (四)齐还鲁地

    曹沫一听答应了,用一个很帅气的姿势丢掉了匕首。竟然还不慌不忙的走回原来站着的位置,像没事的人似的。

    这让齐桓公非常的不爽,一来觉得丢面子,二来觉得这个只是应变之策算不得数。打算违背刚才的承诺,不还土地給鲁国。

    管仲一听,觉得不妥当,劝谏齐桓公说,这样齐国会落下说话不算话的坏名声。再说了,我们齐国的目标远大,是天下霸业,怎么能因为一个小小的鲁国,而让其他诸侯国因为这件小事,猜忌我们齐国呢。如原文所述:

    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

    齐桓公是非常信赖管仲的,他一听管仲这个说法,觉得很有道理,便强忍着把侵占鲁国的土地都换给鲁国了。

    鲁庄公当然很开心,这丢掉的城池,竟然就这样拿回来了。不过他更开心的是有曹沫这种,不怕死的,有敢于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的壮士。

    灰子曰:

    千军易得,良将难求!谋略虽重,义勇亦可畏!庄公得曹沫,成明君良臣之配。鲁虽三战而亡其地,然曹沫之勇,复得失地,可谓幸哉!

    或曰,匹夫之勇不足畏!吾曰,其分时也!

    (灰子,作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史记》之刺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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