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与人为善,广结善缘。然而现实中真的是这样吗?
一位高空擦玻璃的女工,把全部的工资6000元揣在兜里,但在工作中不小心把钱散落了一地。正在高空的她以最快的速度降落到地面,可还是被路人一抢而空。 路过的行人看到天降钞票,都纷纷哄抢,看到这样的场面,这位女职工苦苦哀求这些人将钱还给她,但是一番苦口婆心下来,只收到了300元。
对于这位女工来说,这6000元可能是她过年买年货的钱;可能是给儿女交学费的钱;可能是孝敬她爸妈的钱,捡钱的路人剥夺了她孝顺老人、回家过年、赡养儿女的权利,你们于心何忍?就那么心安理得吗?如果不知道是谁的话,还情有可原,但如今知道钱的主人了,仍然占为己有就太过分了!
我想起我们小学一年级就学过的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我想起建国初期,那时民风淳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当时的写照。我想起古代穷秀才何岳两次还金的故事,可谓“人穷志不短”。可是如今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报应,屡试不爽”。在佛学和道教的范畴上来说,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这样的行为以后也会有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
当然现实社会里好人还是大多数,也有许多拾金不昧的事例。前一段就有个出租车司机捡到乘客的钱包,里面的财物价值十万余元,但他毅然交给了出租车公司,为这位'的哥'叫好,为他的行为点赞!
著名社会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銮教授认为,"拾金不昧"不是一般的社会公德准则,而是属于传统道德底线,是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防线。只有寻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让这种社会意识从孩提时代扎根,成为人们必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
友情提示:如果捡到财物,失主索要不归还,是构成侵权的,搞不好就要吃官司!
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今天,可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样的情景,已经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永远的成为了过去。
但我们依然希望人们能多一些爱心,正如韦唯唱的《爱的奉献》: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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