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读后感
文|木水令
看书之前没做功课,结局让人意外,本身原本看的其他书结局再糟糕但人的意志是好的,他们可能过得痛苦但求生意志力强,热爱活着这件事(对,就是比如余华的《活着》这类,好吧,我是真的看书少)
“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从前看过这句话,一直不知道出处;觉得这颠倒黑白的人也真是莫名其妙,但也无知地去佩服这种莫名其妙的荒诞。三个词双重思想是另一个大概存在的扭曲的现实了。搁书里我可能也属于那类无知跟随者吧,崇拜党,热爱老大哥,战战兢兢、苟且活着。所以我佩服温斯顿与裘莉亚,他们知道结局的,他们一直就在等待这个已知的结局,但他们愿意尝试。只不过他们一开始就是属于被压抑后挣扎的心态去对待,而不是真正觉得党做错了什么才去反抗(至少书里没有明说觉得老大哥和党哪里做错了以及后来奥勃良说为了反抗会去杀死婴儿他都毫不犹豫答应让我觉得他真正想要的只是挣扎与反抗这件事,不一定是反抗不好的东西)。温斯顿一开始就是思想孤独者,在真理部工作,却负责篡改历史,这本身就让人啼笑皆非,他产生怀疑,但他不确定,一直等待有个人可以同他这么想。他以为裘莉亚是,他以为奥勃良是。他在误以为遇见有人陪他反抗时奋不顾身前往,没有分辨真假,摆脱思想的孤独让人迫不及待,让人没了理智。
温斯顿一直都是一个自私的人(但谁不自私呢),这个觉得自己愿意为了裘莉亚忍受更多的男人,在老鼠面前懦弱而卑鄙,我惊讶而憎恨温斯顿:不该是这样的,作为小说的男主,你忍受再大的折磨也要护女主周全,这才是小说里的爱情——但没有,与人们的意料与期待背道而驰。它荒诞,但也现实。它不是爱情小说让我们去称颂爱情,它也不是写实小说让我们看到现实,但却真的,我在荒诞里看到了现实中的爱情。人们终归是自私但却可理解的。也不过就像小时候不顾妹妹而抢食一样,温斯顿一直是自私的。那裘莉亚又何尝不是呢?好吧,但我一开始就没对裘莉亚有所期待,或者说一开始我就对他们的爱情没有期待,他们反党的原因并不同,所以那种惺惺相惜的热爱只能停留在表面以及肉体上。精神上是没有的,有过的也只是假象。
小说中让人毛骨悚然的是思想罪和大幕——思想罪?温斯顿在想什么,奥勃良都能知道。而大幕,时时刻刻关注着每个人,哪怕一丝不愉快的表情也是可以立罪。那个荒诞的社会使人麻木而呆滞,你必须规规矩矩地拥护党,热爱老大哥——老大哥是谁?鬼知道,但他一直在看着你,老大哥在看着你。
派逊斯的结局意料之中又可笑,那两个一开始因为看不了绞刑而闹的小孩,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并且可怕。原本来说,小孩都是害怕这种东西的,但他们喜欢甚至热爱,震惊而毛骨悚然,要是以后的小孩都喜欢这种东西那小孩还有什么理由让人喜欢,细思极恐。但也确实,小孩教育本来就也是个问题,到这个地步也不足为奇,只不过是一种失去了辨别能力,随大流的结果。他们全家崇拜党,但派逊斯是真的热爱党吗?他梦话里说了“打倒老大哥”,可临死前还夸自己小孩,他到底是真的觉得孩子这样的做法好,还是单纯为了孩子的未来能活着这件事才觉得好?但这也是矛盾的,孩子揭发害他去死了,他还想让孩子活着干啥,扯什么父爱也是假,我更相信他是真的热爱老大哥。热爱到骨子里,但骨子里又藏了另一个不屈服的小灵魂,只有梦里才出现。
兄弟会有没有存在?后来的温斯顿不再去想,存不存在他都折腾不动了,他热爱老大哥。他带着热爱死去。
这本书太太太反讽了,但以我的历史知识水平(十分有限到几乎没有)我就不强行说对本书内容理解外的其他读后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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